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七山一水二分田”,林地总面积9110万亩,是我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集体林地约占林地总面积的95%,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于推动林业发展、促进林农增收、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
12月19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浙江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强村富民工作情况。本场发布会也是浙江省“推动高质量发展 经济大省挑大梁”主题系列发布活动的第九场。
浙江从1981年分山到户开始、2006年完成山林延包、2008年在全国率先完成集体林产权主体改革,到2015年被列为全国唯一的深化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再到近年来衢州、丽水相继被列为全国林改试点市,浙江林改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去年6月,浙江出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强村富民实施方案》,深入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浙江紧紧围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目标,聚焦“林子谁来经营、钱从哪儿来、资本如何引入、利益如何保障、生态价值如何转化”等核心问题,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在原有改革基础之上,走出了一条“活权赋能、资源增长、产业增效、生态富民”的改革新路径。
创新股份合作经营机制
围绕“闲置在山上的林子到底谁来经营”,创新实施“股份合作+收储平台+交易平台”模式,出台配套建设指南,推行以股份合作为核心的林地经营权流转机制,推动林地适度规模经营。截至2024年底,全省林业规模经营主体5616家,其中省级重点龙头企业281家;近两年新增流转林地面积达到了290万亩,有效促进了林业规模化经营。如,新昌县依托国资公司平台和民营企业认缴股权投资基金的方式,流转低效林9.5万亩,种植香榧5.4万亩,建成规模化香榧基地80个,每年为全县增收超过1600万元,截至目前,已有209个村集体累计获得基金分红2400万元。
创新林地高效利用机制
围绕“如何吸引社会资本上山入林”,创新开展林业标准地改革,出台林业标准地建设指导意见,推动林业用地向标准化、集约化、生态化转型,实现林地流转“定制服务”,提升林地资源配置效率。截至目前,全省已建设林业标准地6万余亩,成功推动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林业产业项目落地实施。如,金华市金东区通过建设林苗一体化标准地,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花卉苗木产业超30亿元。
创新林业社会化服务机制
围绕“林业劳动力短缺、技术支撑薄弱”,出台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因地制宜建设共享林事服务中心,为林农提供专业化、市场化的劳务、技术、销售等服务。去年以来,在12个县(市、区)开展共享林事服务中心试点建设,探索以市场化方式提供区域性林事服务。如,青田县通过建设共享林事服务中心,构建了覆盖全县各乡镇的服务网络,年服务林农超3000人次,平均降低劳动成本30%以上,成为提升林业经营效率、促进林农增收的坚实平台。
创新林业金融支持机制
围绕“发展林业的钱从哪里来”,抢抓国储林、专项债等政策性机遇,深化林权抵押贷款,探索森林生态价值(GEP)核算融资、自然可持续发展(NOD)等新模式,不断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如,淳安、开化、庆元、景宁、龙泉等地通过国储林项目,获得银行授信超120亿元;丽水市莲都区、松阳县、庆元县、景宁县、遂昌县等地积极争取林业领域专项债项目,目前落实资金已超9.2亿元。
通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浙江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逐步实现了资源变资产、活树变活钱、林农变股东的转变,有效破解了林业发展深层次矛盾,拓宽生态价值实现路径,不仅激活了林业资源,促进林农增收,更有力推动了林业产业绿色转型和山区共同富裕。
森林资源持续增长
浙江深入推行林长制,健全森林经营制度体系,推进林木采伐管理改革和林地占补平衡,持续完善造林、育林、护林工作机制,通过“一张图”统筹耕林园草空间治理试点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厘清管理边界,进一步释放绿色发展空间,有效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截至目前,全省森林覆盖率达58.55%,居全国前列;森林蓄积量增至4.15亿立方米,森林植被碳储量达3.35亿吨,森林“颜值”与“体质”同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林业产业稳步增强
聚焦培育木本油料、林下经济等五大主导产业,实施林业“土特产富”行动,以“二产带一产促三产”,推动林业三产融合发展。2024年全省林业总产值达6610亿元,较2023年增长超7%,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如,天台县通过创新“要素、产销、收益”三联合机制,发展黄精林下经济共富产业联合体,带动就业3800余人,产品销售额达15亿元,实现“一亩山万元钱”的高效产出。
山区林农收益逐步提高
积极推行以股份合作为主导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林农在林地流转、经营参与和产业链延伸等各环节共享改革发展红利,确保林农能够长期稳定获得产业增值收益。如,杭州市余杭区5个乡镇20个村集体毛竹资源由国企统一流转,收益按比例分配给农户和村集体,带动1.03万户农户参与,实现村集体年均增收718.5万元,农户年均增收超2000元,形成了可持续、稳预期的利益共享格局。据统计,全省58个集体林重点县农民来自林业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超6100元。
发展潜力进一步释放
以林业共富园区和林业共富工坊建设为抓手,推动财政、金融、项目持续向重点林区、低收入农户倾斜,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林区生产生活条件,为山区、林区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如,丽水市打造“专业加工型、区域复合型、林下经济型”林业共富园区,拉动政府投资43.9亿元,吸引17家企业投入73.6亿元;布局建设以森林食药品加工为主的林业共富工坊,吸纳农村劳动力1.08万人,带动村集体年均增收692万元、林农年均新增收入超1.6亿元。
现场,发布人就与会记者关心的问题作了回答。
新华社记者:林业标准地改革具体指的是什么?主要有哪些做法?
陆献峰介绍,林业标准地改革,是浙江为优化林业营商环境、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林业而推出的一项创新举措。通俗来说,就是由政府完成基础设施建设,让社会资本能够像“拎包入住”一样投资林业产业。这项改革,重点破解了过去社会资本在林业投资中普遍面临的“地块难找、手续难办、基础薄弱、风险难控”等现实困境。
强化前置服务,降低投资门槛
通过政府先行、统一规划,在招商前完成地块整理和路、水、电等配套设施建设,打造出一片片可供直接经营的林业“熟地”。投资主体只需承担合理的租金和管护费用,即可快速落地项目,实现了从“项目找地”到“地等项目”的转变,显著降低了企业的前期投入与时间成本。
树立标准导向,稳定投资预期
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出台了省级指导意见,创新设立“负面清单”和“控制性指标”管理体系。相当于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份清晰的“投资指南”和“导航图”,明确准入领域、生态要求和产出效益等标准,让社会资本在进入前就能对投资前景心中有数,保障了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项目方向的合规性。
健全保障体系,优化投资环境
通过规范合同管理保障经营者长期稳定的经营预期,建立健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畅通权益救济渠道,并配套创新林权抵押、收益权质押等绿色金融产品,系统性破解了“融资难、风险高”等问题,让投资者能够放心经营、安心发展。
林业标准地改革的核心,是通过“事前评估定标准、统一配套强服务、明晰权益优保障”,推动林业用地从粗放供给向精准高效配置转变,打造一个“门槛降下来、服务跟得上、预期稳得住、权益有保障”的营商环境,让浙江的绿水青山真正成为吸引各类资本、汇聚各方人才、创造多元财富的金山银山。
农村金融时报记者:人行目前有哪些金融政策或者措施来支持浙江的林业发展?下一步是否还有助力林业发展的相关举措?
闫真宇答,近年来,人行浙江省分行会同省林业局等部门,全省上下联动,用好普惠金融政策,畅通债券、票据等多元化融资渠道,持续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截至11月末,浙江涉农贷款余额居全国首位,三农金融债存续规模居全国前列。
落实好货币政策,强化金融激励引导
人行浙江省分行积极发挥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林业领域金融支持。今年以来全省支农支小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等央行货币政策工具发放金额为历史最高水平,居全国前列;规范开展票据承兑、贴现等票据市场业务,今年以来支持金融机构向三农、林业等领域提供票据贴现余额居全国第二;指导金融机构落实好降准、降息等货币政策,强化利率政策执行,推动林业领域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1-10月浙江包括林业企业在内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处于历史最低水平。
聚焦林业重点领域,探索特色服务
持续助力林业规模化经营主体发展,今年以来,向省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投放贷款超210亿元,有效增强联农带农效益。积极盘活林权等森林资源,制定林权抵(质)押贷款工作规范,联合出台森林资源资产估价技术指引,前三季度,全省金融机构新发放林权抵押贷款同比增长近30%。
同时,因地制宜探索林业碳汇金融服务,初步形成一批林业金融特色模式。如湖州开展竹林碳汇市场价值测算,完善竹林碳汇全链条金融服务体系,丽水探索将林业碳汇收益权作为贷款质押物,衢州将林业主体纳入碳账户金融支持体系。
强化涉林征信体系建设,推进增信赋能林业发展
持续加强包括林农在内的涉农主体信用信息采集、评定及应用。截至3季度末,全省累计为1132万农户建立信用档案,评定信用农户1045万户、创建信用村12381个。用好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做好林业生态产品相关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查询服务。今年前11月,全省通过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新增登记108.3万笔,新增查询227.5万笔。
今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金融部门支持林业发展的重点方向。下一步,人行浙江省分行将会同省林业局等部门,加力落实《通知》要求,为浙江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强化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总量保障
继续发挥好央行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资源投放。聚焦浙江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林下经济发展、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领域,强化信息共享和融资对接,确保惠林政策同向发力。后续将研究出台涉及金融支持林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林业重点领域。
深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围绕盘活林业资源资产价值,探索将更多涉林权益纳入贷款抵质押物范围,推动林权抵押贷款规模扩面增量。梳理金融支持林业发展优秀服务模式,强化经验推广。将在丽水等地持续探索林业碳汇预期收益、国家公园林地地役权补偿收益质押贷款等各类林业金融特色模式。
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
支持符合条件的林业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三农”、绿色等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发放林业领域贷款。
香港商报记者:林下经济可以为林区、山区农民提供就业和创业机会,推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浙江在发展林下经济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陆献峰说,浙江始终把林下经济作为山区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持续推动林下经济规模化、特色化、全链条发展,形成了以林药为主导,林菌、林特养殖、林下采集等多业态齐头并进的产业格局。2024年,全省林下经济年综合产值突破1170亿元,成为生态价值转化的一个鲜活样本。
强化规划引领和产业布局
出台全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路径;省级财政持续加大投入,2022年以来累计安排专项资金超1亿元支持示范基地建设,2023年起每年统筹2.6亿元推动包括林下经济在内的林业共富项目,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深入实施“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重点扶持林药、林菌等特色产业,打造“一县一业、一村一品”格局,对集中连片超300亩的示范基地给予补助,引导产业集约化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已建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超1000个,总面积达31万余亩,惠及林农107万人,实现人均增收2.72万元。
创新体制机制激发活力
重点构建了四个机制:在经营层面,通过股份合作机制深化林地“三权分置”,引导林农以“保底+分红”方式入股,推动规模经营和农民增收双赢;在产销层面,推行订单生产机制,推动龙头企业与种植大户建立稳定购销关系,让好产品“种出来、卖得掉”;在服务层面,健全科技“四联”机制,组织省、市、县三级专家开展联村、联企、联基地、联农户活动;在发展模式上,探索“三产”融合机制,培育“林下经济+”新业态,拓展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增值空间。
夯实质量安全和品牌建设
建立了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推行标准化管理,近年来质量监测合格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依托“浙山珍”省级区域公共品牌,培育了“遂昌三叶青”“雁荡山铁皮石斛”等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子品牌。同时,连续举办十八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森林食品展区年均吸引千家以上企业参展,累计成交额超580亿元,成为全国最具影响力的林业展会之一。
潮新闻记者:丽水市是全国林业改革工作的老先进,取得了不少好的创新经验,在本轮改革中又有哪些新思路?重点在哪里?
李汉勤介绍,生态是丽水的最大资源,也是最大优势,历届丽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业改革发展,全市以开展全国林改推进林区共同富裕市试点为契机,锚定共富导向,实施“三化”举措推进林业振兴。
全链化培育特色林业产业
针对“产业大而不强”,丽水将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列入全市强力攻坚的10件“重点事”,抓实“林长+链长”责任机制,出台市县专项产业政策,创新打造林业共富园区、共富工坊产业集聚平台,优选笋竹、油茶、林下中药材三大特色产业实施全链发展,前三季度林业行业总产值增幅全省第一。比如针对“毛竹下山难”问题,健全“物理分解+化学初加工+成品精深加工”完整链条,全市已布局建设竹产业共富园区4个、竹材分解点60个,仅竹材分解点就新增用工岗位1400余个、务工收入7160万元,形成了农民增收致富的强链接。
项目化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
聚焦“资本上山入林不足”,坚持把重大项目作为关键抓手,通过资源聚合匹配、项目谋划包装,争取的国储林、专项债、中央资金项目连创新高。2023年以来落地政府投资重大项目19个,争取资金103.2亿元。比如缙云县依托大洋森林公园申报争取专项债资金11亿元,策划实施涉林业、交通、文旅、水利等子项目36个,建成后将带动该县南乡区块16个行政村集体年增收100万元,12.6万农民人均年增收超2000元。
市场化探索资源溢价机制
围绕“生态价值转化不畅”,以开展全国首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为契机,积极探索森林生态产品可量化、可变现路径,承接全国唯一的林业碳汇交易试点、全省唯一的林权交易平台试点,打造全省首个区域性生态产品交易平台。自平台上线以来,已完成林权和林业碳汇交易超1600宗,交易林权11万亩,林业碳汇4.1万吨,交易额2.28亿元。率先全国探索开展生态产品认定实践,制定丽水市生态产品认定管理办法和生态产品目录清单,首批筛选认定山茶油、竹地板、荒野茶等21个生态产品。
央视网记者:衢州作为全国林权制度改革综合试点市,有哪些值得总结借鉴的做法以及成效如何?
周卫兵说,作为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衢州市始终以“强村富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改革实践中重点做了四项工作,着力破解山区林农发展的难题。
深化确权赋能,推动资源向资产的转化
紧紧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改革为核心,明确流转五年以上的林地可办理经营权登记,并赋予其抵押、入股等权能,推动经营权流转。截至目前,全市已发放林地经营权证645本,涉及面积10.35万亩。
以此为基础,在开化县颁发了全国首张山林股权证,改革从“确权赋能”向“股权分红”新阶段转变,林农对山林的收益从一纸承包合同变成了可评估、可抵押、可入市交易的法定资产,实现“资源变资产”关键一跃。
创新平台驱动,以规模经营提升综合效益
积极引导林农以林地经营权入股村级合作组织,由国资平台对整合林地进行统一收储、规划和招商,再依托林权交易平台市场化流转,目前国资整合运营林地约70万亩。
围绕林业产业招商需求,首创共享林事服务中心,组建科研、劳务、运营等专业队伍,提供农资供应、农机租赁与维保、技术培训、产品贮存加工、产品展销等全流程服务,助力生产经营主体降本增效,实现“筑巢引凤”。以常山县为例,共享林事服务中心已覆盖14个乡镇、2.3万亩林地,推动当地油茶产业产值突破20个亿。
优化分配机制,实现生态红利村民共享
建立了“两次入股、四项收益”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林农和村集体将林权作价入股到村级合作社,再由合作社统一入股到国资平台,构建了“企业+集体+农户”的利益共同体。林农稳定获得了林木流转金、林地租金、分红股金与务工薪酬。
以开化县池淮镇石门村为例,全村5416亩山林已为村民带来收益超1900万元,其中包括林木流转款1020万元、林地流转租金557万余元及股份分红375万元,户均年收益从1.8万元增长到4.2万元,实现了不砍树也致富的发展之路。
促进产业融合,打造林业经济新的增长极
通过推动林业与特色产业深度融合,衢州培育了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等新的业态,全市已创成3个省级名山公园,建成10处以自然教育为主题的森林康养基地,年接待游客超2000余万人次。培育和引进鑫世康、源一生态、森古生物等规模经营主体31家,建设林药、林菌等特色基地180余个,带动就业人口1.5万人。此外,以“双游”为代表的特色林业产业规模持续扩大,种植面积超12万亩,全产业链产值突破70亿元,成为促进林农增收支付的重要支柱。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目前,各地都在积极谋划“十五五”发展规划。 “十五五”期间,浙江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面有哪些考虑和部署?
董旭斌说,浙江将系统构建林业全生命周期改革路径,深化“一张图”统筹耕林园草空间治理的改革试点,夯实科学经营和精准管理的基础,推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有效实现林业强村富民。
在深化体制机制上,推进林业全生命周期改革,走在前、做示范
聚焦林业资源“一张图”改革,持续优化林地空间布局,完成省县两级耕林园空间专项规划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科学划定后备林地空间;聚焦“一股份两平台”,加快推动组建村级林业股份合作社,搭建林权流转收储共富平台和市场交易平台,构建“政府引导、国资搭台、市场运作、林农参与”的林权流转新机制,充分激发林业内生动力,凝聚发展合力;聚焦国有林场改革,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在全省97个国有林场实施“十场示范、百场共建”共富模式,发挥林业发展国有林场的主战场、主平台作用,推动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增效。
在推动林业产业发展上,林业标准地打基础,林下经济再激活
聚焦林业标准地建设,围绕项目需求精准配套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布局差异化“标准地”模式,推进林苗一体化改革,持续扩大林业标准地覆盖面,促进林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聚焦林业主导产业,深入实施林业“土特产富”行动,加快林业共富园区、共富工坊和森林药谷建设,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壮大林业主导产业,重点培育毛竹、油茶、林下铁皮石斛、林下黄精等全链条林业主导产业,促进生态价值转化和林农增收。
在强化支撑保障上系统再赋能
聚焦金融创新,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力度,积极争取专项债等政策支持,推动林业碳汇贷、林权抵押贷和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向规模化发展。引导保险机构优化和创新开发林业保险产品,推广油茶种植险、林下经济险等特色险种,增强产业抗风险能力;聚焦共享林事服务,系统总结12个试点县经验,大力推动共享林事服务中心建设,健全信息服务平台,培育中介服务组织,为林业生产经营提供全方位服务;聚焦科技赋能,构建高水平林业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深化与中国林科院等单位的战略合作,加强关键领域的林业技术攻关,推动人工智能与林业深度融合,加快林业产业机械化、智能化的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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