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晚,中国证监会更新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情况表(截至2025年12月19日),共307家企业备案中。
其中,赴港上市252家,赴美上市54家(二次备案的福兴从名单中消失)、赴台上市1家。
上周,无新增企业备案。
完成备案企业
同日,证监会对大族数控、溜溜果园、乐欣户外、天数智芯、美格智能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予以确认,5家均为赴港上市备案。
1、大族数控
拟发行不超过88,625,2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12月2日,大族数控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申请香港主板上市。该公司曾于今年5月30日向港交所递交过上市申请。
大族数控从事PCB专用生产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PCB制造商提供端到端工序解决方案。根据公开信息,截至2024年,该公司累计获得专利1293项、软件著作权202项。
财务方面,2022至2024年,及2025年前六个月,大族数控营收分别为27.86亿元、16.34亿元、33.43亿、23.82亿元,相应的净利润分别为4.32亿元、1.36亿元、3亿元、2.61亿元。
2、溜溜果园
拟发行不超过19,362,4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10月28日,溜溜果园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申请香港主板上市。该公司曾于今年4月16日向港交所递交过上市申请。
溜溜果园专注于果类零食加工与销售,其主营业务涵盖青梅、西梅等特色果品的深加工,产品线包括青梅零食、梅冻、西梅制品等果类健康零食。
财务方面,2022至2024年,及2025年前六个月,溜溜果园营收分别为11.74亿元、13.22亿元、16.16亿元、9.59亿元,相应的净利润分别为0.68亿元、0.99亿元、1.48亿元、1.06亿元。
3、乐欣户外
拟发行不超过38,332,5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6月27日,乐欣户外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申请香港主板上市。该公司曾于2024年11月15日向港交所递交过上市申请。
乐欣户外从事钓鱼装备研发、制造和销售的户外用品,建立了全面且多样化的产品组合,适合多种钓鱼场景,如鲤鱼钓、比赛钓、路亚钓,飞钓及冰钓等多种场景。
财务方面,2022至2024财年(截至6月30日),乐欣户外营收分别为9.08亿远、6.22亿远、5.12亿元,相应的净利润分别为1.02亿元、0.79亿元、0.62亿元。
4、天数智芯
拟发行不超过29,246,52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港交所12月19日披露,天数智芯通过港交所上市聆讯。
天数智芯提供通用GPU产品及AI算力解决方案,产品组合主要包括通用GPU芯片及加速卡,以及定制AI算力解决方案,产品应用于智慧城市、智能制造、医疗、金融、交通运输等20多个行业。
财务方面,2022至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天数智芯营收分别为1.89亿元、2.89亿元、5.4亿元、3.24亿元,相应的净亏损分别为5.54亿元、8.17亿元、8.92亿元、6.09亿元。
5、美格智能
拟发行不超过75,006,1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12月19日,美格智能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申请香港主板上市。该公司曾于同年6月18日向港交所递交过上市申请。该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在A股上市。
美格智能是无线通信模组及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于智能模组(尤其是高算力智能模组)的研发与应用,致力于推动智能化、端侧AI及5G通信技术的普及。
财务方面,2022至2024年,及2025年前六个月,美格智能营收分别为23.06亿元、21.47亿元、29.41亿元、18.86亿元,相应的净利润分别为1.27亿元、0.63亿元、1.34亿元0.84亿元。
需补充材料企业
证监会还对7家企业出具了补充材料要求,具体如下:
1、汉森软件(赴港上市)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你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发行数量上限,你公司备案报告与招股说明书应保持一致,如存在不一致情形,请提供修改后的备案报告或招股说明书,如果涉及招股说明书调增本次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请一并更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二、请详细说明你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是否涉及境外投资、是否已履行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三、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本次境外发行及“全流通”前后内资股及H股的占比。
四、请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五、请补充说明
:(1)你公司增值电信业务的注销进展;
(2)你公司增资香港汉森的价款支付进展;
(3)你公司投资设立美国锐印的境内审批或备案手续办理进展。
六、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持股平台前员工财产份额回购纠纷的具体情况及最新进展,其对你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的影响,是否可能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障碍,请你公司及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2、万兴科技(赴港上市)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是请补充说明增值电信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零售及互联网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等业务的开展情况,是否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
二是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
三是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开发、运营的网站、APP、小程序等产品情况,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个人用户信息,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3、大金重工(赴港上市)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是请补充说明国际集装箱船及普通货船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等业务的开展情况,是否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
二是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是否持有海洋测绘资质,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
三是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四、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境外募投项目详细情况及履行境外投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4、珞石机器人(赴港上市)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
二、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三、请补充说明国有股东标识管理程序履行的进展情况。
四、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该等入股价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否存在入利益输送的情况。
五、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已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合规性,包括具体人员构成及任职情况,参与人员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价格公允性、协议约定情况、履行决策程序情况、规范运行情况,并就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六、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5、精锋医疗(已出具备案通知书)(赴港上市)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2025年1月健稜投资受让嘉兴繸子马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发行人股份,2025年6月社保基金中关村自主创新投资基金(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君联相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协力创峰(深圳)所持你公司股份,请按照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核查要求对上述主体进行补充核查。
二、请说明在未行使超额配售权和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下,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预计募集资金量,以及本次发行前后股权结构对比情况。
三、请说明你公司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并就你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结论性意见。
四、请说明你公司回购精诚瑞锋(深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王希文所持股权激励份额的进展,并就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五、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六、请说明2022年7月你公司赴港上市申请获我会核准后,在核准批复有效内未能在港上市的原因,是否构成本次赴港上市的实质障碍。
6、壁仞科技(已出具备案通知书)(赴港上市)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你公司及前身壁仞有限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定价依据,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就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二、关于股东情况:
(1)请说明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壁立仞的具体穿透情况,以及未就合伙人持有其合伙份额办理变更登记的合规性;
(2)请说明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该等入股价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否存在入股对价异常的情况;
(3)请说明横琴创新、珠海格力、广州知识城及建投投资国有股东标识办理进展;
(4)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三、关于业务经营与规范运作:
(1)请说明你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开展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
(2)请在备案报告中补充你公司近三年净资产数据;
(3)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对你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四、关于本次发行上市方案:
(1)请说明你公司股份拆细的具体计划安排,相关工商备案手续办理进展,以及股份拆细是否影响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2)请说明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后的预计募集资金规模;
(3)请列表说明如未行使超额配售权和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本次发行上市前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五、请你公司严格对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说明你公司及境内子公司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禁止性情形。
六、请说明你公司前期进行A股上市辅导备案的详细情况,是否计划继续推进A股上市及具体安排,是否存在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7、协合新能源(已出具备案通知书)(赴新加坡上市)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你公司严格对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说明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禁止性情形。
二、请你公司说明发电项目是否已取得必要的牌照资质。
三、请你公司说明本次介绍上市方案的具体安排以及已上市地监管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四、你公司董事通过信托持有股份,请参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要求说明信托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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