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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特别关注栏目第357-3期:
来源:新黄河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公开一份刑事判决书,男子冯某在接受膝部手术后,自认恢复不佳,竟产生报复医生的想法。于是,携刀通过挂号看诊的方式进入诊室,趁医生唐某不备进行捅刺,致唐某重伤二级。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冯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唐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224105.03元。
公开的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冯某生于1966年,因2024年9月在成都市武侯区某医院接受被害人唐某主治的膝部手术,治疗后冯某自认为恢复不佳,遂产生杀害唐某的想法。
2025年3月18日11时20分许,被告人冯某饮酒后携带一把刃长约7厘米的折叠匕首前往某医院,通过挂号看诊的方式进入唐某坐诊的门诊大楼二楼第五诊室,趁唐某不备绕到其身后,右手持匕首连续捅刺唐某背部靠上位置和左背部肩胛骨下缘位置,致唐某左下肺破裂并出血、左侧胸背部多处开放性刀刺伤并出血、左侧第9肋骨骨折。
唐某受伤后跑出诊室躲避,冯某继续追击但因膝部伤势影响行动而未追上唐某。冯某随后在诊室外用匕首反刺自己腹部并保持该反刺姿势靠坐在候诊长椅上,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直至民警到场。
经鉴定:被害人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被告人冯某作案时无精神疾病,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实施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冯某因意志以外的因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减轻处罚;被告人冯某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民警到现场将其挡获,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从轻、从宽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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