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合肥"李宝顺·朝鲜族自助烤肉"店内,一只宠物狗公然跳上餐桌啃食生肉片的视频引发轩然大波。画面中,无人看管的宠物狗将头埋进餐盘大快朵颐,而狗主人竟暂时离席取餐。这已是一周内第二起同类事件——12月16日北京某涮肉店就发生过宠物狗舔食生羊肉卷的荒唐场景。当商家忙着停业消杀、赔款道歉时,更尖锐的问题浮出水面:放任宠物污染食品的狗主人,究竟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翻开《食品安全法》第34条,白纸黑字写明"禁止携带宠物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张律师指出,涉事狗主人已涉嫌违反该条款,若造成食品污染事实,根据第124条可处5万元以上罚款。更严重的是,若因此导致食源性疾病传播,还可能触犯《刑法》第143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

在公共秩序层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早已架起高压线。上海黄浦区市监局工作人员透露,去年某咖啡馆因默许顾客携犬入内,最终狗主人被处200元罚款,店家被吊证一周。而深圳的处罚更为严厉——2023年8月,某网红餐厅发生宠物犬舔食甜品事件,狗主人被顶格处罚5000元,店家停业整顿一个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动物防疫法》第30条同样亮起红灯。北京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明确表示,携犬进入公共场所必须束牵引带、戴嘴套。涉事视频中,既无牵引措施又无人看管的状态,已构成行政违法。值得注意的是,合肥涉事烤肉店虽非宠物友好餐厅,但店员未能及时制止也存在管理过失。

对比各地案例,上海静安区某日料店的做法堪称教科书——入口处设置电子感应器,发现宠物立即报警;南京德基广场所有餐厅统一执行"携宠禁入"政策。这些成功经验证明,预防永远比事后道歉更有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消费者维权渠道同样畅通。市场监管总局工作人员提醒,遇到类似情况可立即拨打12315举报,同时保留视频证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因此放弃用餐的顾客有权要求三倍赔偿。目前合肥涉事烤肉店承诺的"退一赔一"仅是底线补偿。

当北京、合肥接连上演"人狗共餐"闹剧,我们不得不正视法律执行力的疲软。上海某高校法学教授指出,现有5000元罚款上限对部分养宠人缺乏震慑力,建议借鉴新加坡模式——首次违法即处1万新元(约5.4万人民币)罚款。更关键的,是要像查处酒驾一样形成常态化执法机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场风波撕开的不仅是食品安全漏洞,更是文明养宠的认知鸿沟。法律从来不是束缚善意的枷锁,而是划定自由边界的标尺。下一次当您想带毛孩子进餐厅时,请先想想其他顾客的健康权,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毕竟,真正的爱宠之道,是教会它们遵守人类社会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