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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早高峰,许先生驾车上班时目睹了不文明一幕。
早上8点左右,小雨淅淅沥沥地下着,大连沙河口区宏业街的多处路面坑洼积水。许先生驾车经过时看到,大部分车辆都主动靠近内侧车道行驶,避免激起外侧车道的积水影响行人。然而,就在此时,一辆白色比亚迪轿车进入许先生视野。这辆轿车在外侧车道快速行驶,通过涉水路段时,不仅没有减速慢行,反而是加速通过,溅起的大量积水“喷”向路边一名行人。看到行人慌忙拍打身上的污水,许先生感同身受。“这种行为实在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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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记录车牌号,许先生决定驾车跟随。8点整,在西部大通道与红旗中路交叉口,他再次遇到这辆白色比亚迪轿车。该车此时正停在一道白色导流线上,试图跨越实线向左变道。几秒后,该车穿过导流线,变道驶离。许先生如愿拍摄到车牌号,经记者比对,与前述行车记录仪视频中为同一辆车,车牌号:辽B·F××5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机动车遇有雨、雪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导流线属于禁止标线,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压线或越线行驶。“希望驾驶员通过涉水路段时减速慢行,文明驾驶,遵守交规。”许先生表示,他已经将情况举报至交警部门。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卓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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