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注意!
达州这些车主注意!
12月23日
达州公安交警发布通告
将调整达州市主城区
货运类车辆限制通行措施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详情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达州市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合理利用道路资源,提高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改善交通环境,全面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结合主城区路网结构变化,特调整货运类车辆限制通行措施。
一、管控区域
限制通行区域
元九大道肖公庙路路口(石龙溪立交)→元九大道塔石路路口(市委党校路口)→塔石路巴山大剧院(莲花湖湿地公园)→元九大道嘉莲路路口(莲花湖泄洪桥西头)→学府街嘉莲路路口→凤凰大道升昌路路口(川粮路口)→阳平路鱼泉街路口(火车站货车路口)→西河路钢花路路口(钢花小区)→西河路中坝大桥路口→金龙大道长田大道路口→金龙大道尖子山路路口→尖子山路创业四街路口→长田大道创业四街路口→长田大道科创路路口→长田大道火峰山隧道路口→中青路南国大道路口→南国大道麻柳大道路口→麻柳大道巴国大道路口→巴国大道三里坪街路口→三里坪南国大道街路口→南国大道南滨路路口(小河嘴大桥东头路口)→犀牛大道江湾路路口(在建高家坝大桥南头路口)→元九大道肖公庙路路口(石龙溪立交)合围区域(见文末附图1)。
24小时允许通行路段
元九大道、嘉莲路、阳平路鱼泉街路口至阳平路钢材市场出入口路段、西河路钢花路路口至西河路中坝大桥路口路段、南国大道、麻柳大道、麻柳大道万达路路口至巴国大道三里坪街路口至三里坪街南国大道路口路段、犀牛大道。
其他限制通行措施
金龙大道朝阳西路路口至金龙大道凤凰大道路口、绥定大道盛达路路口至绥定大道达川大道路口路段、红塔路、滨河东路红旗大桥路口至滨河东路二马路路口路段、红旗大桥、州河大桥、通川大桥、老车坝环岛路口、龙郡隧道24小时禁止大中型货运类车辆通行。
二、管控对象
(一)轻型及以下货运类车辆,部分中型箱式货车(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在限制通行区域内通行;
(二)大中型货运类车辆(不含上述第二项中型货运类车辆)每日7时至22时禁止在限制通行区域内通行;
(三)各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在限制通行区域内通行。
温馨提示:皮卡车,轻型及以下新能源货车、冷链运输车、邮政快递车(统一外观标识)、城乡共同配送专用车(统一外观标识),整车运输鲜活农副产品货运类车辆全时段不限行。
三、便民措施
(一)从事冷链运输车、邮政快递车、城乡共同配送专用车,整车运输鲜活农副产品货运类车辆可通过互联网上12123APP申领“货车入城通行码”,待申领成功后,允许在达州市主城区规定时间、规定线路内通行;
(二)从事渣土运输、混凝土运输、城市运维(市政、园林、环卫、燃气、供水、电力、通信)、道路救援等大中型货运类车辆可通过互联网上12123APP申请或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现场申领“货车通行码(证)”,待申领成功后,允许在达州市主城区规定时间、规定线路内通行;
(三)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可到市政务中心公安交通管理服务窗口现场申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限制通行区域审批决定通知书”,待申领成功后,允许在达州市主城区规定时间、规定线路内通行;
(四)冷链运输车、邮政快递车、城乡共同配送专用车、新能源货运车辆可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
(五)有临时上下货需求的货运车辆请到规定场站、地点上下货物,每日夜间(22时至次日7时)在不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沿街顺向靠边临时上下货。
四、其他规定
(一)本《通告》所指货运类车辆为载货汽车、半挂车、全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农用车辆(含拖拉机)、低速货运车辆等;
(二)对违反规定入城、不按规定线路通行的货运车辆将按照“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予以处罚(禁令标志样式见附图2),对违反规定停车、候货候客的,将按照“违法停车”予以处罚;
(三)重污染天气期间,货运车辆在此限行规定的基础上,叠加重污染天气应急交通管制措施。
(四)本《通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原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附图1:
达州市主城区货运类车辆
限制通行区域示意图
附图2:
注:该类禁令标志表示禁止危化品运输车全天24小时在限制通行区域、路段内通行;禁止大中型货运类车辆7时至22日在限制通行区域、路段内通行;禁止轻型及以下货运类车辆7时至9时、17时至19时在限制通行区域、路段内通行。
注:该类禁令标志表示禁止大中型货运类车辆全天24小时在限制通行区域、路段内通行。来源:达州公安交警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