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5年12月5日9时14分,我县辋川镇村民郑某某经过铁路雪肖线小山二道口时,在道口栏杆处于关闭状态,前方货物列车即将来临时,郑某某拒不配合道口工作人员管理,强行抢越通过。
事后,厦门铁路公安处泉州站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作出给予郑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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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沿线周边的群众应当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福建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行车安全秩序。
来源:惠安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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