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位17岁女孩邀请一位异性男生同住,对方以为女孩对自己有好感,于是便将女孩给侵犯了,可万万没有想到,女孩报警后,居然给男生发微信说:我想你了!
真的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
今天“深圳新闻网”披露了一起女生被控强j的案例。不得不说,看了事件的整个过程后真的令人感到炸裂。
根据媒体报道,郑州17岁的丽丽和17岁的小董两人认识后没多久就确认了恋爱关系。于是两人经常相约一起出去游玩,可万万没有,在8月份的时候,却发生了一件大事。
当时丽丽和男友小董一起到郑州玩,因为丽丽的家就在郑州,于是在游玩一天后,两人都很累,再加上天色也晚了,刚好丽丽的家就在郑州当地这里,爸妈也不在家,于是便邀请小董去自己家里住一晚。
在邀请小董回家住时,两人便商量分床睡,可在丽丽带着男友小董参观了自己的房间后,小董便坐着不走了。
这时17岁情窦初开的小董以为丽丽是女孩子,所以比较矜持一点,于是自己便主动靠近丽丽,刚开始丽丽还比较抵抗,可后来半推半就两人就发生了性关系。
可万万没想到,在事后,丽丽却觉得是男友小董强迫了,并非自己自愿,于是便选择了报警,当时小董就被警方给带走了。
事发后,小董的母亲表示,是儿子的女友丽丽邀请她儿子到她家的,这意味着什么,大家都很清楚,并且她儿子在整个过程中,确实没有采用暴力,既然没有暴力,那么两人之间发生的事情,就是你情我愿的,怎么就算是侵犯呢。
不仅如此,随后小董的母亲还透露称,丽丽明明喜欢着自己的儿子,在儿子小董被拘留的过程中,丽丽还发信息对儿子说,“我想你了。”
这是相互爱慕的两个人,或者是情侣之间,才会发这样的信息,既然丽丽喜欢着她的儿子,又邀请她儿子到家中居住,这怎么能认定她儿子的行为就是侵犯。
目前,17岁的小董被法院判刑2年9个月,然而给出的理由是:邀请同住不等于同意性侵犯!
然而这件事情被曝光后,评论区的网友直接炸锅了!
有网友表示:强j案的要点是采用暴力恐吓威胁的方式,和对方发生关系,并不是女孩的一句强j就构成了犯罪!
还有网友表示:现在的17岁男孩女孩都成熟的很,在爸妈都不在家就随便邀请异性同住,这明眼人都知道要干嘛,这就是同意发生关系的意思!
还有网友表示:如果此时男方也控告女方强j,那么又该如此证实双方的言论呢?
随后还有网友表示:邀请不算性同意,结婚不属于性同意,同意过后反悔也不属于性同意,那么性同意的标准到底是什么?难不成要掏出手机录个音吧!
对此,大家怎么看待这件事情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