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日报)

转自:天津日报

《红楼梦》第二回写贾雨村会试及第,很快升任知府,“虽才干优长,未免有些贪酷之弊;且又恃才侮上,那些官员皆侧目而视。不上一年,便被上司寻了个空隙,作成一本,参他‘生情狡猾,擅纂礼仪,且沽清正之名,而暗结虎狼之属,致使地方多事,民命不堪’等语,龙颜大怒,即批革职”。周思源先生在探讨《红楼梦》的语言艺术时,曾讨论“未免”一词,指出原文两层含义:一、才干优长为何就“未免”贪酷?既然贪酷,为何奏本中只字不提?可见贪酷之弊在当时官场乃普遍现象,故曰“未免”,也就不至于被参;被参的主因是“侮上”。后来雨村复任知府,在护官符的压力下昧了良心,固然有品质问题,但与接受“侮上”而革职的教训显然有关。环境正是这样在“未免”中改变着人性。二、皇帝将驯顺却未免贪酷之徒当作良臣股肱,所以起复并重用雨村。

周先生抓住“未免”一词的微妙寓意,分析了雨村官运升沉及其背后的时代政治原因,确是见微知著、颇具启发的好例子。但仍有商榷的余地。

一、才干优长与未免贪酷之间无因果顺承关系,原文明显是转折语气,说他虽有长处,却也有缺点。且奏本所言“沽清名”“结虎狼”,某种意义上就是贪酷的表现。二、说雨村贪酷是未免于官场常态,官场都黑,以至于看不出、提不到他的黑;但若官场普遍贪酷,不该反而保护他这种“同类”吗?况且,坏人不会因为自己的坏而不去指责别人的坏。官场是否普遍贪酷,原文中是看不出的。三、雨村被参诚然是因“侮上”,导致他后来心有余悸而逐步陷入缺德枉法的泥淖,而贪酷在他第一次被参之时本就已经是理由,后来被起复重用,却越变越坏,除了因为不敢再“侮上”,更是因为贪酷的老毛病不但没改,反而变本加厉。改了且通畅的是对上的策略,不改且发扬的是贪酷的本性,于是由此获利,他终于找到“贪酷+媚上”的亨通之路,见风使舵,背信弃义,这才是官场黑暗的讽刺性所在。

周先生在这里有将“未免”理解为动词“不能免除”之意,旨在把雨村的问题扩大到当时普遍的官场,用“不免”似在二者间画等号。但“未免”在日常语用中其实还有一种副词的用法,即对说话语气的程度表示相对的折损和含糊的作用。

“未免”一词口语色彩较强,参考现代人口语习惯,姑且以《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为例,“未免”的释义:一是“不能不说是……(表示不以为然)”,二是“不免”。

“不能不说”是双重否定加强肯定,近似于“你的顾虑确实太多了些”,这有表示不以为然,甚至是否定、批评等语气。对此义项,《词典》举例句:“你的顾虑未免多了些。”按照义项的解释,这里表达的意思就是说话人认为对方顾虑的确太多,且对此持否定态度。这当然可以成立。但实际生活中,这句话因为语境或语气的不同,有时更接近于“你的顾虑似乎有点儿多了些”,含有一些商量、埋怨、试探等语气,即上文所说的相对折损和含糊的语气。

《词典》为“不免”义项举例句:“如此教学,未免要误人子弟。”此句若用来印证前一个义项,即“如此教学,不得不说是要误人子弟”,似乎也未尝不可——《词典》义项的区分和例句的适配似乎欠缺一种严谨性——这也间接证明使用了“未免”一词的语句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有理解的差异。

曹雪芹的语言不是“现代汉语”,上文的举例仅是为了更好地让今天的读者理解:贾雨村的“未免有些贪酷之弊”,单从语句上看,其程度的严重性是不太容易精确判断的。这个“未免”或更近于副词,表示一种模糊的估量。

这样分析,绝非要为贾雨村和当时的官场开脱,反而是要看出贾雨村的贪酷从萌芽到变本加厉的过程。他初入官场时,所谓“未免有些贪酷”,其实是“多多少少有一些贪酷”之意,初显劣根性。但当时的他是贪酷而侮上,于是便贪酷不得;后来他逐渐老练,走上贪酷而媚上之路,则贪酷不但可以畅行无阻,且愈演愈烈。如果我们看出贾雨村这般“成长”的过程,才算看出了那个时代某些卑劣文人的发展史。就算仅看他自己,而不必断言官场普遍的风气,那个体制的弊端,也已经清晰地暴露在眼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