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乡的时候会想起家乡,

在家乡的时候,依然会想起家乡。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我出生于山东半岛腹地的沂蒙山区,一个名叫上枝的山村。跟那一带所有村子一样,村口也有棵老槐树。众所周知,这样一棵树,就像胎记一样指向村人的来处——山西省洪洞县。我们家谱里便有记载,明朝初年,有位先人名叫宗爽,随着那次著名的人口大迁徙,从山西一路走进山东。我猜测,他原本的去向,是胶东那一片儿。走到这里后感觉山清水秀,适宜定居,于是搁担落脚。随后,子嗣开枝散叶,居方圆一带。

上枝村处于南北两道山脉之间,有条自西向东流的河——弥河的一个源头——将村子分成两片。我的出生地,在村子西北角的一道山沟里,叫做老峪沟,三面环山。这道山沟,放在广袤的沂蒙山区,实在太不起眼。以至于我发现在地图上还能找到它的名字时,都有点儿惊讶。在这里散落着的二三十户人家,是上枝村一个分支,多是宗姓人家。

从沟底向上看去,三面的山很陡峭,尤其东西两侧,沿半坡上行不远,便是悬崖峭壁。寻一条山路攀上悬崖,眼前却突然开阔起来。那是一座崮,叫驴皮崮。

崮是沂蒙山区独有的地貌,多数是四周低,中间凸起一个平顶,从老远处看就像个大帽子。当然也有像驴皮崮这样子的,依赖一道山脊,突然衍生出一抹平原。东侧崮顶上,曾有一间石板屋子,牧羊人砌的。屋子不远,有汪泉水,几乎常年不断。

我的文字里多次出现过这座崮,《笼子里有草》里那个“丫头”,就曾跟爷爷生活在这荒原上。近期的长篇小说《徒歌》里,我写了一个家族故事。这座崮,是小说里几位人物的重要生活场域。

老峪沟,驴皮崮,几乎承载着我所有的童年和少年记忆。

那是一段快乐的时光。当时,大人们是顾不得孩子的。他们要去生产队上工,挣工分。1982年分到土地后,恨不得常年住进地里,一门心思像绣花一般侍弄庄稼。山里的孩子是散养的,就像牧羊人将羊群赶到崮顶上便放任不管。老峪沟里,跟我同龄的有五六个。孩子们三五成群,在山里用铁壶煮地瓜、花生吃,爬到驴皮崮上逮蚂蚱、捉蝎子、套兔子,将小河流拦堵变道抓小鱼小虾,晚上顺着小河,打着手电筒去照螃蟹。天地如此开阔,娱乐项目如此之多,我们乐此不疲。

许多年后我才发现,驴皮崮以及它所在的东西方向那道山脊,是历史上一条著名廊道——齐长城,春秋战国时齐、鲁两国的分界线。其南是鲁国,其北为齐国。我们居山之阳,自然从小所接受的是鲁文化。后来,我们所在的沂源县由临沂市划归淄博市,再后来,我到淄博市定居,便长期生活在齐文化领地里了。

地域文化对人的影响力,无疑非常巨大。鲁文化中规中矩,相对内敛。即便在乡下,它也无处不在。我刚刚蹒跚学步的时候,父母就安排我去给聚到一起的长辈敬酒。要在一圈儿人里头分清先后次序,是我们从小就操练的一门学问。山东人酒文化四海闻名,与此不无关系。

我就是在如此背景下一路走来。不管我个人还是我的作品,毫无疑问,会有这样的印记。

直到某一天,回望我的写作,审视我的乡村时,我发现自己其实从未远离,一直还在乡村。那是我真正的精神故乡,当然也是我书之不尽的素材来源。

我走出大山的路径是读书。先是走出老峪沟,到山下村里读到小学四年级,然后到隔壁两县村读五年级。周边几个村里的小学,都没有五年级。接下来去该村西北角的中学念初中。那所学校里多数是民办老师,家里还种着地。农忙时节,就任我们一帮孩子漫山遍野撒欢儿。读到初二,该学校解散。大部分同学就此回家,只有少数几人转去镇上继续读初三。很幸运,我在后者行列。初中毕业后,继续在镇子西北角的县五中读完了高中。在众所周知的那座高考独木桥前,我被拦住。

复读一年后,还是不中。有位同学骑着自行车,翻山越岭到我家,约我去外地打工。那天晚上,父母开始忙碌,往一条大尼龙袋子里塞被褥、衣服、洗刷用品等。母亲塞一件,便轻叹一声。就在袋子塞满,父亲拿出一根细绳去捆扎时,她突然紧抓袋口不松手:“不行,你不能去!”后来她跟我说:“就像要送你去出麸子。”出麸子,就是外出打工。只不过多是远行,多是下苦力。比如干建筑、下煤窑之类。

于是又一次回校复读。这一年,县里出台新政策,严格限制往届生高考。没等我第三次奔赴“战场”,便惨遭淘汰。后来,父母托熟人在县城为我找到一份好工作,在一家机关单位当保安,兼送报纸。近水楼台,报纸一来我就先睹为快。等人家看完报纸,我就搜集起来做剪报。多数是喜欢的散文、诗歌、杂文。短短两三个月,攒下厚厚一大本。跟我一起看大门的是位退休老大爷,见我喜爱文学,就鼓励我也去写。这时期,我开始写一点简短的散文和诗歌。

曾有人问我,当初为什么选择写作,这就是源头。

县城还有几位同学,干建筑,当电焊工。我们常常小聚,偶尔也喝点儿酒。距高考大约还有半年,有人提议,要不再回去搏一把?有同学恐考已久,打死也不愿再复读。我们几个借着酒劲儿,一起约好,再试试运气。

结果命运就此改变。这一次我竟考上淄博警校。老峪沟里有一片地,叫做梨树地,是我家的自留地,也是家族的墓地。年底祭祀先人时,我甚至打量着那片地,想看看是否有青烟冒出来。

多年后收拾旧物,忽然翻出三本警校里发的作业本,是一部小说,看字数差不多算小长篇。其内容便是我的高考经历。纸张早已泛黄,文字间有红笔反复修改的痕迹,还有陌生的笔迹做过旁注。显然,我曾请某位同学看过。由此可见,那时我已有当作家的梦想。警校毕业后我没有被分回原籍,也没到一线的派出所或刑警队,而是进了市局主办的淄博公安报社当编辑、记者。

文学改变命运这句话,在我身上有着具体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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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期写过一个短篇,叫做《黄金叶》。里面的劳动场景很美,流淌的月光下系烟叶,清新的露水气息里掰烟叶,还有满地流金般的烤熟的烟叶等。我虚构了俏丽能干的姑娘叶儿、憨厚壮实的小伙儿小满以及纯净的爱情故事。《小说选刊》责任编辑郭蓓女士给予的评价是,“作者对劳动的描写和礼赞中,带有醇香浓郁的泥土气息,字里行间更是漾动着劳动的喜悦和诗意。”

喜悦和诗意,正是我那时回望乡村时的心境。

2007年,一条老街纳入我的视线。当时我正在一个县城边缘的派出所工作。门前那条老街,延续的是乡村传统,每隔五天便是大集。有一天,我站在二楼的走廊,隔着窗子望着满街拥挤的人们,恍然间,似乎看见老家的那些乡亲们。

他们不就是沿着这样的一条街,从乡下走进城市的吗?

进城之后,有人摆摊卖水果、卖烤地瓜、卖鲜鱼咸鱼;有人送外卖,送桶装水;有人当护工、月嫂、保姆;有些青壮年劳力,几乎常年驻扎在城郊接合部的劳务市场,住着多人拥挤的地铺,早出晚归,干遍世间各种杂活儿;有魄力的乡下人,租下沿街的房子,开早点铺子、开酒馆、开汽修厂等。

他们中有人历经打拼,在城里买下房子,将孩子送进城里的学校。更多的人辗转二三十载,依然颠沛流离。我在城里有了女儿后,父母以另一种方式进城——看小孩儿。在城里,这样的人为数众多。一直将孙子孙女从小看到大,城里不再需要他们时,多数人选择重回乡下。

我的小说里开火锅店的胖嫂、卖鲜鱼的秋红、当小保姆的翠云等一大批人,就是他们其中一员。

沿着那条线,农民进城大潮愈演愈烈。

这次人口大迁移,跟近现代史上著名的“闯关东”“走西口”“下南洋”相比,人数自然更多,阵势更为庞大。表面看并不喧嚣,却像山间小溪不断汇进大河最后注入大海一样,农村人缓慢流淌进城镇。

这一潮流,是同时期的作家绕不开的创作主题。我也是如此。那条真实的老街,化作虚拟的一条路线,变成嫁接城乡间的桥梁,变成我跟乡村之间维系关系的重要纽带。

我将那条街命名为“香树街”。它好比触摸屏上的一个引擎点,伸出手指轻轻一触,会发现又一个界面被打开,而且新界面上还有无数引擎。在我亲手栽培的这根藤蔓上结出一个又一个瓜。系列中篇《香树街10号》《香树街104号》《笼子里有草》《师生图》《放爆仗》等随之诞生。

我在一个创作谈里说,“这条街,就是农村与城市的分界线,或更宽泛些的交融线。它的存在很卑微,地位很尴尬。它见证着城市对乡村的不断吞咽,也见证乡村人竭力进入城市的步履维艰。”

我当时近乎偏执地认为,城乡之间的二元对立是泾渭分明的。社会底层变迁的主调,正是乡村与城市的摩擦与碰撞。最后城市貌似取得胜利。它带着盛气凌人的姿态,将越来越多的乡村,换成整齐划一的面孔。

这面孔,让我一度感觉既熟悉,又陌生。

我曾在一首诗里如此写道,“在异乡的时候会想起家乡,在家乡的时候,依然会想起家乡。在家乡想起家乡的时候,我浑身颤抖。”

城市里,出现越来越多的乡下人聚集区——城中村、棚户区、小商品街。一座城市里的流动人口,慢慢地远超常住人口。与此喧嚣相对应的是,乡下开始安静或者荒凉。老房子没人住,日渐破败。

我每年都回老家数次,几乎眼看着老峪沟里的人在减少。最少的时候,只剩三户六口人,我的三个叔伯哥哥和三个嫂子。其中两家,仍保留着传统养殖模式——放羊。另一家则建起大棚,在里面养猪,或种植换季蔬菜。

我们家分到的土地,一部分在老峪沟东边半坡上。坡面很陡,肩挑着土肥上去,鼻尖几乎要够到地面。分田到户后,父母每天都早出晚归,把所有时间都用在地里。因为不断垦荒,没过几年,土地面积扩张将近一倍。大片的地里种玉米、小麦、地瓜、花生等,沟沟坎坎、地堰边儿上则种上芸豆、辣椒、南瓜等蔬菜。

父母那代人,对饥饿感刻骨铭心,对土地真正心存敬畏,一毫一厘都不浪费。

老家那一带,如今种地也得看老天爷的脸色。有年夏天,连续数日暴雨。半坡上薄薄的一层泥土,哪堪如此侵袭?许多道地堰被呼啦一下子冲断。父母费尽气力整出来的地,形成泥石流,裹挟着地瓜、花生、南瓜之类,直奔下面的河沟。大雨如注时,父亲在屋里拍打着大腿转圈儿。雨还没彻底停下,他就披着块塑料布,一脸凝重地上山去看庄稼。那一天,我亲眼目睹一副难以忘却的画面。父亲两腿插进被冲刷得一片狼藉的地里,呆愣良久,突然仰头一声号叫,紧跟着弓下腰,从泥石流中抓起些花生秧,狠劲地抽打着地面,嘴里呜哩哇啦大骂不止。

他们这一代,是真正视土地为黄金的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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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我已是中年,对土地的情感,也说不上有多么亲近,当然也永远体验不到父辈们的感觉。我们这一代尚如此,随后在城镇长大的一代又一代,渐渐的已不知种地是咋回事儿,不知什么季节该种什么庄稼。土地对他们来说,可有可无。

多年后,我陪父亲有过一次行走。那时他腿脚利落,还能翻山越岭。因此在我看来,那一行根本没必要。可父亲很坚持。他要我们跟着他,去记下他种下的那些树的位置。“我怕以后记不起来了。”他想在头脑清醒的时候,告诉我们他的财富所在。

沿着一条山脊,我们向老峪沟进发。那天上午,我们走遍沟沟坎坎。那些散落在沟沟坎坎上的地,以及地里成长着的树,我真搞不清哪些是我家的。父亲记得很牢,甚至哪棵树啥时候栽下的,他都记得。

陪父亲行走的时候,我慢慢地开始感觉内心无比沉重。我甚至想,那是父亲对他的土地,唱出的最后一曲徒歌。徒歌,就是无伴奏的清唱,是人类最原始最古朴的情感表达方式。

或许也可以说,那是一代老农民对土地发出的最后一声叹息。

那是母亲去世后的第二年。不久,父亲的遗忘症开始明显。随后的一次轻微脑出血,伴随小脑萎缩,其记忆力骤然减退。他去世前好一段时间里,甚至连我都不认识。

住在乡下的父母相继去世,曾一度让我感觉,我跟乡村彻底失去关联。

事实是,乡村在我的精神世界里变得越来越清晰,越来越难以割舍。

我那位差不多放了一辈子羊的老哥,已经快七十岁,几乎没走出过大山。我猜测,平日里在山里面他连徒歌都不唱。多数时候他保持着沉默。我甚至都感觉,是他自己主动放弃话语。每次遇见他,我都会捕捉到他身上的独特气息,踏实,沉稳,似乎生与死在他看来都是小事儿。他生活的全部,说起来不过就是一群羊。

我心目中的乡村底色,正是如此。它是宁静、温馨的,不是喧嚣、冷漠的。它根本不需要悲悯关怀。它有自己独特、坚定的存在和前行姿态。脚踩泥土,嗅着露珠的清新,目睹日头东起西下。与自然,与天地,无缝隙融于一体。触摸着乡土气味而生,融入到乡土气味里而死。如此简单纯粹,如此合乎秩序。

为创作一部小说,我开始搜集素材,开始在乡间行走。那些古老的、即将消逝的,或带有岁月沧桑的东西,带给我的感觉总是那么迷人或神奇。比如从一位老人口中,我听到一段原汁原味的“徒歌”,老家一带的“大实话”,有着山东快书的节奏。

“太阳出来照西墙,西墙的西边儿有阴凉。你要唱歌得先张开嘴,不想说话就把嘴闭上。爹的爹叫爷爷,娘的娘叫姥娘。爷儿俩走路他爹的年纪大,喊嫂子的肯定是个娘们家。”

这段“大实话”,被我写进小说《徒歌》里面。

我尝试从一个更开阔的场域,去回望、思索乡村,去重构我心目中的乡村,去勾勒几十年来乡村人的心路历程。对城市与乡村、中心与边缘,我已不再持有二元对立观,而变成互相交融,互为观望。

此时的乡村,已经远不是费孝通乡土中国》里的乡村。很多东西已经变化,乃至消失。甚至家族这一凝聚乡村人的血缘纽带,都已经变得不再明显。

乡村的节奏明显加快。

老家门口有条马路,傍晚时分女人们会在那里跳广场舞,所用的音响、音乐,跟城市里的毫无区别。小卖部门口广告上的明星,跟城里电子屏上的一致。会摆弄智能手机的老人,也都在刷短视频。

哪怕当年多么荒僻的山顶小村落,现在也被水泥路缠绕。一些具有前瞻眼光的村子,早就不约而同地打起乡村旅游牌。他们把西域的薰衣草、高原上的格桑花,成片成片挪到鲁中腹地。不断交叉扩展的高速路,将城乡间的现实距离拉得更近。城市资本开始关注乡土,并向其悄然渗透。

返乡,这一人口流动的暗潮,也已出现。原本在城里扎下根的人们,与乡下还有千丝万缕关联的,开始巩固“后方根据地”,将乡下老房子修葺一新。没有扎下根的,发现城里生活成本太高,开始选择回老家。越来越多的城里人,开始到乡村去,到山野间去,到原生态的大自然中去,寻找慢生活,寻找诗意与远方。他们以租住民宅、流转土地或打造民宿等,进入乡村。

后乡土时代,这个带有学术意味的词语已然到来。

《徒歌》里,很多人物的经历,与曾生活在老峪沟里的原住民是吻合的。极少的人依然生活在大山深处的褶皱里。更多的人,则走出山沟,进入更加开阔的天地。现实中,我有个大爷走得最远。当兵转业后,他定居于新疆的昌吉。当然,小说里也有很多人重返故土,他们完整地演绎着离乡、进城、返乡这一幕幕大戏。我认为,那是乡村人的求索之旅、寻根之旅、精神回归之旅。同样也是对原始生命力,对乡土传统,对乡村理性秩序的再度描画或重构。

作者宗利华

名家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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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利华,山东省作家协会副主席。已出版长篇小说《佳城》《盛宴》,小说集《水瓶座》《香树街》《天黑请闭眼》等,有作品被译为英、法、德、西班牙等文字。获第二届小小说金麻雀奖、山东省泰山文学奖、山东省文艺精品工程奖、公安部金盾文学奖等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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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朱一鸣 编辑:邵泉尉(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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