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团MIRROR于2022年举行红馆演唱会期间发生堕屏意外,「阿Mo」李启言等两名舞蹈员被悬挂半空的巨型屏幕飞铡击中,目前李仍然留医。李及后透过法律代表入禀,向事故当日的雇主申请雇员补偿,在雇主缺席下获判胜诉,案件日前于区院作指示聆讯,罗丽萍法官将案件排期至明年5月4日审讯作补偿金额评估,预计须时1日,届时将以英文审讯,李以视像系统遥距作供,李父则会出庭作供。
原告李启言,被告是舞馆有限公司,被告方并无代表应讯。罗官在庭上指已看过申请人提交的李及李父的证人陈述书,其中李父在陈述书中有内容讲述他为了照顾儿子,失去很多自身工作,与案件无关;
李的陈述书中却没有就医疗费用金额等提供详细证据,而此案的审讯重点正在补偿金额评估,遂督促申请人方跟进。罗官将案件排期至明年5月4日审讯作补偿金额评估,预计须时1日,届时李以视像系统遥距作供,李父则会出庭作供。
据入禀状指,身为舞蹈员的原告于2022年7月28日晚,在红馆「MIRROR.WE.ARE」演唱会表演期间,被一块坠下的巨型LED屏幕击中,医学诊断他四肢瘫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入禀状续指,原告于事故时27岁,此前一年平均月入约73,720元,由于事故对他造成严重致残伤害,原告人未能即时向被告发送通知。
申请人指他受答辩人雇用期间受伤,遂根据《雇员补偿条例》要求被告赔偿。本案由事发至今已有3年,被告方一直未有任何回应,法官质疑对方逃避责任,并于早前颁令被告方须为事件负上法律责任,故现只须处理赔偿额问题。
而其父李盛林牧师一直透过代祷信交代阿Mo的进展,并在昨晚(20日)发出第172封代祷信。李盛林牧师透露阿Mo自出事四个月后,第一次被转移到手动轮椅上,由他人缓缓推出病房,接受阳光与风的触碰:「那一刻,他不仅离开了病床,也短暂告别了长时间固定姿势的禁锢-能坐起身、换一个姿势休息,已是生活中珍贵的礼物。」
直到今年五月底,阿Mo开始尝试坐上电动轮椅:「过去半年里,他用右肩与上臂一点一点学习操控那支控制杆;起初艰涩,渐渐熟悉。如今,他终于能够再次自主决定方向,缓缓前行——虽然只是一张轮椅的移动,却是久违的、属于自己的空间与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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