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杯水被打翻也就几十毫升。可要是滚烫,今天的新闻标题就不是这点闲气了。
事发在绍兴一家咖啡馆。小女孩自己去要了一杯水,端着杯子走回来的路不长,她走得慢,眼睛里亮晶晶。刚转身,“妈妈你看,阿姨给我了”。话音还在空中,另一名跟着妈妈路过的小女孩,突然伸手一拨。水没了,脸上的得意也没了。
监控里看得清楚。过道够宽,互不相干,动作不拖泥带水。更刺眼的是另一个画面。那位母亲看了一眼,没停,没道歉,只想拉着孩子走人。她在急什么?一句对不起有多贵?
“孩子不懂,家长得懂。”
很多人替端水的孩子不值。第一次自己去开口,开了个好头,被这样打断。被打翻的不是水,是孩子刚长出来的胆子。再要一杯不是解决,补的是杯子,补不了那句被吞回去的“我做到了”。
有人把这事往“性本恶”上扯。太轻巧了。恶不是天生,是大人纵容出来的边界感缺失。小孩试探世界的方式很多。推人、抢玩具、戳别人家狗鼻子。大人站在一旁,说一句“别闹”,或伸手拉一把,事就过去了。大人转身装没看见,事就长翅膀。
报警不算小题大做。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要承担责任。这在民法典里写得明白。烫到人是人身损害,没烫到也是行为不当。公共空间的秩序靠规矩撑着。家长的态度就是规矩的开关。开着,孩子知道哪里能走。关了,别人就得让路。
很难。
很多网友说,店家再倒一杯就好。能理解。可这事的关键不在水,在态度。店家帮你收拾残局,家长要把道理讲完。简单举动,孩子在场,效果是翻倍的。你指给她看,错误怎么认,情绪怎么安抚,问题怎么补救。下次她伸手前会想一想。
这就尴尬了。
反过来看,那位母亲的冷处理不是省事,是给自家孩子上的一节“我可以”的课。久了就会变成“我凭什么不可以”。你说校园里推搡怎么来的。你说车厢里抢东西怎么来的。不是一朝一夕,是每次袖手旁观堆出来得。
“道歉不是输,是把门口的火灭掉。”
庆幸这次是常温水。换成热饮,故事的结尾会有医院和赔偿。警察及时到场,孩子也安抚好了。事件到此打住。另一个问题没法打住。那位母亲会不会在家补一课。会不会告诉孩子,伸手前先停一下。会不会回店里,再说一句迟到的对不起。
谁知道呢?
社会的脸面,不靠大道理,靠每一个细小场景里有人把该做的做了。孩子的成长也是。被泼过一次水,心里难免结块。她还敢不敢下次自己去要。也许敢。也许不敢。大人们自己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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