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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一小学校长性侵多名学生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死刑判决生效。

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显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附带民事判决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

此前,被告人徐某华曾上诉称其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致,经审查,二审法院认定其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01 罪行

2024年5月28日,一审法院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徐某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合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书揭示了令人发指的犯罪细节:徐某华原系某小学退休教师,退休后于2021年7月被返聘,担任六年级班主任兼语文教师。

2022年上半年至2023年,徐某华利用担任校长、班主任的身份,以背书、惩罚等理由,分别将5名被害人带至小学三楼六年级教室隔壁房间,多次对上述被害人进行猥亵、强奸。

这起案件的持续时间之长、受害人数之多,令人不寒而栗。而最令人愤怒的是,徐某华所利用的正是师生间的信任关系。

02 辩护

案件审理过程中,徐某华提出了上诉,声称其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致,试图为自己的罪行开脱。

然而,司法公正不容亵渎。二审法院经审查认定,徐某华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明确表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这一裁定不仅是法律的胜利,也是对受害者和他们家庭的一种慰藉。司法系统的严谨审查确保了案件处理过程的合法性与公正性,杜绝了任何可能的漏洞。

03 警示

教师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育岗位本应是充满爱与责任的净土。徐某华的行为不仅严重触犯了法律,更是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极端背叛

“校长”“老师”——这些在孩子们心中原本神圣的称谓,在他的罪行面前变得面目全非。教育工作者利用职权之便,侵害未成年人,是对整个教育系统的玷污。

这起案件也敲响了校园安全的警钟。学校本应是孩子们最安全的地方,却成为一些人实施犯罪的场所。如何建立更加严格的教师选拔和监督机制,如何加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教育,都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

“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 这句话似乎为某些罪犯量身定做。徐某华利用教育者的外衣伪装自己,实则是潜伏在孩子身边的恶魔。

但正义不会缺席,司法利剑最终落下。这份终审裁定不仅是对一个罪犯的惩罚,更是对社会公义的捍卫。它向所有试图伤害未成年人的人发出明确信号:任何此类罪行都将面临法律最严厉的制裁。

校园性侵案件从来不是孤立事件,每一次曝光都应该推动制度的完善。或许,这起案件的终结可以成为一个新的开始——让我们重新审视如何保护孩子们,如何让校园真正成为安全、健康的成长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