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究竟做了什么?我国为什么要将印度送上WTO被告席?

近年来,印度通过“关税壁垒+补贴倾斜+本地化要求”的组合拳,试图在电子、新能源等领域打造“去中国化”供应链,且多次在WTO以“技术性错误”“国家安全例外”等理由规避义务,形成“违规换发展”的惯性。面对这种情况,我国反制准时开始,印度被直接送上WTO被告席19号,我国再次就印度信息通讯产品关税措施及光伏补贴措施在世贸组织向印方提出磋商请求。我国商务部的回应中明确指出,印度相关措施涉嫌违反国民待遇等多项义务,并构成世贸组织明令禁止的进口替代补贴,这些措施给予印方本国产业不公平的竞争优势,损害了我国的利益。在这之前,10月15号,我国已就印度电动汽车及电池补贴措施在WTO向印方提出磋商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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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来看我国的这次反制?首先,我国起诉的核心法律与事实依据。印度作为《信息技术协定》(ITA-1)签署国,对手机、基站、路由器等ICT产品承诺WTO约束税率为0%,但长期对相关产品加征10%-20%关税,远超承诺上限。我国这次起诉这一法律条款,法律逻辑闭环清晰,目标是迫使印度恢复零关税承诺,为中国 ICT企业打开印度市场通道。另外,印度的关税与补贴措施均存在内外有别,ICT 高关税针对性排除中国等优势供应国,光伏补贴直接将纯进口产品排除在外,违背了WTO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核心原则,形成“关税壁垒+补贴倾斜”的双重不公平竞争,严重损害中国作为全球 ICT 与光伏第一大出口国的产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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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我国发起诉讼的深层战略动机。这一点可以从3个方面来讲:其一,产业利益的刚性捍卫。印度政策迫使企业要么接受本地化绑定、要么退出市场,而ICT领域的20%关税让中国手机与基站产品在印度失去价格竞争力。诉讼是为企业争取公平竞争环境,避免产业链被迫转移带来的利益损失。其二,对印度系统性保护主义的“规则反制”。这次起诉是继10 月电动汽车补贴诉讼后的第二起,标志中国对印度“自力更生”战略下的贸易保护政策从“双边沟通”转向“多边追责”。我国通过WTO机制反击,旨在打破其“违规换产业发展”的路径依赖,遏制其以规则为代价的产业政策扩张。其三,维护多边贸易体系的规则示范。在WTO争端解决机制权威性受挑战的背景下,我国选择多边渠道而非单边制裁,既展现对规则的尊重,也为其他受印度贸易壁垒影响的国家提供 “合规维权范本”。同时这也是向美国等贸易保护倾向明显的国家发出信号:规则是普遍适用的约束,任何国家都不能以“产业安全”为名突破WTO义务,间接巩固中国在全球贸易治理中的规则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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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被送上WTO被告席的印度,又将面对怎样的结局呢?大概率印度会败诉,其原因至少有两点:第一,根据WTO历史判例显示,印度2015-2024 年在WTO被诉23次,败诉率高达91%,其“技术性错误”“安全例外”等理由几乎从未得到支持;第二,进口替代补贴的违规属性明确,WTO对类似措施的裁决标准成熟,印度难以找到法律漏洞。

不过,即便是败诉,莫迪政府还是会采取拖延执行策略,结局的最终走向很有可能是“规则胜诉+有限执行+持续博弈”。之所以会这样,主要是因为这一行动不是孤立的贸易摩擦,而是中印在全球产业链与规则话语权上的深层角力。对于这种情况,我国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有:联合欧盟、日本等在同类诉讼中的胜诉方共享法律资源,推动WTO专家组加速审理,缩短争端解决周期,避免印度“拖字诀”稀释裁决效果。同时,我们还可以在WTO、G20等多边场合强调印度违规的危害性,争取国际社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