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省妇联在12月联动有关单位集中开展《实施办法》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高校、进企业“五进”系列宣传活动,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政策法规从“纸上”落到“心上”。

12月20日,省妇联联合省女医师协会、太原市妇联在太原市杏花岭区金刚里社区开展“巾帼安康 法治同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进社区”主场宣传活动。活动在轻快的舞蹈中拉开帷幕,以“知识竞答+案例解读+义诊服务”相结合的创新模式,将法律知识、健康关爱送到群众家门口,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规从“纸上条文”变为“生活指南”,让法治阳光温暖千万家庭。大同市、忻州市、阳泉市、晋城市、临汾市、长治市妇联同步分别在云州区西坪镇吉祥里社区、忻府区和平街道张家庄村、平定县冠山镇聚兴社区、晋城城区钟家庄街道凤庆社区、尧都区铁路东街道三元社区、潞州区延南街道淮海社区开展宣传活动。

互动竞答,知识入脑入心。“《实施办法》正式施行时间是哪天?”“妇女在劳动就业中享有哪些平等权利?”“《山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办法》中,关于婚姻家庭权益保障的内容包括哪些?”活动设置多轮互动环节。主持人抛出问题后,居民们纷纷举手抢答,答对者获得印有新法施行时间的定制水杯。居民王阿姨说:“抢答时既紧张又兴奋,答对题拿到奖品,更记住了维权要点。”此外,活动设置扫码答题通道,未抢到现场答题机会的居民通过手机参与,累计吸引500余人答题,有效提升了法律知识普及率。

案例解读,筑牢维权后盾。“丈夫在外面挣钱,妻子在家照顾一家老小,家里的事谁说了算?”“离婚时家庭财产分割要注意哪些细节?”主场活动现场,全国三八红旗手、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副所长兼金刚里社区民警杨蓉,结合基层警务工作经验,用生活中常见的妇女权益纠纷案例为切入点,拆解法律条文,告诉居民“遇到纠纷不要慌,可向社区妇联或派出所求助,保留证据是关键。”杨蓉的解读让抽象法律变得具体可操作。山西卓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毛毛(忻州)、山西硕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曹睿(阳泉)、山西宇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原晓丽律师(晋城)、省律师协会女律师专委会会长赵志琴(临汾)、弈锋诚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主任李静(长治)分别在所在地市参与案例解读,让巾帼权益守护落地生根。

义诊暖心,服务送到身边。主场活动现场,省女医师协会选派专业医护人员走进社区,为居民提供健康服务。医护人员为居民进行甲状腺B超检查,测量血压、血糖,进行针灸、艾灸理疗,讲解健康保健知识,居民有序排队咨询健康问题。“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家服务,还学到了法律知识,这样的活动太实在了,欢迎以后多举办这种“小而美”的活动!”金刚里社区居民李大姐点赞道。大同市第二人民医院、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晋城市女医师协会、铁路东三元社区卫生服务站、淮海医院积极参与本次《实施办法》“进社区”宣传活动,选派专业医护人员提供健康问诊、身体检查、健康指导等服务,实现“普法宣传+健康服务”双融合、双提升,切实回应妇女群众维权困惑与健康诉求。

《实施办法》进社区活动将法治宣传与健康服务有机结合,既让《实施办法》走进基层、贴近妇女,又切实解决妇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提升了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能力和健康素养。

来源 | 山西省妇联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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