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州宾川县多位受害家长向媒体含泪反映:当地世纪广场对面的“幸禾银饰店”明知售卖者是未成年人,不仅违规收购其偷卖的家庭黄金,还主动诱导“找成年人代卖即可交易”;家长发现后维权,却遭遇市场部门、执法部门相互推诿,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遭侵害,维权之路陷入“两不管”的困境。
商家诱导:“找个成年人来就能卖”未成年人偷卖家中黄金得手
“孩子偷拿了家里的黄金首饰去卖,店家一看是未成年人,直接说‘找个成年人来代卖就行’。”受害家长彭女士告诉媒体,自家孩子将家中积攒的黄金饰品偷出后,前往幸禾银饰店售卖时因“未成年”被拒,却得到了商家“找成年人代卖”的明确指引——最终,孩子找他人冒充成年人,以低价将黄金卖给了该店,涉及金额超千元。
据家长提供的证据显示,幸禾银饰店出具的《旧金回收承诺书》中,签名者为成年人,但实际售卖者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也证实,涉事银饰店在交易过程中,未核实实际售卖者身份,明知交易方是未成年人仍通过“找成年人代卖”的方式完成收购。
维权遇阻:市场监管终止调解执法部门称“民事纠纷不管”
发现家中黄金被盗卖后,彭女士等家长第一时间联系幸禾银饰店,却遭到商家推诿敷衍。随后,家长向宾川县市场监督部门投诉,却收到了《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理由是“经组织调解,双方无法达成协议”。
当家长转向公安部门求助时,工作人员以“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管辖”为由未予立案,但对于商家“诱导未成年人交易”的涉嫌违规行为,也未介入调查是否涉及治安违法。更让家长不解的是,在配合调查过程中,自己作为纠纷当事人,被与违法人员共同关押在办案区(通常用于约束违法嫌疑人),个人私人物品(耳环等)被工作人员扣押,且未收到《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自身合法权利未得到保障。
法律明确违法:商家踩红线部门履职存疑
根据《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出售黄金等贵重物品的交易需监护人追认才有效;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要求,经营性黄金回收必须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许可证方可经营。
“商家既明知是未成年人仍诱导交易,又可能无资质回收黄金,涉嫌踩了民事法律和市场监管的红线。”一位法律人士表示,若商家存在“故意诱导未成年人处置家庭财产”的行为,还可能涉嫌欺诈类治安违法,执法部门应依法介入调查。
但目前,市场监管部门终止调解后未进一步查处商家违规行为,执法部门以“民事纠纷”为由未履职,导致家长陷入“两部门都不管”的维权僵局。
家长呼吁:谁来守未成年人的财产安全?
“孩子偷拿黄金是错,但商家利用未成年人的无知诱导交易,更是践踏法律和良知!”彭女士等受害家长表示,家中黄金多是积攒的压岁钱饰品或家族纪念物,不仅有经济价值,更承载着家庭情感,而幸禾银饰店的行为,既造成家庭财产损失,也给孩子的成长留下阴影。
如今,家长们恳请:
大理州、宾川县市场监管部门、未保机构介入,严查幸禾银饰店违规收购未成年人黄金、无资质回收黄金的行为,责令其返还财物并赔偿损失;
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调查商家是否存在诱导未成年人交易的治安违法行为,纠正办案中的不当操作;
媒体关注此类侵害未成年人财产权益的乱象,让更多家庭警惕风险;
有相似遭遇的家庭联系他们,共同维权。
“未成年人的财产安全不该是‘无人管’的真空地带,不能让商家的利益熏心,毁掉孩子的成长安全感!”家长们的诉求,是期待法律红线被守住,是盼着全社会能共同护佑孩子的合法权益。
事件后续,媒体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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