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在常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获评“满意”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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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生命线”工程来抓,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牵头或参与制定《常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常态化开展“春风行动”,送法入企。全年办理生态环境执法案件156起(含不予处罚28起),涉生态环境信访举报办结率95.8%。将重大决策、重大执法案件纳入听证范围,规范依法决策流程。对主动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违法当事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拓宽柔性执法路径。在全省率先发布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办理免罚案件28起,免罚金额274万元。现场执法频次同比减少58%以上。审批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办结”,排污许可证审批时间缩减85%以上。
来源:指尖新闻
编辑:邱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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