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14日21时,长春市公安局灯火通明。审讯室里,三名民警刚刚给一名男子验完指纹。那人换上看守所统一的汗衫,低头系扣子,动作慢得像在拖延时间,可袖口还是被汗水浸湿。确认身份的一瞬间,民警相互看了眼——眼前的“梁春强”,正是潜逃整整三年的A级逃犯孟繁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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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拉回1996年深秋,长春郊外的炼钢厂机器轰鸣。24岁的厂主孟繁胜戴着安全帽巡线,口袋里塞着当天刚出的财务报表。账面盈利可观,他本打算年底增购一台新电炉。此时,一辆黑色越野车停在厂门口,车窗放下,梁旭东那张圆脸带着笑意。“跟我做,大买卖。”简短一句,埋下祸根。

孟繁胜对梁旭东早有耳闻——赌档、夜场、放贷,样样沾。被邀请的那天夜里,他回家把账册摊在餐桌上,母亲问他:“生意好好的,折腾啥?”孟繁胜沉默。一边是正当盈利的小厂,一边是可观得多的灰色利润,不得不说,后者的诱惑像磁铁一样拽人。十月,他正式出现在梁旭东的“公司”会议室,职位写着“经理”,实际上管账兼出面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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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后的一场“讨债”冲突,让孟繁胜第一次真正踏进深水区。三十万元赌债的老板被打得鼻青脸肿,梁旭东拍拍孟繁胜肩:“兄弟,有事我担着。”法庭判刑,他却获得“保外就医”。这种一脚踏空还稳稳落地的体验,让孟繁胜心里升起错觉——自己似乎有退路,可转身时退路早被封死。

1998年8月16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完成宣判。梁旭东和核心成员共七人被判死刑,其余二十七人获重刑。新闻播到一半,一个电话打进孟繁胜租住的公寓:“梁哥全完了,你上名单了。”电话那头的声音急促。听完,他提着旅行包下楼,拉上妻子,直奔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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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三个星期,他像没头苍蝇:长春—洛阳—石家庄—内蒙古,每到一处就换住处、换号码。妻子在呼和浩特的旅馆里哭着问:“咱到底要躲到什么时候?”孟繁胜把身份证往桌上一摔:“警察追得紧,你回家,我一个人上路。”这是两人最后一次并肩出现。

离开内蒙古后,他故意在南京换乘,再南下广州。列车上,他盯着车窗反光,脑海里忽然冒出一句话:“这个世界上谁也抓不住我!”狂妄?也许,但更多是赌徒式自我催眠。落脚广州,他研究地图、查诊所,用“高科技”改头换面。四家整形机构各做一块,避免连锁痕迹;随后节食+泻药,100公斤减到72公斤,面孔瘦长,单眼皮割成双眼皮,哪怕老同学擦肩也认不出。

2000年初,他把新面孔带到太原,又办了假身份证,名字写成梁春强。白天在建材市场搬货,晚上泡健身房巩固减重。不得不说,外形变化带来安全感,却压不住内心刺痛。某晚翻报纸,见到西安外语学院来太原招收函授生,他想:学门语言,或许出国,更好藏身。交报名费、体检、面试,一气呵成。新身份是大一新生,宿舍三位韩国留学生,与他互称“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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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校园里,他经历了两场短暂感情。第一位英语家教在操场拦住他,小声说:“其实我知道你没基础,慢点来。”孟繁胜心底一颤,却还是把对方拉进“黑名单”。第二位来自外企培训班,同学会后坚持送他回宿舍,在路灯下帮他整理翻飞的讲义。对方父母甚至邀请他去做客,家常菜端上桌,他第一次觉得像回到了从前的钢厂食堂。可第二天清晨,他关机、退房,一言不发坐车离城,仿佛昨晚那顿热汤从未存在。

2001年春,全国严打声势汹汹。电视里连播落网名单,“孟繁胜”三个字高挂公安部督捕榜首。西安出租屋的百叶窗半掩,他按掉遥控器,背脊发凉。再算一笔账:继续逃,时间对自己并不站队;投案,也许还有生路。公安部随后与“两高”联合发布公告:若在11月29日前自首,可获从宽。公告像锤子,重重落在他头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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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初,他悄悄回长春,想先讨回昔日“兄弟”欠的一万元。然而对方立即报警,他险险脱身,逃向北京,再改道西安。这一折腾,让他意识到侥幸已被榨干。距离公告截止只剩半个月,他通过亲属联系上警方,约定自首时间。11月14日晚,他走进派出所铁门,脱下外套交给值班员,轻声说:“我是孟繁胜。”

没有眼泪,没有豪言,只有一声叹息。档案里,他的案由被归类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法律的最后落点并不传奇,判决书写得干脆。值得一提的是,庭审结束那天,他向合议庭表示认罪并请求把全部赔偿款先划给受害者家属,态度虽不抵消罪责,却让旁听席窃窃私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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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尘埃落定后,一些老民警在茶余饭后仍会提到孟繁胜。有人感慨,整容、减肥、假证、求学,每一步看似精密,其实都在“天网”坐标里留下新坐标;也有人摇头,若早些止步,或许仍是手握钢炉的厂主。正因如此,这宗往事常被当作警示材料,给后来者提个醒:一条路选下去,回头代价往往远超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