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发了指导案例,时间是12月23号,说是要保障人权和法律监督,大家都在看,这次是关于李某某的案子,一个诬告陷害案,这案子挺复杂的,还反转了。
事情是这样的,2021年10月30号,孙某某和李某某认识了,通过那个社交软件,认识了就发生了关系,然后李某某报警了,说自己被强奸了,孙某某是97年的,被抓起来了,刑事拘留,这事儿听着挺吓人的。
孙某某的家里人不干了,想和解,拿出了李某某自己写的东西,这材料和报案说的不一样啊,矛盾了,警察觉得不对劲,启动了那个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机制,检察院也介入了,这案子有点问题。
检察官开始审查,结果发现疑点很多,这个“姑姑”,“姑父”,身份好像有问题啊,洗浴中心的监控录像,李某某和人举止还挺亲密的,这报案是真的吗,大家都在想,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是不是搞错了。
后来查户籍信息,查通信记录,发现那个“姑姑”“姑父”是假的,三个人,存在共同作案的嫌疑,检察院建议警察放了孙某某,改成别的强制措施,还得查李某某他们,对他们立案侦查,这下反转了。
检察院给“强奸案”提建议,说证据不足啊,没法证明孙某某强奸了,建议改成非羁押,还得查李某某他们,他们涉嫌诬告陷害,得立案,还有那个询问未成年人的程序,警察叔叔也有问题,检察院也提出了纠正意见。
对于“诬告陷害案”,检察院说要扩大侦查范围,查清楚他们流窜作案的事实,取证活动也得规范,证据要合法,异地协作要规范,别搞的不规范,感觉这案子牵扯的东西很多。
这一下查出来了,李某某他们三个人,在2021年的6月到11月,在五个省,八个地方,用一样的手段,诬告陷害了八起,敲诈勒索了23.7万元,孙某某那个强奸案子,也被撤销了,算是不白之冤吧。
到了2023年1月17号,法院判了,李某某他们,判了六年六个月到七年六个月,判的挺重的,也算罪有应得,所有人都觉得她以后不得了,毕竟年纪轻轻就进了监狱。
安阳检察机关把这个案子的情况,通报给了其他地方,移送线索,避免冤假错案,当地的检警机关,对一个被错误立案侦查的被害人,撤销了案件,还有一个被错误移送审查起诉的被害人,不起诉了,这一下救了好几个人啊。
这个案子说明了,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很重要,可以防止冤假错案,对恶意诬告陷害的行为,要严厉打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未成年人犯罪,也要特殊考量,教育挽救,很多人看完这个故事,都会去想,如果当初没有监督,会怎么样。
这个案子还引发了社会讨论,关于交友软件的管理,未成年人保护,性同意原则,这些问题都值得关注,可是在那种环境下,谁能受得了。
加强法律监督,很有必要,在复杂的案子里,检察机关的监督,可以有效避免错误立案和侦查,保障人权要继续推进,打击犯罪的同时,要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李某某这个案子,是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保障人权执法的典型案例,这个案子的反转,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警示我们,面对复杂的案件,要全面调查,审慎判断,确保正义不被扭曲,未来要持续加强法律监督,提升人权保障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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