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系中国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职员,其名下实名手机号注册的抖音账号“xx阳光”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在抖音网红“xx超市”的直播间打赏、刷礼物等消费数百万元。山东网友安先生怀疑张女士身为国企职工是否有此财力进行打赏,将相关情况实名举报到纪委监委。
原告张女士(右)和网红主播王某强(左二)等人合影 受访者供图
此后,张女士以侵犯其名誉权、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为由,将安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索赔20万元。
记者日前获悉,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因张女士所主张安先生侵权行为并不成立,故对其所持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并支付维权律师费的诉求,均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张女士全部诉讼请求。
网友实名举报:
山东网友安先生本来是一名商人,前几年转战网络视频平台做直播带货。在直播期间,他发现在抖音主播“xx超市”的直播间里,一名叫“xx阳光”的女网友出手阔绰,不到两年打赏和刷礼物超过600万元。
安先生发现“xx阳光”的账号所有人,是一名叫张某某的国企员工。“国企员工会有如此财力吗?其收入来源是否合理合法?即使收入合理合法,如此打赏网络主播是否恰当?”带着这些疑问,他向纪检监察机关邮寄举报信并附带相关证据,恳请纪检监察部门展开调查。
中国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于2025年5月9日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安先生反映“张某某在抖音平台通过礼物打赏方式与抖音男主播王某强建立不正当男女关系、张某某在抖音平台向王某强打赏金额达600多万元人民币、张某某在线下赠送王某强高端奢侈品及现金数十万元的问题”,经谈话核实,张某某本人称其与王某强并不相识也无任何利益往来,上述反映问题为安先生对其个人的恶意诬蔑诽谤。
网红主播王某强账号页面截图 受访者供图
5月27日,当事人张女士将安先生起诉到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行为,向原告所在单位中国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澄清事实;判令被告在北京晚报公开发布道歉声明,消除影响,持续时间不少于三天;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维权支出的律师费100000元;并判令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11月12日下午,丰台区人民法院二次开庭。原告申请抖音主播王某强、直播间维护人员钱某琴出庭作证。钱某琴称,登记在张女士名下手机号码注册的抖音账号“ xx 阳光”,系钱某琴借表妹张女士的闲置手机号码注册、使用,该账号的运行情况与张女士无关。虽然该账号已经被注销,但安先生提供的账号截图显示,该抖音账号运行期间所发布的照片、视频作品均为张女士个人影像,而非钱某琴或其他影像。
11月25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张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张女士负担。
来源 | 红星新闻
编辑 | 余凯扬
审读 | 吴秀玲
二审 | 陆楚一
三审 | 蔡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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