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12岁女孩琪琪长期遭到继母虐待,在被继母连续关在厕所里虐打17天后,女孩终因为外伤及外伤后的化脓性感染、饥饿和寒冷等因素死亡。而女孩的生父对这一切采取了听之任之的态度。福建省高院二审认定,原判对刘江所犯故意伤害罪量刑畸轻,虽因“上诉不加刑”原则维持原判五年六个月,但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12月23日,针对生父刘江的再审开庭。开庭前,琪琪生母的代理律师在接受看看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认为刘江不是从犯,他本身起到一个支持、协助,包括一种放纵、授意帮助行为,而且包括购买泻药,包括先前的殴打行为,包括出谋划策捆绑孩子的行为,这个生父都是知情的,且都是授意的。律师认为,他只是没有直接拿刀杀人,但是他是那个递刀的人,或者说是买刀的人。退一万步讲,即便他构成从犯,他应当适用"从轻"原则,而不应该跳过"从轻"直接"减轻",我们尊重福建省高院判决结果

看看新闻记者: 董冰茜 孙翱

编辑: 冯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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