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学校2026年国家科研经费项目专项计划、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低空经济专项计划,以及支持导师科学研究的专用计划采取全年招生模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导师

学校将根据计划执行情况实时更新获得各类计划的导师名单及相应招生专业。

1.国家科研经费项目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及导师见附件1(更新中)。

2.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及导师见附件2(待发布)。

3.低空经济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及导师见附件3(待发布)。

4.支持导师科学研究的专用计划招生专业及导师见附件4(已确定)。

二、招生方式及招生对象

招生方式: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招生对象:仅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三、报名基本条件

1.国家科研经费项目专项计划、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低空经济专项计划考生应同时满足《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第三条“报名基本条件”(一)(二)(三)(五)四项要求。

2.支持导师科学研究的专用计划应同时满足《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第三条“报名基本条件”的所有要求(含学院提出的学术条件和要求)。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6月10日(根据计划执行等情况可能延长或缩短时间结束时间),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且不需缴纳报名费。

2.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成功后1周内,考生按照《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资格审核提交材料清单”准备材料,并按照《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的“材料提交方式及要求”向报考学院提交纸质和电子版资格审核材料。考生提交材料时,请与报考学院或中心说明本人报考全年招生模式和报考的具体计划类型。

五、考核

学院根据《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海事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招生学院的工作实施细则自主确定时间(由学院负责告知考生)开展考核工作。

六、其他

1.各类计划招生及培养等有关事项请咨询招生学院和报考导师。其中国家科研经费项目专项计划考生的招生及培养有关事项见《大连海事大学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附件5)。

2.拟录取结果先由学院负责公示,研究生院于2026年6月下旬最终公示全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3.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相关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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