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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的决定》。其中,山西3个城乡社区、2个学校、3个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2个机关企事业单位、1个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共11个集体获评“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称号。

获评“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称号的11个集体分别是长治市武乡县太东社区、朔州市朔城区振兴中心社区、侯马市路西街道西街社区、共青团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共青团山西中医药大学委员会、山西省大同市红十字心理援助志愿服务队、山西省吕梁市红十字鑫祥龙救援队、山西省阳泉市红十字纵擎救援队、运城市中心血站、山西高平科兴申家庄煤业有限公司、太原市红十字博爱医院(太原市第二人民医院)

来源:中国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