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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工程硕博士产教融合培养改革,加快培养卓越工程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支持部分高校和中央企业试点共建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的通知》(教研厅函〔2022〕9号),经商国务院国资委,决定支持部分高校(见附件)与企业共建第四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附件:第四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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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是由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共同组建的工程师培养机构,旨在落实“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培养国家战略急需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该学院采用校企共建模式,开展工程类硕士或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环节包含理论课程、工程实践和科研训练等模块。培养过程实行“校企四共四通”机制,工程硕士需入企实践1年以上,博士2年以上。

2022年9月,首批18家建设单位(含8家央企)发布《卓越工程师培养北京宣言》。2023年9月启动第二批建设单位申报。2024年9月遴选8所高校组建第三批建设单位。截至2024年5月,全国已建成32个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组建1.7万名校企导师队伍,并成立“中国卓越工程师培养联合体”及4个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2025年校企联合培养工程硕博士规模达2.6万人,其中2000多人毕业并取得2500余项创新成果,81%留任重点企业就业,1100多名毕业生直接获得工程师职称证书。2025年6月召开卓越工程师培养现场交流推进会,部署深化培养改革工作。2025年12月,建成50家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教育部发布《卓越工程师教育认证标准》,且建设高校增至42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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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整理自教育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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