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0日,贵州百灵(002424)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提示,贵州百灵涉嫌的虚假陈述违法事实已基本清楚,如果投资者因此受损,目前还可发起索赔,部分时段投资者已有胜诉先例。

许峰律师代理的贵州百灵投资者索赔案已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后续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信息显示,经查,贵州百灵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贵州百灵在财务核算时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未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按收入成本费用配比原则计提销售费用。贵州百灵2019年少计销售费用35,012.49万元,多计利润35,012.49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5.73%;2020年少计销售费用24,080.95万元,多计利润24,080.95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15.35%;2021年少计销售费用6,379.16万元,多计利润6,379.16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5.04%;2023年多计销售费用45,941.10万元,少计利润45,941.10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3.17%。上述财务造假行为,导致贵州百灵披露的2019年,2020年,2021年,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0年4月30日到2024年4月30日之间买入贵州百灵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部分时段已有投资者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