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本文所用素材源于互联网,部分图片非真实图像,仅用于叙事呈现,请知悉

我叫陈风,是一个在边境躲了八年的倒霉蛋。

一年前,我还是个开公司的“陈总”,做着发财梦,结果转头就被拜把子兄弟和放高利贷的大哥联手做局,一夜之间从天堂掉进地狱,背着几辈子都还不清的债,像条狗一样逃了。

我躲进南溪镇,那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准备烂命一条混到死。没想到,老天爷又给我开了个天大的玩笑——让我遇见了阿梅。

她是个开米粉店的,瘦瘦弱弱,却能让镇上的流氓混混都敬她三分。我们俩,一个逃犯,一个谜一样的女人,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搭伙过了七年。

那七年,是我这辈子最踏实的日子。可就在我掏出戒指,想跟她过一辈子时,她却消失了。

三年后我回到城里,在一场我这辈子都挤不进去的豪华宴会上,我又看见了她。

她穿着一身亮瞎眼的礼服,像个女王,身边站着的男人更是牛逼得不行。

她看着我,眼神比西伯利亚的寒流还冷,仿佛我们只是两颗不相干的尘埃。

那一刻我彻底懵了,我到底睡了个什么女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01

时隔十一年,我,陈风,又一次站在了这座生我养我的城市街头。

空气里有种熟悉的、夏末初秋的燥热,可闻到鼻子里的一切,又都透着股子陌生。头顶上,无声滑行的电车像条巨大的金属鲶鱼,街边人手一个的手机薄得像块玻璃片儿,屏幕亮得晃眼。我穿着一身刚在劳务市场旁边花二百块买的西装,脚上那双皮鞋还有点挤脚,站在这片钢筋水泥的丛林里,活像个刚从山里跑出来的土包子,和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

我不是回来旅游的,也不是来忆苦思甜的。我是回来讨个说法的。为我那被偷走的十年青春,为我那家散了伙的公司,也为那个在边境小镇陪了我七年,又在我生命里消失了三年的女人。

这一切,都得从十一年前那个要了我的命的电话说起。

那年我二十八,年轻,气盛,天不怕地不怕。我和我最好的兄弟,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张伟,合伙开了家小建筑公司,叫“宏远建筑”。那几年行情好,我们俩一个懂技术,一个会拉关系,公司做得风生水起,我一度以为,凭着我们的努力和兄弟情义,用不了几年就能在这座城市里混出个人样来。

那年我们接了个大活儿,是一个叫“老K”的江湖大佬的私活儿,在郊区盖一栋度假村。这活儿要是干成了,我们公司就能鲤鱼跳龙门,彻底上一个台阶。

为了这个项目,我跟张伟把这几年赚的钱全砸了进去,甚至还以公司的名义,从老K那儿借了一笔利滚利的高利贷当周转金。担保人上,签的是我的名字。

我当时一门心思扑在工地上,觉得未来一片光明。可就在项目干到一半的时候,天塌了。

监理方毫无征兆地突击检查,查出我们用的钢筋有严重的质量问题,一旦建成就是个豆腐渣工程。项目立刻被叫停,所有投资打了水漂。我当时就懵了,采购材料这块一直是张伟在负责,我完全不知情。我发疯似的给张伟打电话,手机里传来的却是冰冷的关机提示音。

我冲回公司,发现公司里里外外被砸得稀巴烂,账上最后那点流动资金也不翼而飞。我这才像个傻子一样反应过来,我被坑了。那份要命的采购合同,负责人签字是我;跟老K借高利贷的担保合同,法人签字也是我。张伟,我当亲哥们待了二十多年的人,他拿着老K的钱,卷着公司的款,人间蒸发了。

老K找不到张伟,所有的怒火和债务,自然就全算在了我头上。

那天深夜,我正躲在出租屋里,像只没头的苍蝇一样想着怎么翻盘,楼下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和叫骂声。“姓陈的!给老子滚出来!”是老K手下那几个马仔的声音。我吓得魂飞魄散,想都没想,直接拉开二楼卧室的窗户,一闭眼就跳了下去。

脚踝传来一阵钻心的疼,但我顾不上了,连滚带爬地冲进黑夜里,玩命地跑。身后是砸门声和越来越近的咒骂。那一晚,我成了个亡命之徒。身上只有几千块现金,一张身份证,和一个再也不敢开机的手机。我知道,这座城市,乃至这个省,我都没法待了。我必须消失,从所有人的世界里彻底消失。

我一路向南,坐黑车,扒拉煤的货运火车,风餐露宿,像条丧家之犬。半个月后,我来到了一个在地图上都得用放大镜找的边境小镇,南溪镇。

南溪镇这地方,怎么说呢,就是个三不管地带。一边靠着山,一边挨着界河,空气里永远飘着一股尘土、劣质烟草、汗臭和各种听不懂的方言混合在一起的味道。镇上的人也是五花八门,有做正经生意的本地人,更多的,是像我这样“有故事”的外来人。走私的,躲债的,犯了事跑路的,都愿意往这儿扎。因为这里乱,乱的地方才好藏身。

刚到那会儿,我像只惊弓之鸟,每天把帽檐压得低低的,生怕跟人对上眼神。身上那点钱很快就在最便宜的小旅馆里耗光了。为了活下去,我开始去界河边的码头打黑工,扛麻袋,搬木头,什么脏活累活都干,一天下来累得骨头散架,就为了换那几十块钱和一顿饱饭。

就在我以为自己会像条野狗一样,烂死在这个边境小镇的时候,我遇见了阿梅。

镇子中心有家不起眼的小店,招牌上用红漆写着三个字:阿梅米粉。老板娘就是阿梅。我第一次见她,她正低着头,利索地从滚烫的锅里捞出一把米粉,甩干,放进碗里,再浇上一大勺骨头汤。她看起来二十五六岁的样子,话不多,脸上也没什么表情,长得不算多漂亮,就是那种扔人堆里找不着的普通长相,但一双眼睛很静,身上也收拾得干干净净,跟这个乌烟瘴气的小镇有点格格不入。

我成了她店里的常客,原因很简单,她家的米粉是全镇最便宜的,五块钱一大碗,分量还特别足,对我这种干体力活的人来说,是天大的恩赐。我每次去,都挑个最角落的位置,埋着头呼啦呼啦地吃完就走,我们之间从没说过一句话。

真正的交集,发生在我到南溪镇的第二个月。那天下午,我因为长时间的营养不良和高强度劳动,再加上中了点暑,在码头扛一包水泥的时候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等我再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吱吱呀呀的竹床上,身上盖着条薄薄的毯子。这里是米粉店后面的小隔间,一股淡淡的骨头汤香味飘了进来。

阿梅端着一碗红糖水走进来,见我醒了,也没多问,只是把碗递给我,用不标准的普通话说:“喝了,暖暖身子。”

我挣扎着坐起来,一口气把那碗滚烫的红糖水喝完,一股暖流从胃里散开,身上有了点力气。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摸口袋,想把饭钱和糖水钱给她。可我口袋里空空如也,估计是晕倒的时候被谁顺走了。我脸上一下就烧了起来,窘迫得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好像看出了我的尴尬,淡淡地说了一句:“不碍事,你再休息一下就好了。”然后就转身出去忙活了,留下我一个人愣在床上,心里五味杂陈。

从那以后,我跟她才算真正认识了。我没钱付饭钱,心里过意不去,就在她店里帮着干点杂活抵债,洗碗,扫地,劈柴。她也没拒绝。

变故发生在几天之后。那天晚上,我在码头领了工钱,一百二十块,是我三天的血汗钱。刚揣进兜里,就被镇上几个有名的地头蛇给堵在了巷子里。领头的叫“刀疤脸”,人如其名,左边脸颊上一道狰狞的刀疤,是这一带有名的滚刀肉。

“小子,新来的吧?懂不懂规矩?”刀疤脸吐了口唾沫,带着几个小混混把我围在中间,眼神不怀好意地盯着我的口袋。

我心里一沉,知道这顿打是躲不过了。我攥紧了拳头,后背紧紧贴着冰凉的墙壁。我不能给钱,这是我接下来几天的饭钱。

“怎么着?还想跟哥哥们练练?”一个黄毛混混推了我一把。

我咬着牙,正准备豁出去跟他们拼了,巷子口突然传来一个平静的声音。

“强哥,这么晚了还没吃饭?我刚下了碗粉,过来尝尝?”

我扭头一看,竟然是阿梅。她手里端着一个大碗,碗里是热气腾腾的米粉,上面卧着一个金黄的煎蛋,还撒了把葱花。她就那么平静地站在巷口,昏黄的路灯光线勾勒出她的身影,脸上看不出一点害怕。

那个之前还凶神恶煞的刀疤脸,在看到阿梅的一瞬间,脸上的横肉竟然抽动了一下,表情明显缓和了下来。他迟疑了一下,走上前,从阿梅手里接过了那碗粉。

阿梅用我听不太懂的本地话,不咸不淡地跟他说了几句。她的语速很慢,语气也很平,像是在拉家常。刀疤脸一边听,一边拿着筷子挑起米粉,吸溜了一口,然后点了点头。接着,他冲身后那几个混混摆了摆手,那帮人立刻就散了。

临走前,刀疤脸端着那碗米粉,回头极其复杂地看了我一眼,那眼神里有警告,有疑惑,甚至还有一丝……忌惮?

我彻底看傻了。我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这帮刚才还想抢我钱的恶霸,被一碗米粉就给打发走了。巷子里只剩下我和阿梅。她走过来,什么都没问,只是捡起我掉在地上的帽子,拍了拍上面的土,递给我,然后就转身去收拾那个空碗了,仿佛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我站在原地,后背的冷汗还没干透。我看着她的背影,心里翻江倒海。一个开米粉店的弱女子,为什么能让本地的地头蛇都给她几分薄面?她到底是谁?这个念头第一次,像一颗钉子,狠狠地扎进了我的心里。

那次之后,我就顺理成章地在她的店里住了下来。说是住,其实就是睡在那个堆放杂物的小隔间里,那张我醒过来的竹床,就成了我的窝。白天,她在前面煮粉,我就在后面洗堆成山的碗,劈柴,去市场买菜,修修补补店里漏水漏风的地方。晚上小店打烊,我们俩就在那张油腻的小方桌上一起吃饭。她话依然很少,但总会多做一个我爱吃的菜。

我们之间形成了一种无言的默契。我从不问她的过去,她也从不问我为什么会沦落至此。在这个小镇上,每个人都有不想被揭开的伤疤,我们俩就像两只受了伤的野兽,在同一个洞穴里舔舐伤口,用彼此的体温小心翼翼地相互取暖。

这样的日子,安稳得让我几乎忘了自己是个逃犯。对老K的恐惧,对张伟的憎恨,在日复一日的米粉香气里,好像被慢慢磨平了。

可就在我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可以永远躲下去的壳时,阿梅又一次,用一种不动声色的方式,将我所有的安全感击得粉碎。

那是我们住在一起大概半年后的一个深夜。我做了个噩梦,梦里全是老K那张狰狞的脸,和他手下那些马仔明晃晃的砍刀。我大喊着从梦中惊醒,一身冷汗,心脏狂跳不止。黑暗中,我喘着粗气,嘴里还在无意识地念叨着梦里的场景,念叨着我那家毁了的公司。

“宏远建筑……宏远建筑……”

我念叨得很轻,几乎是气音。

就在这时,睡在外间木板床上的阿梅,突然在黑暗中问了一句。她的声音也很轻,却像一道闪电,瞬间劈在了我的天灵盖上。

她问:“宏远建筑?是那个……给柯老板盖楼的公司吗?”

我浑身的血液在那一刻仿佛都凝固了。

柯老板!就是老K的大名——柯振雄!道上的人都叫他老K,只有跟他走得特别近的,或者是有生意往来的人,才会称呼他“柯老板”。这件事,别说在千里之外的南溪镇,就算是在我们那个城市,也只有圈内人才知道。

她一个偏远小镇的米粉店老板娘,怎么会知道?她怎么会知道“柯老板”?又怎么会把这个名字和我随口念叨出的“宏远建筑”联系在一起?

我当时吓得一个字都不敢说,全身的肌肉都绷紧了,大脑飞速运转。是巧合吗?不可能有这么巧合的事!难道她是老K派来的人?这个念头一冒出来,我就感觉自己从头凉到了脚。可不对啊,如果她是老K的人,她有无数次机会可以对我下手,为什么还要救我,收留我?

黑暗中,我能感觉到她的呼吸。她在等我的回答。

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用一种带着睡意的、含糊不清的语气说:“什么……什么老板?我睡糊涂了,瞎说的。”

我撒了谎。

黑暗里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她已经睡着了。然后,我听到她轻轻地“哦”了一声,翻了个身,再也没有说话。

可那一晚,我却睁着眼睛,一直到天亮。我看着窗外一点点泛白,心里那颗关于她身份的钉子,又被狠狠地往里砸深了一寸。这个睡在我隔壁,每天给我做饭的女人,她身上藏着的秘密,可能比我正在躲避的麻烦,还要深不见底。

02

自打那个晚上之后,我对阿梅多了十二万分的小心。我开始偷偷观察她,注意她的一举一动,想从蛛丝马迹里找出她到底是谁。可她就像一碗清汤,表面上什么都看得见,底下却什么都捞不着。她每天的生活就是煮粉、洗碗、算账,简单得像一张白纸。

我心里的那份警惕,就在这日复一复的平淡里,被慢慢地磨钝了。说到底,我不敢去深究。我怕万一真问出了什么,我连南溪镇这个最后的容身之所都会失去。我宁愿当个糊涂蛋,守着这份来之不易的安稳。

我们的“家”,就是米粉店后面那个用木板隔出来的,不到十平米的小房间。白天,她系着围裙在前面灶台忙活,我就在后院的水井边洗那永远也洗不完的碗。汗水顺着我的额头往下淌,有时候迷了眼睛,我就会停下来,用胳膊蹭一下,然后抬头看看店门口她忙碌的背影。那背影瘦瘦小小的,却撑起了这家店,也撑起了我摇摇欲坠的生活。

晚上九点,送走最后一个客人,我们一起把沉重的木板门栓上。整个世界仿佛就只剩下我们俩。她会从锅里捞出白天剩下的一点骨头和肉,给我下碗面,再炒个青菜。我们就坐在那张被油污浸透的小方桌两端,借着一盏十五瓦的昏黄灯泡,安静地吃饭。

她厨艺很好,总能用最便宜的食材做出让人心里发暖的饭菜。我吃得多,她就总是把碗里的肉都夹给我,自己只吃点青菜。我让她吃,她就摇摇头,说:“你干活累,多吃点。”

我因为心里压着事,又看不到未来,脾气变得很暴躁。有时候会因为一点小事就发火,或者一个人跑到镇口的小卖部买瓶劣质白酒,把自己灌得烂醉。

每次我喝多了,吐得一塌糊涂,或者躺在地上说胡话,都是阿梅默默地把我扶到床上,给我擦脸,收拾残局,再给我端来一碗热乎乎的醒酒汤。她从不骂我,也从不劝我,只是在我第二天头痛欲裂地醒来时,对我说一句:“粥在锅里,趁热喝。”

这种无言的包容,比任何话语都更有力量。慢慢地,我的酒喝得少了,脾气也收敛了。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可能只有她还会把我当个人看。

我们之间那层最后的窗户纸,是在一个下着暴雨的冬夜被捅破的。

南溪镇的电线老旧,一到刮风下雨天就停电。那天晚上,暴雨像从天上往下倒水一样,整个镇子都陷入了一片黑暗和死寂。我们早早关了店门,在隔间里点了一根红色的蜡烛。

烛光摇曳,把我们俩的影子长长地投在墙上。雨点噼里啪啦地打在铁皮屋顶上,声音大得吓人。我们俩谁都没说话,只是听着雨声。我看着烛光下她的侧脸,她的睫毛很长,在脸颊上投下一小片阴影,眼神里带着一丝平日里没有的柔弱。

那一刻,我心里那根紧绷了快一年的弦,突然就断了。逃亡的恐惧、被背叛的愤怒、对未来的迷茫,在那一刻都消失了。我只想抓住眼前这点实在的温暖。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我伸出手,轻轻握住了她放在桌上的手。她的手很粗糙,指关节因为常年泡在水里有些浮肿,但很温暖。

她浑身颤了一下,想把手抽回去,但迟疑了一下,最终没有动。

我借着酒劲,也借着那晚昏暗的烛光,哑着嗓子说:“阿梅,别赶我走,行吗?”

她抬起头,在摇曳的烛光里看着我。她的眼睛很亮,亮得像两颗星星。我从那双眼睛里,看到了和我一样的孤独,和一丝我不敢确定的情愫。

她没有回答我,只是反手,轻轻地握住了我的手。

那个晚上,我从我的竹床上,搬到了她的木板床上。床很小,我们必须紧紧地挨着才能躺下。没有干柴烈火的激情,更多的是两个在寒夜里迷失的旅人,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相互取暖的同伴。我抱着她,闻着她身上淡淡的皂角香味,感觉自己那颗漂泊了一年的心,终于落了地。

从那以后,我们成了镇上人眼里事实上的夫妻。我不再把自己当成一个打杂的,而是这家店的男主人。我用我过去干建筑的底子,把这家摇摇欲坠的小店里里外外翻修了一遍。加固了房梁,换了漏雨的屋顶,还把后院那片荒地开垦了出来,用木板围了个小小的院子。阿梅在院子里种上了几株月季和一架葡萄藤。

当院子里的月季第一次开出红色花苞的时候,阿梅高兴得像个孩子。她剪下一朵,插在店里一个干净的酒瓶里。那天,来店里吃粉的客人都说,阿梅米粉店好像不一样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春天看花,夏天听雨,秋天吃葡萄,冬天围着炉子取暖。七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长到我几乎忘了自己本来的名字和身份,忘了那座遥远的城市里的恩怨情仇。我甚至开始真心实意地享受这种平淡到有些乏味的生活。我开始觉得,一辈子就这样,和阿梅守着这家小小的米粉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也挺好。

可阿梅身上的谜团,就像院子里的那口深井,我看得见井口,却永远探不到底。

七年里,她还是像以前一样,偶尔会一个人走到镇外的山坡上,一坐就是一下午,看着通往山外那条唯一的公路发呆。我问她在看什么,她总说看风景。可我知道,那条路的方向,通向的不是风景,而是她不为人知的过去。

她还是会说一些我听不懂的梦话,有时候是急切的争辩,有时候是压抑的哭泣。我偷偷用手机录下来过,想找镇上的人翻译,可他们都说,那不是本地的方言,也不是周边任何一个地方的口音。

最让我起疑心的一次,是在我们同居的第五年。那天下午,我从邻镇进货回来,远远地看到镇口那棵大榕树下,停着一辆我从没见过的黑色轿车,车牌是外地的。阿梅就站车边,和一个穿着笔挺西装的陌生男人在说话。男人很高,很瘦,表情严肃,一直在说着什么,阿梅只是低着头听。我下意识地躲到了一棵树后。没过多久,那个男人递给她一个厚厚的信封,她没有接,男人硬塞给了她,然后就上车走了。

阿梅捏着那个信封,在原地站了很久,才慢慢走回店里。

那天晚上,她一句话都没说,饭也没吃。我躺在床上,假装睡着了,却听到她在外面小声地打电话,用的还是那种我听不懂的方言,语气里充满了挣扎和痛苦。

我心里像是被猫抓一样难受。那个男人是谁?信封里是什么?是钱吗?她缺钱为什么不跟我说?无数个问题在我脑子里打转,可我一个都没敢问出口。

我怕,我怕一问出口,现在拥有的一切都会像泡沫一样碎掉。我选择了沉默,选择了自欺欺人。我告诉自己,只要她人还在我身边,其他的都不重要。

日子就在这种安稳和偶尔的疑虑中,流淌到了第七年。我以为我们会这样一直到老,直到我攒够了钱,带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去一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真正地开始过日子。我甚至偷偷用攒下的私房钱,在镇上唯一的金店里,买了一枚最便宜的银戒指。

我以为,我等来的是未来。可我没想到,等来的却是她的不辞而别。

03

阿梅的离开,不是毫无征兆的。现在回想起来,那就像一场暴风雨来临前的反常宁静,空气里充满了压抑和不安。

在我们同居的第七年快结束的时候,她变得越来越不对劲。她开始整夜整夜地失眠,我半夜醒来,总能看到她睁着眼睛,直愣愣地看着天花板。她接电话的次数也变多了,每次电话一响,她都会像被惊到了一样,抓起手机就跑到院子里,压低了声音,说的还是那种我听不懂的语言。

我问她是不是家里出什么事了,需要用钱吗?她总是用力地摇头,然后勉强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说:“没事,你别多想,就是……有点想家了。”

“想家了,我们就回去看看。”我说。

她听完,眼神瞬间黯淡下去,低着头说:“回不去了。”

她消失的前一天,是我的生日。连我自己都快忘了的生日。那天她起得特别早,然后破天荒地在店门口挂上了“休息一天”的牌子。她从市场上买回来好多我爱吃的菜,在那个小小的厨房里忙活了一整天。

傍晚,那张小方桌上摆满了菜,红烧肉,辣子鸡,清蒸鱼,甚至还有一瓶我平时舍不得喝的好酒。

那天的晚饭,她话特别多,不停地给我夹菜,给我倒酒。她的眼睛一直红红的,像是哭过。酒过三巡,我有些醉意,她握着酒杯,看着我,突然很认真地问:“陈风,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你会怎么办?”

我当时喝得有点高,舌头都大了,拍着胸脯说:“说什么傻话呢?我们不是说好了,要一辈子守着这个店,守着这个家吗?你还能去哪儿?”

她没说话,只是眼泪一下子就掉了下来,一滴一滴砸在桌子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我慌了,酒也醒了一半。我以为是自己说错了话,赶紧从口袋里掏出那个我准备了很久的银戒指,单膝跪在了她面前。那是我这辈子做过最勇敢,也最傻逼的一件事。

“阿梅,我……我没啥大本事,给不了你什么好日子。但我是真心的。你……你愿不愿意嫁给我?等过两年,风声没那么紧了,我们就离开这里,去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我重新干我的老本行,我养你。”

我借着酒劲,把憋在心里的话都说了出来。

她看着我手里的戒指,哭得更凶了,从一开始的默默流泪,到后来趴在桌上泣不成声。我手足无措地跪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

哭了很久,她才慢慢抬起头,眼睛肿得像桃子一样。她看着我,伸手轻轻摸了摸我的脸,又看了看那枚在灯光下闪着廉价光芒的戒指。

“陈风,戒指我不能要。”她哽咽着说,“你让我再想想……等一等,再等一等,好吗?”

那一晚,她抱着我睡的,抱得很紧很紧,好像一松手我就会消失一样。我以为,那是她答应我的前兆,我以为,我终于要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按照我们早就说好的,我要去邻镇的市场进一批新的干货。我走的时候,她已经起来了,正在给我准备早饭。她嘱咐我路上小心,早点回来。我应了一声,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哼着小曲就出门了。

我心里美滋滋的,盘算着回来的时候,要怎么再跟她提一次求婚的事。这一次,她应该不会拒绝了。

下午,我满载而归,心情好得不得了。远远地看到米粉店的烟囱里还冒着炊烟,心里一阵温暖。我推开那扇熟悉的木门,喊了一声:“阿梅,我回来了!”

店里静悄悄的。

桌子擦得干干净净,灶台也收拾得利利索索。我心里咯噔一下,有种不好的预感。我冲进后面的隔间,我们的“卧室”。

床上,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床头那个她用了七年的木梳子,不见了。衣柜里,她那几件洗得发白的换洗衣服,也都不见了。

只有桌上,放着几个用碗扣着的菜,是我中午没回来吃,她给我留的午饭。我伸手摸了摸,还温热着。

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没有一封信,没有一张字条,没有一句解释。

她就这么走了。像一滴水融入了大海,像一阵风吹过了田野,不留一丝痕迹。

我脑子“嗡”的一声,一片空白。我疯了一样冲出店门,在镇上那几条永远尘土飞扬的街道上狂奔,一边跑一边喊她的名字:“阿梅!阿梅!”

镇上的人都用一种看疯子的眼神看着我。我抓住每一个我们认识的人,小卖部的老板,对面的裁缝,甚至那个曾经被她一碗米粉打发走的刀疤脸。

“你看见阿梅了吗?你看见她去哪儿了吗?”我抓着刀疤脸的胳膊,声嘶力竭地问。

刀疤脸皱了皱眉,把我拉到一边,叹了口气,用一种混合着同情和了然的眼神看着我,说:“兄弟,算了吧。她不是我们这种人,她该回她该去的地方了。你留不住的。”

“她该去哪儿?她能去哪儿?!”我冲他吼道。

刀疤脸摇了摇头,没再说话,拍了拍我的肩膀就走了。

我一个人颓然地站在街中心,任凭人来人往。我这才像个傻子一样意识到,我和这个女人同床共枕了七年,我竟然对她一无所知。我不知道她的真名叫什么,不知道她从哪里来,不知道她家里还有什么人。我甚至连一张她的照片都没有。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店里,就着她给我留下的那几个冷掉的菜,喝光了店里所有的酒。

接下来的日子,我活得像个行尸走肉。那家充满了我们七年回忆的米粉店,我再也待不下去了。我把它盘给了镇上另一户人家。拿着那点可怜的转让费,我每天唯一的活动,就是从镇头走到镇尾,买酒,然后喝到不省人事。

我恨她。我恨她的不告而别,恨她的残忍。可午夜梦回,我更怕的是,她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危险?是不是被人逼走的?这种爱恨交织,又夹杂着无边猜测的折磨,比当初躲债时那种单纯的恐惧,要痛苦一万倍。

那个冬天,南溪镇下了十年不遇的大雪。我躺在租来的破房子里,发着高烧,几乎就要死过去。我觉得,死了也好,死了就一了百了了。

就在我迷迷糊糊的时候,房门被踹开了。刀疤脸带着两个人,把我从床上拖了起来,直接扔进一盆冷水里。

我一个激灵清醒过来。

他看着我,骂道:“妈的,看你这熊样!阿梅走之前托我照看着你,她说让你好好活着!你他妈就是这么活着的?”

我愣住了。

“她走之前……见过你?”我抓住他,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算是吧。”刀疤脸撇了撇嘴,“别问了,我啥也不知道。你要是还算个男人,就给老子站起来。想死容易,活着才难。这儿有个活儿,给边境线上跑运输的车当副手,危险,但挣钱。干不干?”我看着他,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好好活着。

这四个字,像一把锤子,狠狠地砸在了我的心上。

04

阿梅离开后的第一年,是我人生中最黑暗、最混沌的一年。我听了刀疤脸的话,去给边境线上跑运输的货车当了副手。那是一条真正的“亡命路”,一边是悬崖峭壁,另一边就是界河,路上经常有检查站,也经常有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劫道的。开车的师傅是个不要命的主,他说,我们运的货,一半是正经山货,一半是不能见光的东西。

我不在乎。或者说,我巴不得出点什么事。每天在卡车的颠簸和引擎的轰鸣声中,我才能暂时忘记心里的那个空洞。我把所有的精力都用来跟车、卸货,把自己累到筋疲力尽,这样躺下就能睡着,就不会做梦。

我不再酗酒,但变得更加沉默寡言。车队里的人都叫我“哑巴”,说我像个没有魂的影子。他们不知道,我的魂,跟着那个叫阿梅的女人一起走了。

日子就像卡车轮子下的泥路,颠簸着,麻木着,一天天碾过去。南溪镇这个曾经的避风港,如今成了我最不愿回去的地方。每次跟车回来,我宁愿睡在车里,也不想回到那个处处都是她影子的镇子。

在我以为我的人生就会这样,在边境的尘土和柴油味里耗到死的时候,转机以一种我完全没想到的方式来了。

那是在阿梅离开的第三年,我逃亡的第十年。那天,我们刚从山里运了一车木材回到镇上。我正满身臭汗地在车底下检修轮胎,一个我不认识的号码打了进来。我以为是诈骗电话,想直接挂掉。可鬼使神差地,我按了接听。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然后传来一个试探性的、有些陌生的声音:“喂……是,是陈风吗?宏远建筑的陈风?”

“宏远建筑”这四个字,像一把生锈的钥匙,猛地插进了我尘封已久的心门。我浑身一僵,握着电话的手都开始发抖。十年了,除了阿梅,再也没有人这么叫过我。

“你……你是谁?”我的声音干涩得像是砂纸在摩擦。

“风哥!真他妈的是你啊!我是小李啊!以前公司那个刚毕业的大学生,跟着你跑工地的那个!”电话那头的声音激动得都变了调。

小李?我脑子里迅速搜索着这个名字。我想起来了,一个很机灵的小伙子,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我当时还挺看好他。

“你怎么……找到我的?”我警惕地问。

“说来话长了风哥!前阵子碰到一个以前跟咱们合作过的材料商,是他告诉我的,说好像在南境那边见过一个跟你很像的人……我这也是瞎猫碰死耗子,试着打打……”

不等他说完,我打断了他:“你找我干什么?我早就不是什么‘风哥’了!”

“风哥你听我说!”小李急切地说,“有个事儿我必须得告诉你!老K,那个柯振雄,他死了!”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仿佛被重锤砸了一下。“死了?什么时候的事?”

“一年多了!突发心脏病,在酒桌上就没抢救过来!这事儿当时闹得还挺大的。”小李顿了顿,继续说道,“他那个儿子,叫柯维的,接了他的班。但那小子比他爹还黑,手段太脏,现在公司里众叛亲离,一团糟。至于你当年那笔债,早就没人提了,成了一笔烂账了!风哥,你自由了!”

自由了。

我挂了电话,一个人坐在马路牙子上,从口袋里摸出一根最便宜的烟,点上,狠狠地吸了一口。烟雾呛得我眼泪都流了出来。

十年了。为了躲这个叫老K的男人,我从一个前途光明的公司老板,变成了一个亡命天涯的逃犯,一个边境小镇的杂工,一个被女人抛弃的酒鬼,一个在刀口上讨生活的货车司机。我的青春,我的事业,我的尊严,全都被埋在了这十年里。

可现在,他死了。我自由了。我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那是一种巨大的、空洞的茫然。就像一个被判了无期徒刑的囚犯,在牢里待了十年后,突然被告知判错了,可以出狱了。可走出监狱,他才发现,外面的世界早已物是人非,而他自己,除了坐牢,什么都不会了。

我该去哪儿?我又能干什么?

那天晚上,我没跟车队打招呼,一个人爬上了南溪镇外那个熟悉的小山坡。就是那个阿梅曾经无数次坐着发呆的地方。我学着她的样子,坐在草地上,看着山下那条通往外界的、唯一的公路,在夜色里像一条灰色的带子。

南溪镇,已经没有什么值得我留恋的了。我对阿梅的恨,在三年的时间里,慢慢被思念和不解所取代。她到底是谁?她为什么接近我,又为什么离开我?刀疤脸那句“她让你好好活着”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决定回去。

不只是为了所谓的“自由”,更是为了搞清楚两件事。

第一,当年到底是谁,和张伟那个畜生一起,把我坑得这么惨。

第二,我要找到阿梅。不管她是死是活,是骗我也好,是另有苦衷也罢,我要当面问她一句:为什么。

带着这两个执念,我告别了刀疤脸,离开了这个我待了整整十年的边境小镇。

当我重新踏上故乡的土地时,这座城市的变化让我感觉自己像个穿越者。我用这几年当货车司机攒下的那点玩命钱,在最偏僻的城中村租了个小单间。然后,我凭借着还没忘干净的专业知识和一股不要命的拼劲,在一家小建筑公司找了份技术员的工作。

我开始学着像一个正常人一样生活。学着用智能手机,学着坐电车,学着跟年轻的同事们聊天。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心,一半留在了南溪镇那个有米粉香气的后院里,另一半,则悬着对过去那团迷雾的追问。

我像一头潜伏在暗处的狼,一边拼命工作,一边不动声色地打听着关于“柯氏集团”和张伟的一切消息。

05

我在新公司的玩命劲头,很快就见了效。半年后,公司接了一个棘手的改造项目,好几个技术难点别的工程师都束手无策。我凭着当年在工地上积累的实战经验和这十年在边境线上修车、修房子的杂学,熬了几个通宵,硬是把方案给啃了下来。

项目顺利完工,老板对我刮目相看。他是个五十多岁的老派生意人,觉得我踏实肯干,是个人才。为了奖励我,也为了让我这个“技术骨干”多见见世面,他决定带我去参加一个城中非常重要的商业晚宴。

“小陈啊,好好拾掇一下。今晚来的可都是咱们这行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多认识几个人,没坏处。”老板拍着我的肩膀说。

我能说什么?只能点头答应。可我连一身像样的衣服都没有。最后,我在公司附近一家廉价的西装租赁店,花三百块租了一套怎么看怎么别扭的黑西装,配上一双擦得锃亮的二手皮鞋。

晚宴的地点在市中心最豪华的酒店顶层。

当我跟着老板走进那个金碧辉煌、衣香鬓影的宴会厅时,我感觉自己像是误入天鹅湖的丑小鸭。空气里飘着高级香水和雪茄的味道,悠扬的小提琴声在耳边流淌,每个人都端着香槟,脸上挂着精致而疏离的微笑。

我局促不安地跟在老板身后,他忙着跟各路神仙打招呼、换名片,我则像个跟班,尴尬地站在一边。我端起一杯香槟,躲到角落里,一口一口地喝着闷酒。这种感觉太熟悉了,就像十一年前,我第一次踏足南溪镇,那种与整个世界格格不入的孤独感,再一次将我淹没。

就在我低着头,准备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时,一个身影从我眼前晃过。

那个背影……

走路时,腰肢轻轻摆动的姿态,还有那截在灯光下白得晃眼的后颈……

我的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猛地攥住了,呼吸瞬间停滞。

我猛地抬起头,目光穿过攒动的人群,死死地锁定在那个背影上。她正在不远处的一个小圈子里,和几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谈笑风生。

她穿着一身我叫不出牌子的香槟色晚礼服,剪裁得体,将她姣好的身材勾勒得淋漓尽致。头发一丝不苟地盘在脑后,露出优美的天鹅颈。脸上画着精致的妆容,红唇明艳,气质高贵而典雅。

那张脸……那张化了妆,却依然清晰可辨的脸……

分明就是我日思夜想了整整三年,刻在我骨头里的那张脸!

阿梅!

可她又完全不是阿梅。南溪镇的阿梅,永远穿着洗得发白的棉布衣服,素面朝天,一双手因为常年操劳而布满薄茧,眼神里总是带着一丝疲惫和与世无争。

而眼前的这个女人,像一颗在聚光灯下熠熠生辉的钻石,光芒四射,却冰冷得让人不敢靠近。我的阿梅,只是一块在岁月里被磨平了棱角,却能暖到人心的顽石。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血液“轰”的一声全涌了上来。理智、伪装、谨慎,在这一刻全都被我抛到了九霄云外。我的身体已经不受控制,迈开腿,朝着她的方向走了过去。

我拨开一个挡在我身前的人,径直走到那个小圈子面前,死死地盯着她。

周围的谈笑声戛然而止。所有人都用诧异的目光看着我这个不速之客。

她也感觉到了我的注视,缓缓地转过头来。

“阿梅?”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颤抖,这两个字从我喉咙里挤出来,几乎用尽了我全身的力气。

她的笑容,瞬间僵在了脸上。

当她看到我的那一刻,我清清楚楚地看到,她的瞳孔猛地收缩了一下,那双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眼睛里,闪过了一丝无法掩饰的震惊和慌乱

那是属于阿梅的眼神!

可那只是一瞬间。

下一秒,那丝慌乱就被彻底掩盖了。她的眼神变得冰冷、陌生、充满了戒备和疏离,像是在看一个完全不认识的、闯入派对的疯子。

站在她身边,一个身材高大、气场十足的年轻男人皱起了眉头。他用一种保护性的姿态,伸手揽住了她的腰,眼神不悦地上下打量着我,然后开口问她:“曼曼,这位是?”

曼曼?

我愣住了。这不是她的名字。

她没有回答那个男人,只是用那双曾经看过我七年,如今却冰冷如霜的眼睛看着我。她的红唇轻启,吐出了我这辈子听过最残忍,也最荒谬的一句话。

她说:“我不认识他。先生,你认错人了。”

说完,她挽住那个年轻男人的胳膊,微微向众人点头致歉,然后转身就走。她的背影决绝而优雅,没有一丝一毫的留恋。

我僵在原地,感觉自己从头到脚都变成了冰块。整个世界的声音都消失了,我只能听到自己心脏破碎的声音。

宴会厅的保安已经注意到了这边的骚动,正快步向我走来。

就在我被绝望和羞辱彻底淹没的时候,我听到她身边那个被称为“柯总”的男人,在跟另一个人介绍时,声音不大不小地传了过来。

“……这位是柯氏集团的柯维总裁和他妹妹,柯曼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