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来看一个实际案例。海归李总将自己持有的一项原值为50万元且获得国家专利的技术,评估作价500万元投资入股一家科技公司,取得科技公司10%的股权。六年后,李总转让所持有的科技公司10%的股权,转让价为2000万元。那么,李总应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李总投资时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李总在转让股权时要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50)×20%=390万元。

技术投资入股,是指纳税人将技术成果所有权让渡给被投资企业、取得该企业股票(权)的行为。

1.税收优惠对象与适用条件

技术投资入股的税收优惠对象是个人和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

(1)投资项目:技术成果。用于投资入股的技术成果必须是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

(2)投资对象:境内居民企业。

(3)支付方式: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股票(权)的。

2.技术投资入股的个税计算

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也是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一种,其实质是转让技术成果和以转让所得再进行投资两笔经济业务同时发生,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技术成果转让收入-技术成果原值-合理税费)×20%

3.税收优惠的选择

以技术投资入股,对于投资方来说,其可以选择递延纳税政策。即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对于被投资方来说,允许被投资企业按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时的评估值入账,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摊销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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