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施行,其中第八十条对传播淫秽信息的处罚规定作出明确细化,对传播淫秽信息加大了处罚力度。第八十条明确将“利用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纳入治安处罚范畴,无论传播场景是公开微信群还是私人私聊,只要证据确凿,均可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也将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对此网友们议论纷纷,比如夫妻情侣相互发点擦边的信息示爱、调情,算不算“传播淫秽信息”的范畴?
也有有网友表示:
以后再也不会有某某医院院长,某某办公室主任,某某村干部,金鱼的桃色新闻了,看来有人害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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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当成段子看吧。但回顾今年的各类桃色新闻,比如某副院长和眼科主任的小视频等等,确实都是各种小视频先传播开,包括监控、自拍视频等等,然后再是官方调查,处理的节奏。
现在传播这类桃色新闻的视频算都算违法犯罪,那么第一个掌握这种视频的人,就会掂量一下,要不要传播开。
另外一方面还涉及到举报,一般举报自己配偶出轨、对象出轨为了增加实锤,都会附带照片、聊天记录等,做成文档或者PPT,如果这也算“传播淫秽信息”,那以后的举报,就只能是无图的文字净化版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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