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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金融大鳄低头认罪,法庭内静默无声,十四年铁窗生涯为这场牵扯千家万户的财富风暴画上了阶段性句号。

12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局主席高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上午十时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内庄严肃穆,旁听席上坐满了受害者代表、媒体记者和相关行业观察人士。

法庭审判长当庭宣判,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其他同案人员分别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不等的有期徒刑。

这一判决结果的公布,标志着这起涉及数千亿资金、数十万投资者的特大金融案件取得阶段性司法成果。2025年9月15日至1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中植集团的崩盘始于2023年下半年,当时其四大财富公司理财产品逾期的消息不断传出。

2023年11月,中植集团正式发布公告称相关产品陆续发生实质性违约。公告披露,集团总资产约2000亿,但剔除保证金后相关负债本息规模约4200-4600亿,已严重资不抵债。

同月,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依法对“中植系”所属财富公司涉嫌违法犯罪立案侦查,对解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1月,中植集团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此案。

中植企业集团创建于1995年,是一家涵盖实体产业、资产管理、金融服务、财富管理等领域的综合性企业集团。

在金融板块,集团战略控股或参股六家持牌金融机构,包括中融信托、中融基金等。还控股或参股五家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恒天财富、新湖财富、大唐财富、高晟财富四大财富管理公司。

正是通过这四大财富管理公司,中植集团向社会公众募集了大量资金。2017年后,中植集团通过实际控制的企业作为发行方,并设立6家产品管理公司,在未经监管批准的情况下发行各类定向融资理财产品。

法院判决书首次系统揭示了中植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运作链条。中植系主要通过四大财富管理公司向高净值人群募集资金。

财富公司销售人员采用电话推销、宣讲会、口口相传等方式公开宣传,采用差额补足函等方式承诺7%-9.5%年化收益率,向不特定公众销售非标准化定向融资理财产品。

中植集团案件的处理采取了“刑民并行”的方式。一方面,通过刑事程序依法严厉追责、惩治违法犯罪,并追缴违法所得;另一方面,通过破产清算程序盘清整体资产、负债。

2024年6月,中植集团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申请,指出中植集团与中海晟丰(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247家企业存在高度关联性且法人人格高度混同,申请对中植集团等248家企业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

法律专家分析认为,这种处理方式可以充分发挥刑事和民事程序各自在财产清查、追缴方面的独特优势,更充分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随着高某某等人被定罪判刑,中植系案件刑事部分告一段落,但追赃挽损和破产清算工作仍在继续。

法院下一步将着力推动248家关联企业的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程序,数十万投资者仍在等待一个公平的清偿方案。截至2023年11月的数据显示,中植集团剔除保证金后负债本息规模高达4200-4600亿元。

这起案件留下的不仅是一个金融帝国的残骸,更是中国金融监管进化路上的一道深刻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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