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渝中区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修订)培训,旨在进一步提升大家的文物保护法治意识与业务能力,规范文物管理、保护、利用等各项工作。各区级有关部门、街道、管委会,文物管理使用单位,区文物保护社会监督员等参加。

培训会上,重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原副院长陈太红以《不可移动文物合理利用的法律规制与实践探索》为题,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最新修订条款,重点讲解对不可移动文物合理利用法律规制的具体规定,以及对建筑类文物、文化遗址、历史文化街区等进行合理利用的实践探索。

重庆市文化旅游委文物督察处黄巧以《依法筑牢底线 共同守护文物安全》为题,分析了文物保护工作典型案例,并结合文物保护法和实际案例剖析文物安全和督查工作要点及法律责任追究等。

“此次培训既有对法律法规的深度解读,又有对实践案例的细致剖析,内容丰富、深入浅出。相信通过本次培训,大家对文物保护法有了更全面的理解、更深刻的认识。”渝中区文化旅游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文物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希望大家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增强法治观念,压实工作责任,依法依规做好文物保护各项工作。(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