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起酒杯,放下车钥匙”
这个简单的动作
大家都应该懂得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
却总有人心存侥幸
依然酒驾甚至醉驾
酒驾一念起,危险伴身边
滨州交警全天候严查
酒驾、醉驾零容忍
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01
滨城大队
2025年12月20日15时55分许,颜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M156**的小型轿车驶入检查点,滨城大队执勤民警在对其检查时,发现车内充满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7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后经进一步核查,执勤民警发现驾驶人颜某某的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驾驶人颜某某实施了处罚。
02
经开大队
2025年12月18日21时39分许,杭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M88L**的小型轿车沿黄河二路向西行驶至西海四路以西600米附近,被经开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杭某某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
03
邹平大队
2025年12月21日20时15分左右,刘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 MV7***的小型轿车,沿邹平市焦桥镇杏花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胜利河桥处时,被邹平大队好生中队民警查获。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9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即,刘某某被民警带至医院抽血待检。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04
沾化大队
2025年12月16日晚01时02分,穆某某驾车牌号为驶鲁M67***的小型汽车沿沾化区富国路与英才路交叉口时,因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沾化区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穆某某被执勤民警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
05
惠民大队
2025年12月19日14时24分许,王某某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的小型汽车,沿惠民县永莘路由西向东直行,被惠民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9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执勤民警随即带涉嫌醉酒驾驶人王某某到医院抽血检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驾、醉驾
给自己和他人的出行
埋下极大的安全隐患
生命没有彩排
安全不能重来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判断和操作能力、疲劳程度等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此时驾车行驶,会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相当于“闭着眼睛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最后
再来复习一下
酒驾醉驾的成本
请广大驾驶人务必做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一次心存侥幸
可能会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
无论在何时何地
都要遵守交通法规
自觉抵制酒驾
◆本文来源:hi0543综合滨州交警发布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由于平台规则,只有当您跟我有更多互动的时候,才会被认定为铁粉。如果您喜欢我的文章,可以点个“关注”,成为铁粉后能第一时间收到文章推送哦!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