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无证驾车上路已是涉嫌违法
若再遭遇“鬼探头”突发情况
瞬间酿成事故
谁承担了此次事故的损失?
2025年12月5日,贺州市区潇贺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14岁未成年人小佳(化名)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搭载同伴沿潇贺大道自北向南行驶,行驶至该路口时,与通过人行横道的周某英相撞,造成周某英受伤、摩托车受损事故。发生事故后,小佳因害怕担责,弃车离开事故现场。
经民警调查,小佳存在多项违法行为,其中包括无证驾驶、驾驶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未让行,致人轻微伤后逃逸。这些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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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认定,小佳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周某英无责任。因小佳是未成年人,事故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合计赔偿一万两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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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监护人要注意
【家长责任清单】
一、管好车钥匙:不要让孩子轻易接触到机动车。
二、加强法治教育:从小树立孩子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明确告知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的严重后果。
三、做好榜样:以身作则,遵守交规,安全出行。
四、加强沟通:关注孩子的社交圈和情绪变化,及时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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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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