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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一位买家在准备竞拍一幅估价8800万元的明代名画《江南春》图卷时,

他愣住了,国宝怎么上了拍卖台?

这幅画的捐赠人后裔庞叔令,正因找不到这幅画,

在法庭上与南京博物院对簿公堂。

博物院方面坚称,此画早在1960年代就被专家鉴定为“伪作”。

并于2001年以6800元的“处理价”卖给了某位“顾客”。

一边是天价拍卖,一边是低价处理;

一边是捐赠人追索,一边是博物馆甩锅。

这场涉及国家顶级博物馆的离奇风波,

撕开了中国文博行业一个长期被忽视的脓疮。

1959年,近现代著名收藏家庞莱臣的子孙,将家族珍藏的137件(套)古画无偿捐赠给南京博物院

这批被称为“虚斋旧藏”的瑰宝,一直是南博的骄傲。

2025年6月,捐赠人后裔庞叔令在律师陪同下前往南博库房清点。

清点结果令人震惊:

137幅画中,有5幅“消失”了,

其中就包括明代画家仇英的《江南春》图卷。

面对追问,南博出具了一份书面答复:

这5幅画已被认定为“伪作”,

从藏品序列中“剔除”,

并进行了“划拨、调剂”处理。

至于具体流向,博物院没有说明。

事件的荒诞之处在于这幅画的“双重身份”。

在南博的官方叙事中,这幅画命运多舛:

1961年和1964年,先后有两批专家鉴定其为“伪作”。

1997年,博物院打报告申请将其作为“不够馆藏标准的文物”处理。

2001年4月16日,一位神秘“顾客”以6800元的价格,

从江苏省文物总店买走了这幅《仿仇英山水卷》。

然而在拍卖市场上,这幅画却摇身一变。

2025年春拍,

一幅与被处理画作高度相似的《江南春》图卷出现在北京某知名拍卖行,

估价高达8800万元。

从6800元到8800万元,价格暴涨近1.3万倍。

舆论发酵后,南博前院长徐湖平(2001-2005年在任)的回应堪称“甩锅教科书”。

这位82岁的老人向媒体诉苦:

我今年82岁了,身体抱恙在家……高血糖,前列腺也不好。

他坚称:

这个事没有经我手,我不是书画鉴定家。

然而网友很快扒出,

当年那份批准将《江南春》图卷“划拨、调剂”的报告上,

签字的正是徐湖平本人。

作为关键签字人,如今却以“年事已高、身体不佳”为由试图金蝉脱壳。

被网友调侃“再过段时间恐怕就要‘脑梗’‘老年痴呆’了”。

南博的官方回应同样耐人寻味。

在法庭上博物院代理律师主张:

捐赠文物所有权已转移至国家,

博物馆有权处置,

且无义务告知捐赠人或其继承人。

这种“我的东西我做主”的姿态,

彻底暴露了一些博物馆管理者的真实心态:

他们将自己视为文物的主人,而非保管人。

南博事件并非孤例。

中国文博系统内部,监守自盗早已形成一套成熟且隐秘的产业链。

第一步:鉴定为“伪”。

利用文物鉴定主观性强的特点,将真品认定为赝品。

在南博事件中尽管有1960年代的鉴定记录,

但鉴定过程是否严谨、结论是否可靠,至今仍存疑。

南博向法院提交的鉴定材料甚至打满了马赛克。

第二步:低价处理。

以不够馆藏标准为由,将赝品以极低价格调剂给关联方。

南博的《江南春》图卷就是按此流程,以6800元出手。

第三步:市场变现。

被处理的文物经洗白后流入拍卖市场,实现巨额套现。

这套模式在业内已是公开的秘密。

承德外八庙文保部主任李海涛,在近十年间用赝品换走259件真品。

其中4件为国家一级文物,最终被判处死刑。

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原馆长萧元,更是以临摹的赝品调包143幅馆藏名画。

其中包括张大千、齐白石等大家之作,涉案金额逾亿元。

萧元在受审时曾透露:

在我之前就有人这样干了。

这句话道破了行业的痼疾:

这已不是个别人员的道德败坏,

而是整个系统的生态病变。

南博事件最可怕的后果,是摧毁了公众对文博系统的信任。

捐赠文物本质上是一种基于信任的托付。

捐赠人将传家宝交给国家,是希望它们得到更好保护、传承文化。

但当博物馆将捐赠物视为“私产”,随意处置且不透明时,这种信任便荡然无存。

事件发生后,山西吕梁市博物馆发布的一份《接受社会捐赠公告》引发关注。

公告中明确规定:

应征藏品一经提交,即视为提供人已明确同意吕梁市博物馆拥有该藏品的使用权,博物馆有权发表、复制、使用该藏品。

尽管吕梁市博物馆强调“受赠文物不会卖给‘顾客’”,但这份单方面强调博物馆权利、未充分保障捐赠人知情权与监督权的公告,依然让人担忧。

如果各地博物馆纷纷效仿,文物捐赠将变成一场权利不对等的“冒险”。

这让人想起收藏家翁万戈的抉择。

2018年,这位百岁老人将183件家族珍藏无偿捐赠给美国波士顿美术博物馆。

面对为何不捐给中国的质疑,他直言:

中国保护不了它们。

这句话当时刺痛了无数国人,如今在南博事件的映照下,显得格外沉重。

南博事件暴露的核心问题,是文物所有权与管理权的混淆。

《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博物馆只是受国家委托进行保管、研究和展示的机构,绝非文物的“主人”。

然而在实践中,许多博物馆管理者将“国家所有”异化为“博物馆所有”,进而异化为“馆长所有”。

他们手握文物处置大权,却缺乏有效监督。

捐赠人不仅失去物权,连基本的知情权都难以保障。

文物鉴定领域的高度不透明,更为暗箱操作提供了便利。

同一幅画,60年前是“伪作”,60年后却能拍出天价。

鉴定标准何在?

程序正义何在?

如果博物馆可以随意认定捐赠品为赝品并自行处理,

那么任何珍贵文物都可能以“伪作”之名悄然流失。

2025年11月20日,庞叔令诉南京博物院案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开庭。

原告当庭撤回要求说明画作流向的诉请,表示将另行申请强制执行。

这场官司或许会有结果,但被摧毁的信任如何重建?

国家文物局已表态“正在调查核实”,

江苏省也成立了由文旅厅牵头的工作专班。

这把火从南京博物院烧起,

如今已蔓延至整个文博行业。

文物不会说话,

但它们见证了一个时代的善恶与美丑。

当博物馆的库房不再安全,

当捐赠人的善意被肆意践踏,

我们失去的不仅仅是几幅古画,

更是整个民族对文化传承的敬畏与信心。

信任如花瓶,

一旦破碎,

便难以复原。

南博这场大火,

该烧醒所有沉睡中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