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消息,广西一尚在哺乳期的女技师,刚生完孩子就回到按摩店工作,结果在给顾客提供198元的泡浴按摩时,遇上警方突击检查,直接被拘留1天!在此期间她多次喊冤无果,最终愤而将警方告上法庭,而法院的最终判决,让所有人都愣住了……

深夜,泡浴房门刚关,水汽都还没升腾出来,门就被撞开,警察冲进来,唐女士和一名男顾客直接被带走。

按摩没开始,人先进了局子。

她一边急着回家喂孩子,一边被告知:“签个名就能早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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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她签了。

但这一签,签进了拘留所,也签进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清白之战”。

唐女士,广西贵港人,30出头,刚生完二胎不到半年。

为了补贴家用,产后不到两个月就回到按摩店上班。

那天晚上,她接到一单198元的泡浴服务。顾客是熟客介绍来的,说话规矩,没提什么“特别要求”。

可等她刚准备服务,警察就冲了进来,说她涉嫌卖淫。

理由?顾客说自己选了488元的“特殊套餐”,还说她主动介绍了服务内容。

唐女士懵了,连服务都没开始,怎么就“合意”了?

她当场否认,还反复解释自己只是做普通按摩,什么“特殊服务”她压根没说。

但警察没多听,直接带走。她想的很简单,孩子在家饿着,赶紧签字回去再说。

于是,她签下了那份询问笔录。

但这份笔录上,写的是她主动推荐了“388元特殊服务”,顾客选了488元的“升级版”。

这份笔录,成了关键证据。

公安机关最终给她定性为“卖淫未遂”,因未实际发生行为,从轻处罚,拘留1日。

听起来不重,但唐女士不服。

她说:“我干干净净做人,凭啥背这个名?”

于是,她提出行政复议,结果驳回。

理由是:你签字了,说明认可内容。

唐女士不甘心,干脆把公安机关和复议机关一并告上了法庭。

理由很简单:证据不足,执法程序有问题。

一审开庭时,她的律师要求调取执法记录仪视频。

可警方说,录像没了,设备内存出了问题。现场唯一的记录,是一份“情况说明”。

换句话说,唐女士要为自己辩清白,但关键录像不在,唯一留下的,就是她签字的笔录和对方证言。

法院的逻辑也很明确:顾客说有交易内容,你签了字,证人也说听到了,三点一线,形成了“完整证据链”。哪怕没实际行为,只要“合意”,就构成违法。

于是,一审维持处罚决定。

这个判决出来后,引发了一场不小的舆论风波。

社会上不少人开始质疑:这是不是又一起“程序正义”失守的案例?尤其是在关键证据缺失的情况下,仅靠言词证据和一份可能被诱导签字的笔录,是否足以定案?

唐女士的身份,也让这起案件多了几分沉重。

她是哺乳期母亲,工作是养家糊口,不是在“边缘游走”。

她不是法盲,也不是惯犯,她只是在面对警察时慌了神,急着回家照顾孩子,于是签了那张字。

而这场官司,不只是为了洗清一个名声,更是为了孩子将来的成长环境、升学政审,甚至是她自己在社会上的立足资格。

更让人揪心的是,唐女士并没有退缩。她上诉了,哪怕过程艰难,哪怕律师费用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她说:“我不能让孩子长大后,知道妈妈被当成了那样的人。”

在这个过程中,她背后的支持并不少。

丈夫始终站在她一边,按摩店的店长也愿意出庭作证,证明她从未接过“特殊服务”的单子。

但这场官司的胜负,早就超出了她个人的范畴。

它开始让人重新思考:当证据缺失,程序存在争议,执法过程不透明时,我们该相信谁?一个签了字的笔录,是否就一定能代表真相?在这类案件中,“合意”到底该怎么界定?

事实上,这类争议并非个案。

近年来,不少服务行业从业者因类似情形陷入法律漩涡。

特别是一些女性从业者,在面对突发执法时,往往处于绝对弱势。她们不懂法律,没请律师,往往一纸笔录就决定了命运。

而执法中,一些“技术细节”也值得推敲。

比如记录仪视频丢失,为什么是常态而非例外?比如,在没有任何物证的情况下,仅凭欠缺中立性的证言和笔录,是否足以支撑处罚决定?

这些,不只是唐女士一个人的问题。

它是对整个执法体系“程序刚性”与“证据完整性”的一次拷问,是对“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之间的那道缝隙,提出的质疑。

更深层次的是,它也在挑战公众对“清白”这两个字的理解。

在现有制度下,一个普通人,清白不是靠不违法就能守住的,有时还得靠你有没有能力证明你“没做过”。

而这个门槛,对像唐女士这样的普通人来说,太高了。

她的案子还没完,二审结果还没出来。但无论结果如何,这场官司已经成为一个值得反思的公共事件。

参考来源:

澎湃新闻 ——《按摩技师被认定卖淫拘留 1 天,起诉索赔 462.44 元,法院驳回》(2025 年 11 月 4 日)

深圳新闻网 ——《广西女技师称做正规服务被认定卖淫,法院:证据充分》(2025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