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河南郑州一家3口遭发小杀害案宣判,凶手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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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3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崔路路抢劫案并当庭宣判,以抢劫罪判处崔路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令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相关损失。

经审理查明,2025年7月26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崔路路潜入朋友梁某朋家中行窃,翻找财物时惊醒梁某朋之妻被害人马某某及其未成年子女梁某、梁某某,为制止被害人反抗、呼救,崔路路采用刀砍、捅刺、挎包带勒颈等方式致三被害人当场死亡,并劫走马某某佩戴的黄金手镯、项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崔路路入户盗窃,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三被害人死亡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抢劫罪,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被告人崔路路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极大,依法应判处死刑。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崔路路当庭表示不上诉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

新闻背景

2025年7月26日,郑州中牟县,梁先生时年29岁的妻子、8岁半的儿子、6岁的女儿,被梁先生相识二十多年的发小崔某某在出租屋里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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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先生一家4口曾经拍摄的全家福

在梁先生的记忆里,发小崔某某也是个“仗义”的人,在这二十多年里,他们似乎从未有过争吵,他也乐意帮忙:“家里遇到什么事儿,比如接孩子什么的,打个电话他就能来。”

梁先生称,他们两家过去一直走得很近,崔某某妻子还常拿着零食来看望他的一儿一女。

但崔某某似乎总是缺钱花。近十年来,崔某某几乎每年都会找他借钱,每次几千到上万元。梁先生也几乎不会拒绝,崔某某也会还钱,但有时会延期。

“我老婆也同意借钱给他,最后一次借出去的5000元,还是我媳妇转给他的。”梁先生向记者回忆称,今年5月,崔某某为给妻儿租房住,向梁先生借钱,梁先生便让妻子转了5000元给他。

案发前3天也即7月23日,梁先生向记者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他提醒崔某某归还这5000元,崔某某则回复说:“好,我刚把借的1万元还完。”但梁先生并不知道,崔某某还欠别人多少钱,这些钱又都用到了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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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马瑞

综合 | 郑州中院 红星新闻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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