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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东旭辞职的决定

2025年12月23日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李东旭辞去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南充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 | 南充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