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老板,我的烤冷面好了没有?多放辣,搞快点!”
在夜市里,一个醉醺醺的男人拍着我油腻的三轮车催促道。
“就来。” 我头也不抬的回答,铲子在铁板上刮出刺耳的声响。
这双手,二十年前是用来在干净的作业本上写字的,现在只配颠着铁板和找零钱。
我偶尔也会想起,我曾像个救世主一样,把饭票塞进那个瘦得像根豆芽菜的同桌。
“给你,帮我花了,不然要作废了。”
“……嗯。”
他总是用几不可闻的声音回答,然后默默地接过。
我以为那三年的饭票,连同他那声微弱的“嗯”,早就烂在了时间的淤泥里。
直到那天晚上,一阵沉闷却极具穿透力的引擎声,由远及近。
“什么声音?” 旁边卖臭豆腐的大叔探出头。
随后,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精准地停在我三轮车边上,露出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
“别干了,这次换我养你”
我叫林晚星,这个名字是我爸给起的。
他说生我那天晚上,天上的星星特别亮。可我的人生,好像跟亮没什么关系。
那是初一刚开学。夏天的风从窗户里灌进来,吹得人昏昏欲睡。
老师在讲台上唾沫横飞,我把头埋在书后面,偷偷看我的新同桌。
我笑着露出一口白牙,试着跟他说话。
“你好,我叫林晚星,就是晚上星星的那个晚星。”
他从书里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又迅速低下。
过了好几秒,才从喉咙里挤出两个字:“陈默。”
“沉默的默?”我追问。
他“嗯”了一声,就再也没了下文。我觉得没趣,也就不再自讨没趣。
他叫陈默,人如其名,一天到晚说不了三句话。
他瘦得像一根从地里拔出来的干豆芽,校服空荡荡地挂在身上,手腕细得好像一掰就断。
最让我忘不了的,是他的午饭。
每天中午,下课铃一响,同学们就嗷嗷叫着冲向食堂。
我收拾着书本,转头问他:“喂,陈默,你不去食堂吗?”
他摇了摇头,眼睛还盯着那本已经翻到最后一页的语文书,声音低得像耳语:
“不去。”
“为什么不去啊?要去晚了,好吃的菜可就没了。”我多问了一句。
他这次连头都没摇,只是说:“我……不饿。”
我半信半疑地走了。等我端着餐盘回到教室,想在座位上歇会儿的时候,我看见了让我一辈子都忘不了的场景。
陈默,他拿出一个豁了口的搪瓷杯,去走廊尽头的开水房接满一杯滚烫的热水。然后,他就回到座位上,对着那杯冒着热气的水,一口一口地喝。
他喝得很慢,很认真,好像那是什么琼浆玉液。
我走过去,站在他桌前。他像是没看见我,一边喝水,一边翻着书。
我终于忍不住了,开口问:
“你怎么没去吃饭,就喝这个?”
他被我的声音吓了一跳,手里的杯子晃了一下,热水洒出来一点,烫得他飞快地缩回手。他把手藏在桌子底下,不说话。
我看着他,心里有点急,又放低了声音:
“你是不是没带饭卡?我……我可以借你。”
他终于抬起了头,眼睛里布满了红血丝。他看着我,嘴唇动了动,吐出两个字:“不饿。”
“怎么可能不饿!”我的声音不自觉地大了起来,“都上了一上午的课了,中午不吃饭下午怎么听课?喝水怎么能当饭吃?”
我的话好像刺痛了他。
他猛地低下头,整个身子都往后缩了缩,几乎要缩进椅子里。
他把脸埋进书本里,用一种近乎顽固的姿态,不再给我任何反应。
我能看到的,只有他微微发抖的肩膀。
我站在那里,手足无措。周围吃完饭回来的同学开始打闹,教室里吵吵嚷嚷。而我和他之间,却安静得可怕。
我看着他那颗埋在书本里的、毛茸茸的脑袋,再看看他桌上那杯还在冒着热气的水。他的眼睛根本没在看书,我知道。
他的眼神是空的,直直地穿过书页,落在不知名的、一片荒芜的地方。
我的心里,咯噔一下。我觉得,那杯热水,好像也烫到了我。
我妈常说,人是铁饭是钢。他这样喝水,怎么扛得住。
第二天,我打完饭,还剩了半份米饭和一块红烧肉。
我端着餐盘走到他面前,把盘子往他桌上一放:
“吃不完,倒了可惜,你帮我解决掉。”
他像受惊的兔子一样抬起头,眼睛里全是戒备。
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盘子里的肉,那块肉在塑料盘子里晃着油光。
他喉结动了一下,然后又低下头,声音小得像蚊子叫:
“我不饿。”
我说:“你不饿我饿,我看着这肉被倒掉我会心疼得吃不下饭。你就当帮我个忙。”
我把筷子塞到他手里。他的手很冰,不像夏天的手。
他捏着筷子,捏得很紧,指节都白了。
我们就那么僵持着,周围吃饭的同学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最后,他还是夹起了那块肉,飞快地塞进嘴里,然后埋着头,用最快的速度把剩下的米饭扒拉干净。他全程没再看我一眼。
从那天起,我就好像找到了一个新任务。我开始变着法地让他“帮忙”。
我妈每个月给我饭卡里充两百块钱,我根本吃不完。于是我有了新的借口。
我把饭卡拍在陈默桌上,装作很烦恼的样子:
“陈默,我妈又给我充多了。这卡里的钱,月底不清零就要作废了。咱们学校这破规定,真是吃人不吐骨头。”
他抬起头,瘦削的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看着我。
我把卡往他面前推了推:
“你帮我个忙。每天中午,你拿着我的卡去吃饭,随便刷,就当帮我花钱了。”
他看着那张印着卡通图案的饭卡,嘴唇抿成一条线。他没说好,也没说不好。
我干脆把卡塞进他的课本里:
“就这么说定了啊。你要是不帮我,这钱就白白便宜学校了。我一想到这个就睡不着觉。”
第二天中午,他还是拿着他的搪瓷杯。
我急了,跑过去一把抢过他的杯子,把饭卡塞他手里:“快去!不然我生气了!”
他被我吓了一跳,愣愣地看着我。
我瞪着他。
最后,他拿着我的卡,像个犯了错的孩子,一步一步挪向了食堂。
我看见他排在队伍里,背挺得很直,但头埋得很低。
他打了最便宜的素菜,一份米饭。他刷卡的时候,动作很快,好像那张卡烫手。
从那以后,每天中午“帮我刷卡”就成了我们之间一个心照不宣的秘密。
有时候我怕他不好意思,就故意说:
“今天食堂有新出的糖醋里脊,你帮我尝尝味道,好吃我明天也去吃。”
到了冬天,天冷得厉害。学校门口有个卖烤红薯的老爷爷。
我每天放学都会买两个。一个我自己吃,另一个,我就在上晚自习前,塞进陈默的课桌里。他桌洞里总是空的,那个烤红薯放进去特别显眼。
我也不说话,就那么塞进去。
他一开始会拿出来想还给我,我就瞪他。后来他就不还了。
他会在下晚自习的时候,把那个已经凉了的红薯拿出来,揣在怀里,一边走一边小口地吃。
陈默从来不说“谢谢”。但他的回报,都在行动里。
我的数学烂得一塌糊涂,作业本上全是红叉。他会在我把作业交上去之前,拿过去,用铅笔把正确答案写在旁边。
他字写得很好看,瘦瘦的,很有力。
班里有调皮的男生扯我辫子,起哄。陈默会一声不响地站起来,走到我座位旁边,就那么站着。他什么都不做,但那些男生就都散了。
我们就这样,一个给饭吃,一个给抄作业,像两个奇怪的合伙人,度过了三年。
中考结束那天,天阴沉沉的,像是要下雨。我们在校门口告别。
同学们三三两两,互相写着同学录,又哭又笑。我和陈默站在一棵大槐树下,谁也不说话。
过了很久,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递给我。
那是一个用易拉罐的铝皮和碎玻璃磨出来的小星星,磨得很亮,边缘却很粗糙,一看就是自己做的。星星的角上穿着一根红绳。
他第一次主动跟我说了很长的一段话。他说:“林晚星,谢谢你。”
他的声音还是那么低,但很清楚。
他又说:“我奶奶说,人不能一辈子都活在别人的光里。以后,我也会成为别人的光。”
我接过那个小星星,冰凉的,有点硌手。我说:“你以后肯定比我厉害。”
他没说话,只是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转身走了。他的背影还是那么瘦,但那天,我感觉他走得特别快,特别稳。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他。
后来,我上了高中,上了大学,成了一名设计师。
我嫁给了一个叫周浩的男人,他很会说话,把我哄得团团转。
我们一起开了家小小的设计工作室,生意不好不坏。
再后来,我们有了一个女儿,叫朵朵。
我以为我的人生,就会这样,不好不坏,平平淡淡地过下去。
我以为,陈默和那个夏天,都只是我人生里一个模糊的影子。
我把他送我的那颗铝皮星星,挂在了我工作室的窗前。
阳光照在上面的时候,会折射出小小的光斑,在墙上跳来跳去。
我老公周浩问我这是什么,我说,是一个老同学送的。
他撇撇嘴,说:“这么丑的东西,也亏你当个宝。”
我没理他。有些东西,在别人眼里是垃圾,在我这里,是命。
我人生裂开的那一天,和陈默离开的那天一样,也是个阴天。
周浩不见了。
不是吵架,不是离家出走,就是不见了。
早上出门的时候,他还亲了亲我和朵朵,说晚上回来给我们带烧鸡。
到了晚上,烧鸡没有,人也没有。
电话关机,微信不回。我一开始以为他跟朋友喝酒去了,没在意。
第二天,我接到了第一个电话。一个陌生的男人,声音很不耐烦:
“你是周浩老婆?他欠我们五十万,什么时候还?”
我脑子“嗡”地一下就炸了。我说你们打错了。
对方冷笑一声,报出了我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还有我女儿朵朵的幼儿园班级。
我挂了电话,手抖得拿不住手机。
紧接着,第二个,第三个电话接踵而至。
数字从五十万,变成了一百万,两百万。
他们说周浩以我的名义,以我们工作室的名义,借了高利贷,然后人间蒸发了。
我疯了一样地回家,冲进卧室。
周浩的衣柜是空的,他所有值钱的东西,手表,领带夹,都不见了。
只在床头柜上,留了一张纸条,上面是他的字,龙飞凤舞的:
“晚星,对不起。我撑不住了。朵朵就拜托你了。”
我看着那张纸条,没有哭。我只是觉得很冷,从骨头缝里透出来的冷。
讨债的人很快就找上了门。他们不像电视里演的那样凶神恶煞,就是几个穿着普通T恤的年轻人,搬个小板凳坐在我家门口,或者我工作室门口。
他们不打不骂,就那么坐着,看着你。谁来都说:“这家欠钱不还。”
工作室的客户不敢来了,我的合伙人退了股。
没过一个月,工作室倒闭了。
为了还一部分钱,我卖掉了房子,卖掉了车。
我带着朵朵,从那个洒满阳光的大房子,搬进了一个不到三十平米的出租屋。那地方又潮又暗,墙皮一片一片地往下掉,像得了皮肤病。
我把那颗铝皮星星从工作室的窗户上取下来,放进了口袋里。
那是唯一属于我的,没被变卖的东西。
人被逼到绝路上,是什么都能干出来的。我找不到工作,没人敢要一个背着一身债的设计师。朵朵要上学,要吃饭。我看着她那张酷似周浩的脸,心里又爱又恨。
我最后决定去夜市摆摊。
我什么都不会,就学着卖最简单的铁板豆腐和烤冷面。
我用最后一点钱,买了一辆二手的三轮车,一块铁板,一个煤气罐。
第一天出摊,我紧张得手心全是汗。我把头发用廉价的头绳扎起来,戴上口罩,感觉自己像个通缉犯。
夜市是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油烟味、汗臭味、烧烤的焦糊味、劣质香水的味道,全都混在一起,熏得人头晕。
我笨手笨脚地学着给豆腐翻面,学着打鸡蛋,学着跟人讨价还价。
第一天晚上,我被滚烫的油溅到手背上,烫起了一串水泡。
我疼得眼泪都快出来了,但还是忍着,因为还有客人在等。
收摊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
朵朵就在我的三轮车旁边,坐在一张小塑料凳上,抱着一个旧娃娃睡着了。
我看着她小小的身影,在昏暗的路灯下被拉得很长。
我走过去,把她抱起来。她很沉,我背着她,推着沉重的三轮车,一步一步往出租屋走。
那条路很长,很黑。我一边走,一边数着口袋里那些被油浸透的、皱巴巴的零钱。那天晚上,我一共赚了一百二十七块五毛。
我突然想起很多年前,陈默站在槐树下对我说的话:“我也要成为别人的光。”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沾满油污的手,笑了。
你看,陈默,我没成为光,我成了卖铁板豆腐的。生活这东西,真他妈的没道理。
我渐渐习惯了这种生活。每天下午四点出摊,凌晨两点收摊。
和城管斗智斗勇,和旁边的摊主抢地盘,为了五毛钱跟客人磨破嘴皮。我不再是那个画图纸、谈方案的设计师林晚星。
我只是夜市里一个没有名字的,卖烤冷面的女人。
我的手变得越来越粗糙,指甲缝里总是黑的。我身上总有一股洗不掉的油烟味。我很久没买过新衣服,也很久没照过镜子了。
我只是活着,像一棵在石头缝里长出来的草,拼命地活着。
那天晚上下了很大的雨。豆大的雨点砸在我的雨棚上,噼里啪啦地响,像是要把它砸穿。夜市里空荡荡的,没什么人。我守着我的小摊,铁板上的火苗被风吹得忽明忽暗。
我正准备收摊,一个穿着黑西装、打着黑伞的男人走到了我的摊前。他的皮鞋很亮,亮得能照出人影,跟这泥泞的地面格格不入。
他递给我一张名片,名片是烫金的,手感很好。他说:
“你好。我们老板想订一百份烤冷面作为公司宵夜,但是需要您亲自送到对面的环球金融中心。”
我愣住了。一百份?那是多大的一笔生意。我接过名片,上面的头衔是“总裁特别助理”。
我看了看对面那栋在雨夜里高耸入云的大厦,它像一头沉默的巨兽,俯视着我们这些在泥地里刨食的蝼蚁。
我咬了咬牙,说:“好。”
我花了快一个小时,做完了一百份烤冷面。我把它们分装在泡沫箱里,用我那辆破三轮车,艰难地推到了环球金融中心的门口。
我浑身都湿透了,雨水顺着头发往下滴,样子狼狈得像一只落水狗。大厦金碧辉煌的大堂里,穿着制服的保安把我拦了下来。
他上下打量着我,眼神里满是嫌弃:“外卖不能从正门进。走旁边员工通道。”
我焦急地说:“东西太多了,我一个人拿不了。能不能让我把车推进去一点?”
“不行!”保安的声音很生硬,“这是规定。你这车脏兮兮的,弄脏了地毯你赔得起吗?”
我们正在争执,大厦的自动旋转门转动起来。一群穿着考究的男男女女簇拥着一个男人从里面走了出来。
为首的那个男人,身形挺拔,穿着一身剪裁精良的深灰色西装,没打领带,领口的扣子解开着,显得有几分随性,但气场却冰冷得让人不敢靠近。
我无意中朝那边瞥了一眼。就那一眼,我的心脏像被人攥住了一样,瞬间停止了跳动。
那个男人,那张脸。褪去了少年时的青涩和营养不良的蜡黄,变得轮廓分明,眼神锐利。
可是,那双眼睛,那紧抿的嘴唇,我化成灰都认得。
是陈默。
他也看见了我。
在他目光触及我的那一刻,他整个人的气场瞬间凝固,停下脚步。
周围的人也都跟着停了下来,不解地看着他。
保安还在推搡我:“赶紧走赶紧走,别挡着路!”
我下意识地想躲,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我这辈子,从没有像现在这样,觉得如此羞耻,如此难堪。
但陈默拨开挡在他身前的下属,一步一步,向我走来,站在我面前。
他的目光从我湿透的头发,滑到我沾着油污的廉价外套,再到我提着外卖箱的、被烫伤的手。
然后,我看见他的眼眶,一点一点地红了,随后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
“晚星……我找了你十五年。别干了。这次,换我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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