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邀请男友住自己家后报警称被性侵,事后还发微信说好想你

这个大家都知道,女生是有自主权益的。就是哪怕你们是恋爱关系,甚至说结了婚。但女方不同意的话,你也不能强行采取性行为。不然报警的话,那就有可能将你认定为强奸。之前那个山西大同那个案件就是。男方和女方订了婚,也给了彩礼。但是因为男方强行发生性行为,最终导致其被认定为强奸。这不12月22日,媒体们又报道了类似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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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媒体描述,17岁的女生丽丽和17岁的男生小董是情侣,双方确定了恋爱关系。那个时候,丽丽邀请小董过来,然后两人决定从许昌跑到郑州玩。到了那边之后,女方就邀请小董住在自己的家里。当时两人说好是分房睡,不睡在一起。但没想到的是,到晚上的时候小董就反悔了,强行和她睡在了一起并且发现了关系。这不事情发生之后,丽丽那边就报了警,小董也被警方抓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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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之后,法院那边认定同住不代表同意性行为。就哪怕两人是情侣,哪怕是丽丽邀请他住家里的,那也不代表能同意和小董发生关系。于是就认定小董强奸罪成立,判他2年9个月。可以说一个17岁的年轻小伙,就因为这件事情毁了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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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事情发生之后,小董的父母就不认可判决了。他们坚持认为两人是情侣关系,而且小董被抓后丽丽还给他发了微信,说好想你。那么也就是说,丽丽和小董是真心相爱的。所以这就无法证明丽丽是被迫的,无法证明小董是故意强奸了她。如今小董一家也申请了上诉,这一切就得看法院二审的判决了。但一般来说一审这样判就说明证据是足够的,哪怕是二审也很难改变判决结果。

所以从这件事情也看得出来,女生的权利是完全得到法律保障的。任何侵犯女生权益的行为,都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