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我女儿去了温州星普传媒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普传媒”)应聘摄影剪辑助理,面试当天就被他们忽悠着在手机上办理了分期贷款,10280元被公司收走了……”近日,市民陈女士向温州晚报《记者帮你办》栏目组反映,她女儿遭遇了求职陷阱。

陈女士投诉:

女儿应聘被办了贷款

陈女士介绍,她女儿小曹今年刚满18岁。11月24日,小曹在BOSS直聘平台看到一则关于招聘摄影剪辑助理的信息,页面显示公司名称为温州市鹿城区初境摄影工作室(以下简称“初境摄影”),薪酬是每月3000元至4000元,职位详情包括协助摄影师完成现场视频拍摄工作,参与视频拍摄现场的工作,按照摄影师的指导调整场景与光线等。

小曹通过BOSS直聘App与对方进行文字沟通,对方让她于次日上午到公司所在办公地点鹿城区大南街道大南路温州世贸中心1504室面试,门口挂着的公司名称为“星普传媒”。面试结束后,小曹第二天就去该公司上班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陈女士说,女儿在该公司上班的第三天,她得知女儿居然在手机办理了分期贷款。询问女儿为什么要贷款,结果竟是女儿在该公司工作人员指导下,在手机下载上海即科智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的《即分期超G会员》App后,拿走她的手机办理了分期贷款(每期971.82元,共12期),其中的10280元进了“星普传媒”的账户。

陈女士表示,她通过查询,确定“初境摄影”和“星普传媒”登记都是这个地址,且是同一个罗姓法人。

11月28日,陈女士和该公司负责人罗先生沟通要求取消这笔分期贷款,罗先生答应一个星期内取消分期贷款。12月1日,小曹通过即分期4000662850热线与人工服务沟通明确要求取消分期,人工服务回复由商户取消即可,并且一个星期之内取消免违约金,但一个星期后,陈女士发现并没有被取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星普传媒”温州办公地点大门紧闭

此后,陈女士就此事分别向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大南市场监管所投诉,并向鹿城区公安分局南门派出所报案,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和民警先后帮助陈女士与这名罗先生沟通,对方也都口头答应取消分期退款,但一直没有兑现。12月16日,陈女士发现该公司办公地点已搬空。

涉事公司回应:

收取的是培训费用

23日下午,记者根据陈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上了“星普传媒”负责人罗先生。

罗先生表示,小曹到其公司应聘当天,他们了解到小曹没有摄影剪辑的经验,因此提出如果入职需要在公司进行相关培训,而培训是需要收取相关费用的。考虑到小曹没有足够的现金,才向其提出办理分期贷款这一方式。其表示,小曹在应聘当天在其公司试上了相关课程,当晚表示接受他们的建议,次日才到公司办理了分期贷款并入职。

罗先生表示,他是台州人,在台州也有经营同类型公司,一年多前才到温州成立了这家“星普传媒”。此前在台州,公司招聘到没有摄影剪辑经验的工作人员,也是要对其开展培训的,只是培训费会从其后期得到的薪酬中扣除,整个培训期为一个月。但后期,因为发现有些人学了一小段时间就跑了,觉得公司方面没有保障,就转为要收取培训费。同时,他也表示,结束培训期后,公司方面会为新员工分配工作,就会有薪酬收入。

就“星普传媒”在温州的办公地点已搬空一事,罗先生表示,那是因为房租到期,且陈女士多次到公司讨要说法,也影响到他们的经营,因此决定先搬空。

另外,罗先生表示,他是同意替小曹取消分期贷款并退款一事,但由于其台州的公司目前也在处理一起纠纷,公司账户的款项目前只能进不能出,因此暂时无法为陈女士退款。至今,他依旧是同意为小曹取消分期贷款和退款的,只是需要时间,对于即将到来的首月还款,他届时也会为其代为支付。

陈女士对此表示,她从女儿处了解到的情况是,当时办理分期贷款手续的时候,女儿只当是与公司签约,并不知道是办贷款。因此,在她看来,女儿就是被骗着办了贷款。

律师说法

温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贺君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只有在用人单位出资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跟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用人单位自己向劳动者提供培训的,用人单位不能向劳动者收取培训费或者在工资中扣除变相收取,在离职时也不能要求劳动者赔偿培训费。

劳动者应当对于自己的身份信息、账号密码、人脸信息保持高度注意,即使在操作时对办理分期贷款的认识不足,但是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将手机交给他人支配、使用,并配合进行输入密码、人脸识别等操作,仍有可能被认定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劳动者在寻找工作机会时应当始终保持理性的态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审慎对待各类合同协议,警惕各类诱导性贷款,避免因急于求职而陷入“培训贷”等非必要债务负担。

来源:温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