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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星火·薪火

这几天,关于南京博物院馆藏明代仇英《江南春》为何现身拍卖市场一事,闹得沸沸扬扬,不禁让人想起,41年前,南京博物院老院长姚迁被人揭发“侵占他人学术成果”一事,当年也是闹得沸沸扬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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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迁
姚迁,1926年3月出生于江苏如皋双甸镇(今属如东)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原名姚宪昌。战乱之际,读书校址迁徙不定,遂改名姚迁。17岁高中毕业,18岁入党,32岁任省历史研究所副所长,36岁调入南京博物院,先后任副院长、院长。

1982年冬,时年56岁的姚迁被人揭发“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经江苏省委宣传部同意,《光某日报》于1984年8月26、27日连发《南博院长姚迁以权谋私侵占科研人员学术成果》、《对姚迁同志所犯错误问题江苏省委宣传部作出有关决定》、《姚迁在执行知识分子政策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三篇报道,并配发评论员文章《知识分子的智力成果不容侵占》,点名批评姚迁个人主义恶性膨胀,凭借权势不择手段,把科研人员作为获取名利的摇钱树……说白了,就是说他以权谋名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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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当时南京博物院一副院长说:“这是对姚迁搞倾盆大雨,不教而诛。”“秀才遇见兵,有理讲不清 ”,这些不实报道使姚迁精神压力很大,情绪反常,于当年11月8日在家中含冤自缢,以死明志。

后来,此事被姚迁友人——红学家、文史专家冯其庸(1924-2017)捅到中央,最终1985年8月中纪委调查组认定《光某日报》报道严重失实,且在评论中任意上纲,轻率横加罪名,致使姚迁含冤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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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光某日报》在头版刊登致歉声明,承认报道缺乏充分调查。但也只是蜻蜓点水,不痛不痒,更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这点,可以从1986年4月4日,时任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朱厚泽(1931-2010)在《光某日报》全国记者会议上的讲话得到印证,他说:“但是不是因为发生了这么几件事, 《光某日报》就不那么光明了呢? 我看还是《光某日报》嘛!”

当年报道当事人虽也承认失误,感到痛心,有所悔恨,但是人生没有返程票,世上没有后悔药,因为报道失实而导致一个有才华的人自杀,怎不让人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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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其庸

至于姚迁为何会因为一些“莫须有”的问题就被捅到央媒,且经省委宣传部同意,知情人士透露,姚迁为人正直且古板,他记录了一些老领导从南京博物院借出的历代名画的信息,并时不时去催还,让对方不开心了,所以有意“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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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在一些回忆姚迁事件的文章中,也得到证实。比如,冯其庸在《怀念姚迁》一文中提到,“整姚迁的人们”“姚迁决心用自己的生命来抗争”“姚迁是一个真正的好人,他既精于业务,又忠于职守,而且热情待人,没有想到这样一个好人会受到诬陷,竟会受冤而死!”这不禁让人想起郭德纲说过的一句话,“冤枉你的人,比你还知道你有多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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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平生——冯其庸口述自传》一书第十部分《项羽不死于乌江考》小标题四“姚迁事件”记载得更为详细,现仅摘录部分:省委一些老干部喜欢名家字画,经常到南京博物院借字画回家欣赏。姚迁迫于职务不得不借出,但这些人却拒不归还。姚迁坚守原则,反复上门催讨,可仍有多位老同志迟迟不还。这触动了这类群体的利益,他们想凭借权力无偿占有字画,于是对姚迁进行构陷。

省委宣传部负责人作为关键推手,推动《光某日报》刊发不实报道,诬陷姚迁,致使一生清正廉洁、淡泊名利的姚迁无法承受这样的诬陷,最终以死明志,而那位省委宣传部负责人也被撤职。

参考资料:1984年8月5日《光明日报》:《原南京博物院院长姚迁的错案得到纠正,中纪委调查组就姚迁自缢身死问题提出调查报告》《本报编辑部关于姚迁事件报道严重失实的检查》。

《风雨平生——冯其庸口述自传》。

【注】参考信息源自官媒,内容严谨客观。本文意在以史鉴今,警示世人,非议时政。

- 完-

总有一些历史需要被记忆,总有一些情怀需要被唤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