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兑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12月19日早上7:00,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大会战”第8次专项行动。
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中,被告张某、刘某需赔偿原告韩某等人各项损失共计35万元。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未能履行付款义务,韩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发现其履行能力确实有限,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存在现实困难。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经济状况,也为实质性化解矛盾,执行法官主动组织双方进行协调。经过数轮沟通,申请人韩某等人自愿放弃部分款项。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剩余款项分期支付,被执行人当场履行首期5万元。
“法官,第二期履行期限快要到了,被告还没有还款...”申请人再次联系执行法官,恰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承办法官得知款项尚未到位后,遂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表示,第二期款项并非故意拖欠,确因一时资金周转困难导致未能按时履行,其本人对和解协议始终认可,并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约定时间履行后续还款。执行法官在了解情况后,一方面严肃申明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及未履行可能导致的强制执行后果,另一方面也对其实际困难表示理解,并督促其珍惜和解机会,诚信履约。
最终,被执行人及时筹措资金,将第二期欠款全部履行到位,并再次承诺后续各期款项必将按时偿还,避免再次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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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发稿,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35人次;摸排、走访被执行人住处及经营场所9处,拘传7人,拘留2人;成功执结案件7件,执行到位金额共计16.47万元。(王冰倩)
【编辑 滢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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