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卢成汉

通讯员 万禹

12月19日,武汉市黄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盘龙中队执法队员在巡查至黄陂区盘龙城巨龙大道盘龙一路特16号时,发现有城市道路挖掘行为,经城管执法队员现场询问,施工方为某建筑劳务公司,未取得城市道路挖掘行政审批许可,执法队员当即要求该公司施工人员停工,并开出6000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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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公司施工是为了疏通盘龙一路井盖管网,但未到区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便自行组织工人实施开挖,属于未经许可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盘龙中队城管执法队员明确告知该施工单位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城市道路设施的完整性与正常使用功能,还可能对周边过往行人通行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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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现场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四十二条,考虑到盘龙一路属于城市次干路,符合违法情形一般的裁量情节,盘龙中队城管执法队员依法对某建筑劳务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指导企业如何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合法合规进行施工作业。目前,该公司已缴纳罚款,并表示会积极配合城管执法部门进行整改。

黄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盘龙中队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强化辖区城市道路的日常巡查监管,对擅自占道挖掘或不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行为保持“零容忍”,坚决依法行政,同时主动靠前服务,为有合法施工需求的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和审批指引,引导企业规范作业,共同守护城市道路秩序与市民通行安全。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