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5年12月20日下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宣判,为一桩持续559天的命案,画上阶段性句号。
但当新华社通报了这个结果之后,网友彻底炸锅了,里面不仅坐实了凶手是故意杀人,也让一直要求“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害人母亲王女士的愿望落空......
新华社通报判决结果
众所周知,27岁的王紫雅,是一个从北京辞职回成都陪伴母亲的孝顺女儿,但她最后却在自己家中被同小区住户梁某滢持刀杀害。
案发时,保安已到场,王紫雅刚打开门质问,便被连刺十刀,这个在旁人眼中“最安全”的家门口,成了她生命的终点。
本案最引人关注的核心矛盾在于:经司法鉴定,凶手梁某滢患有精神分裂症,被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而她在法庭上却逻辑清晰地否认自己有病,坚称“正当防卫”,一面是冰冷的鉴定报告,一面是家属眼中“思维清晰”的凶手表现。
这场关于“精神病是否为免死金牌”的争论,一直都在互联网上发酵,全网几乎要求法律判处梁某滢死刑。
自从这件事情发生之后,被害人母亲王女士,就经历了长达一年半的维权之路,终于等到了最后的审判。
2025年12月20日的下午14点12分,我国央视媒体新华社通报了这份判决书,用法律语言还原了那场持续仅十数分钟的悲剧。
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检方起诉书基本一致:梁某滢长期在小区内无故滋扰住户,2024年6月9日敲击王紫雅家门时,王紫雅通过猫眼看到她向门上吐痰。
保安到场后,王紫雅开门质问,二人发生争吵并抓扯,梁某滢使用随身携带的刀具捅刺王紫雅左胸部、头面部等处,王紫雅用摆件反击,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关于这个案子判决的关键转折点,在于对梁某滢责任能力的认定,当时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梁某滢患有精神分裂症。
而且作案时处于发病期,对其2024年6月9日违法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削弱,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这个“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结论,直接影响了最终量刑,后来法院在判决中也明确写道:经鉴定,梁某滢作案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但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同时强调:梁某滢无故在被害人王某雅家外敲门滋扰,侵害了王某雅住宅安宁权。
后梁某滢与王某雅发生冲突,持刀捅刺王某雅并致其死亡,梁某滢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严惩。
“应依法严惩”与“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这两个表述的同时出现,正体现了我国刑法对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处罚的复杂性。
既要惩罚犯罪,又要考虑行为人的实际责任能力,但最后经过证据的查明,法院认为梁某滢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严惩。
再加上梁某滢也不具备自首情节,其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最后也鉴定梁某滢作案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最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梁某滢故意杀人一案,对被告人梁某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相信很多人看到这个结果,都松了一口气,王女士一年多的维权之路终于有了结果,但没想到的是,她希望梁某滢立即被处死的愿望落空了.....
凶手父亲太嚣张
大家都知道,这场官司对于王女士来说,不仅仅是一场法律较量,更是一场为女儿正名的尊严之战。
案发后,多家媒体报道称“27岁女子家门口遇害”,后来王女士聘请的代理律师臧梵清,在法庭上提交了关键证据,现场血脚印鉴定。
经成都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紫雅客厅内提取的血足迹与梁某滢的鞋印同一,这成为认定“入室杀人”的关键物证。
“入室”与“家门口”,在法律意义上存在实质区别,我国《刑法》将“入户抢劫”“入户强奸”等作为法定加重情节。
虽然“入户杀人”未单独列为加重情节,但在司法裁量中,进入他人住宅实施犯罪,通常被认为对公民住宅安宁和人身安全造成更严重侵害,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更大。
也正因为这一关键性的细节,直接坐实了凶手某滢故意杀人的罪名,也推翻了她在开庭时坚称的“正当防卫”。
这一年多的时间里,王女士的维权之路还面临经济压力,女儿生前已开始偿还家中房贷,她为保住与女儿共同生活的房子,不得不继续工作还贷。
同时王女士还要支付律师费、案件相关费用,这位单身母亲在失去独生女后,承受着情感与经济上的双重打击。
最让她痛苦的是自责,“如果当时没叫保安,女儿是不是就不会开门?”这种想法在无数个深夜折磨着她。
后来在第二次开庭前,王女士做出了一个重要决定:撤回附带民事诉讼,放弃经济赔偿,就是要求法院能够判死刑。
如今这个结果也算是达到了王女士的要求,但对于梁某滢的死刑还有一个附加条件,那就是缓期两年执行。
这下王女士的愿望落空了,她曾经表示,自己唯一的诉求就是要求立即执行死刑,可如今缓刑两年,这期间会发生什么,谁也说不准。
让人更加难以接受的是,自从这个案子发生之后,梁某莹父母的态度就非常恶劣,不仅从未正式道歉,反而多次对她进行威胁恐吓。
在一次调解过程中,梁父甚至说:“你的女儿失去了生命,我得女儿失去了自由”这种言论,无疑是在受害者家属的伤口上撒盐。
而且关于梁某滢案还有一个细节令人深思,她返回家中后对母亲说:“今天我必须弄死她,不是她死就是我死。”
就在庭审宣判的前一天,王女士还在记者面前透露,梁某莹父亲的威胁还存在,他直接放话表示自己有权有势,王女士是一个单亲妈妈,怎么也斗不过自己。
如今,判决已下,梁某莹被判处死刑,这个结果从表面上来看是好的,但缓期两年,是王女士不能接受的.....
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参考信源:
“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死刑 缓期二年执行---2025-12-20---新华社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