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本文所用素材源于互联网,部分图片非真实图像,仅用于叙事呈现,请知悉
汉武帝的漠北远征前夜,一纸军令,将长安城最浪荡的公子陈赞从温柔乡直接踹进了军营。
他的世界,从此撞上了那个赫赫战功、视他们这群人为“废物”的百战老兵——李敢。
一个是桀骜不驯的享乐之徒,一个是经验至上的沙场悍将,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被强行捆绑在了一起。
真正的惊变,是将军侯霍去病那三道奇怪的军令。
这不只是用人的荒唐,更是走向死亡的疯狂行军,让所有新兵的信念瞬间崩塌。
这位战神,是疯了?还是在他定下三条军令背后,藏着什么颠覆沙场的深谋远虑?
01
长安城的夜,是被熏香和丝竹浸透的。
城中最负盛名的醉仙楼,此刻正上演着一场活色生香的盛宴。楼内灯火通明,亮如白昼,每一盏灯里燃烧的,都是昂贵的鲸油。空气中弥漫着酒香、菜香,以及仕女们身上名贵脂粉混合在一起的甜腻气息。
宴会的主角,是京兆尹的独子,陈赞。
陈赞,字子襄,在长安城的纨绔圈里,是当之无愧的头牌。他的人生,就像他身上那件用金线绣着流云暗纹的蜀锦袍子,华丽、昂贵,且除了好看之外,别无他用。他的人生信条也简单得可笑:“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只不过,李太白的诗到了他这里,就只剩下了前半句的放浪形骸。
此刻,他正半倚在软榻上,一张俊美的脸因为酒意而泛着桃花般的酡红。他眯着眼,欣赏着堂中那位新晋的花魁“小樊素”的舞姿。那舞姬身段妖娆,腰肢柔软得像春日里的柳条。随着乐曲到了高潮,她一个旋身,水袖如云霞般散开,引得满堂喝彩。
陈赞懒洋洋地打了个酒嗝,对他身边的跟班使了个眼色。跟班立刻会意,将一个沉甸甸的锦袋递了过来。陈赞接过来,连看都懒得看一眼,随手就将那满满一袋金豆子抛向了舞池中央。
“赏!给小樊素的!”他拖长了调子,声音里满是醉意和得意。
金豆子哗啦啦地洒了一地,在灯光下闪烁着炫目又庸俗的光芒。小樊素的舞步一滞,随即脸上堆满了受宠若惊的笑容,拜倒在地:“谢陈公子赏!”
满堂的宾客,无论是真心还是假意,都跟着起哄叫好。这种一掷千金的豪气,正是陈赞最享受的时刻。他感觉自己就是这个世界的中心,所有人都得围着他转。他的人生,就该是这样,永远在云端,永远被追捧。
就在这靡靡之音达到顶峰的瞬间,醉仙楼那扇价值不菲的雕花木门,被人从外面“轰”的一声,用一种极其粗暴的方式踹开了。
破碎的木屑四处飞溅,伴随着几声女子的尖叫,一股冰冷的、带着铁锈味的寒气,瞬间冲散了满屋的暖香。
满堂的喧嚣戛然而止。所有人都像是被掐住了脖子的鸭子,惊愕地望向门口。
只见一队身披玄甲、杀气腾腾的羽林卫,如狼似虎地冲了进来。他们腰挎环首刀,手持长戟,眼神锐利如鹰,身上的肃杀之气与这楼里的奢靡氛围格格不入,仿佛是来自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为首的校尉,脸上有一道从眉骨延伸到嘴角的刀疤,让他看起来格外狰狞。他环视一周,目光精准地锁定了软榻上还处于懵懂状态的陈赞。他手中,高举着一卷明黄色的帛书,那颜色,刺得人眼睛生疼。
校尉大步流星地走到陈赞面前,周围的宾客和仆从们早已吓得连滚带爬地让出一条路来。
“你就是陈赞?”校尉的声音,像是两块铁在摩擦,不带一丝一毫的感情。
陈赞的酒,瞬间醒了大半。他看着对方那身只有在皇宫禁地才能见到的装束,看着那卷代表着绝对权力的帛书,一股寒意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他勉强坐直了身子,结结巴巴地问:“是……是本公子,你……你们是……”
“奉冠军侯军令!”校尉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直接展开了帛书,声如寒冰,响彻整座醉仙楼,“征召陈赞入骠骑营,即刻启程,不得有误!”
“什么?”陈赞的脑子“嗡”的一声,一片空白。
骠骑营?冠军吗?霍去病?
这些词,他当然听过。那是整个大汉朝最炙手可热的名字,是少年封侯、横扫大漠的军神传奇。可这些跟他有什么关系?
他爹是京兆尹,管的是长安城的治安和户籍,是文官。他家里往上数八代,连个拿刀的伙夫都没有。他陈赞,除了会花钱、会玩乐、会骑马追兔子之外,一无是处。让他去那个全天下最精锐、死亡率也最高的骠骑营?这不是开玩笑吗?
“搞错了!一定是搞错了!”陈赞慌忙从软榻上爬起来,因为动作太急,还险些被自己的袍角绊倒,“军爷,我爹是京兆尹陈平之,我是个文弱书生……不,我连书都没读好,我就是个……废物!你们抓我去做什么?我连刀都提不动!”
他试图用他爹的名号来压人,这在长安城里向来无往不利。
可惜,今天他失算了。
刀疤脸校尉冷笑一声,那笑容比哭还难看:“我们奉的是冠军侯的军令,不是你爹的。再说了,将军点名要的就是你们这些长安城里有名的‘废物’。别废话了,跟我们走!”
说罢,两个羽林卫上前,像拎小鸡一样,一左一右架住了陈赞的胳膊。那力道之大,让陈赞感觉自己的臂骨都快被捏碎了。
“放开我!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我爹不会放过你们的!”陈赞开始疯狂挣扎,嘴里语无伦次地叫喊着。他甚至想掏钱,用他最擅长的方式解决问题,可他的手根本动弹不得。
在被强行拖出醉仙楼的路上,陈赞看到了让他毕生难忘的一幕。不只是他,长街之上,一队队的羽林卫正在从各个销金窟里“请”人。
东市最大的赌坊里,输红了眼的安乐侯之孙被从牌桌上拖了出来,手里还死死攥着几枚筹码。
平康里最艳丽的青楼里,大司农家的三公子被从温柔乡里拽了出来,身上只胡乱裹着一件女人的肚兜,冻得瑟瑟发抖。
城西的斗鸡场,吏部侍郎的侄子正抱着他那只刚刚斗败的公鸡痛哭流涕,然后连人带鸡一起被军士“请”走了。
这一夜,长安城里所有叫得上名号的纨绔子弟,几乎被一网打尽。哭喊声、咒骂声、求饶声此起彼伏,汇成了一首荒诞至极的交响曲。
陈赞的心,一点点沉了下去。他看着这些和他一样,平日里飞扬跋扈、不可一世的“同伴”们,此刻个个面如死灰,狼狈不堪。他内心的惶恐、屈辱与对那个素未谋面的冠军侯霍去病的怨恨,交织在一起,几乎要将他吞噬。
他不明白。
那个名满天下、被誉为大汉帝国最锋利战刀的少年将军,为什么要跟他们这群“废物”过不去?
与此同时,在长安城外的骠骑营大营里,气氛却与城内的混乱截然不同。
数万名精锐将士,正在进行着日复一日的严苛训练。喊杀声、兵器碰撞声、战马嘶鸣声,汇聚成一股冲天的铁血豪情。
校场的一角,队长李敢正赤着上身,古铜色的皮肤上布满了纵横交错的伤疤,每一道,都像是一枚狰狞的勋章,记录着他与匈奴人的殊死搏斗。他正挥舞着一把沉重的横刀,一遍又一遍地做着劈砍的动作,汗水顺着他虬结的肌肉滑落,在干燥的土地上砸出一个个小小的水印。
“都给我打起精神来!手里的刀再快一分,上了战场就能多一分活命的机会!”他对着手下那一百号弟兄嘶吼着,声音沙哑却中气十足。
李敢从军十年了。十年前,他还是个连饭都吃不饱的农家小子,为了混口饭吃才投了军。十年间,他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新兵蛋子,靠着在死人堆里一次次爬出来,用一个个匈奴人的脑袋,硬生生给自己换来了一个队正的官职。他全部的骄傲和荣耀,都来自于他手中的刀,和身上的伤疤。
这一次,能被选中跟随冠军侯霍去病远征漠北,李敢激动得好几晚没睡着觉。那是霍去病啊!是所有大汉军人心中神一样的存在。跟着这样的将军打仗,才有机会博一个真正的封妻荫子,光宗耀祖。他满心期待着,用自己丰富的沙场经验,在这位年轻的将军麾下,再立新功。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一阵骚动。
李敢停下动作,疑惑地望了过去。他看到大营门口,一队队的羽林卫,正押送着一群“新兵”走了进来。
李敢的眉头,瞬间就皱了起来。
那群所谓的“新兵”,一个个穿着五颜六色的绫罗绸缎,虽然此刻都沾满了灰尘,却依旧掩盖不住那料子的名贵。他们个个细皮嫩肉,脸上不是惊恐就是茫然,走路的姿势东倒西歪,活像一群刚从鸡笼里放出来的贵妃鸡,与这铁血军营格格不入。
“那是什么人?”李敢身边的一个老兵凑过来,不解地问道。
“不知道。”李敢摇摇头,但心里已经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很快,消息就传遍了整个军营:冠军侯下令,从长安城里征召了近千名官宦子弟入伍,要一同出征。
这个消息,像一块巨石砸进平静的湖面,激起了千层浪。
李敢脸上的期待,瞬间变成了错愕,随即,是无法抑制的鄙夷和愤怒。
“胡闹!简直是胡闹!”他将手中的横刀重重插在地上,低声咒骂道,“将军这是什么意思?让这群连马步都站不稳的公子哥跟我们去大漠里送死吗?他们会拖累死我们所有人的!”
他觉得这简直是对他和所有浴血奋战的将士们的一种羞辱。他们用命换来的荣耀,难道就要和这些废物共享吗?他们辛辛苦苦磨练出的杀敌本领,难道要用来保护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累赘吗?
中军帅帐之内,气氛同样凝重。
年仅二十岁的霍去病,身着便服,正平静地站在一张巨大的沙盘前。沙盘上,大汉边境与漠北的地形纤毫毕现。他年轻的脸庞上,没有丝毫的情绪波动,眼神深邃得像一潭古井,让人看不出任何端倪。
他的亲卫队长赵破奴,则像一尊铁塔般侍立在他身后。
赵破奴的心里,此刻也充满了山呼海啸般的疑惑。作为霍去病的亲卫,他全程目睹了这次“荒唐”的征召。他看到将军平静地下达命令,平静地看着那群哭爹喊娘的公子哥儿被带入军营。
帐外,不断有老将军和军中宿将被亲兵拦住,他们都是来劝谏的。
“将军三思啊!此举过于儿戏,恐寒了将士们的心!”
“冠军侯,临阵换将已是兵家大忌,何况是招一群……一群纨绔入伍啊!”
“请将军收回成命!”
这些声音,霍去病充耳不闻。他只是对赵破奴淡淡地说了一句:“我意已决,谁来也不见。”
赵破奴崇拜他的将军。他亲眼见过将军在战场上如同天神下凡,万军丛中取上将首级。他愿意为将军付出生命。可这一次,他真的无法理解将军的行为。这不像是用兵如神的冠军侯,倒像是一个任性的少年在胡闹。
他只能看到,将军那张年轻得过分的脸庞上,有着一种不符合他年龄的、令人心悸的深沉。
第二天清晨,所有新兵——也就是陈赞他们这群倒霉的纨绔子弟——被集合在了新兵营的操场上。
他们被强行扒下了华服,换上了粗糙的麻布军装,那料子摩擦着他们娇嫩的皮肤,火辣辣地疼。一夜未眠,加上恐惧和屈辱,每个人都顶着一双熊猫眼,精神萎靡,站没站相。
李敢和一众老兵,则被安排在不远处,负责“观看”。他们一个个挺直了胸膛,眼神里充满了不加掩饰的轻蔑,就像在看一群即将被送上屠宰场的猪。
陈赞站在队列里,浑身难受。他感觉自己就像一个被剥光了衣服扔在雪地里的小丑,周围所有的目光都像是刀子,割得他体无完肤。
就在这时,一阵整齐的脚步声传来。
霍去病来了。
他没有穿那身著名的冠军侯金甲,只是一身简单的黑色劲装,衬得他身姿挺拔,面如冠玉。他太年轻了,年轻得不像一位统帅数万大军的将军,倒更像陈赞他们在长安城里结交的某个世家公子。可他身上那股浑然天成的威势,却让整个嘈杂的操场瞬间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李敢和老兵们挺直了胸膛,他们希望这位传奇将军能说几句安抚军心的话,告诉他们,这些人只是来走个过场,真正倚重的还是他们这些百战精兵。
陈赞和纨绔们则瑟瑟发抖,低着头,等待着命运的审判。他们猜想,接下来迎接他们的,将是严酷的军法和无情的训斥。
霍去病却一言不发。
他迈开脚步,绕着这支歪歪扭扭的队伍,不紧不慢地走了一圈。他的目光扫过每一个人,平静无波。
李敢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他挺起胸膛,试图用自己充满战意的眼神,去吸引将军的注意。他想让将军看到,这里,站着一个真正能打仗的士兵!
可霍去病直接无视了他,就像没看到他一样。
他的脚步,最终停在了队列里最慌张、脸色最苍白、抖得最厉害的陈赞面前。
那一刻,陈赞感觉自己的心脏都停止了跳动。他完了,他想,他一定是因为昨晚反抗得最激烈,要被当成典型,杀鸡儆猴了。
霍去病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看了足足有十息的时间。他没有问陈赞会不会使刀,会不会骑马,甚至没有问他叫什么名字。
他忽然开口,问了一个让在场所有人,包括陈赞自己,都匪夷所思的问题:
“长安城东的围场,你常去吧?”
陈赞愣住了,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霍去病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到了每个人的耳朵里:“听说你骑术不错,追兔子和狐狸,最快的一次,追了多久?”
这个问题,像一块巨石,重重地砸进了李敢等所有老兵的心里。
他们彻底懵了。
他们不明白。
一场决定数万人生死、关乎国家命运的战争,为什么要去关心一个公子哥儿追兔子的速度?
这位传说中的战神,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02
进入军营的日子,对陈赞和他的“男友”们来说,简直就是一场噩梦。
他们被迫剪掉了精心打理的长发,换上了统一的糙汉发型。每天天不亮就要被粗暴的号角声吵醒,在寒风中集合。所谓的“训练”,就是站队、跑步、以及学习如何使用那些对他们来说重逾千斤的兵器。
陈赞感觉自己像是从云端一头栽进了泥潭里,并且还在不断下陷。
他那双曾经只用来执笔、持杯、掷骰子的手,如今因为握刀柄而磨出了一个个血泡,碰一下都钻心地疼。晚上,他躺在坚硬冰冷的木板床上,听着营帐外呼啸的风声和同伴们压抑的哭泣声,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绝望”。
他想念醉仙楼的软玉温香,想念家里厨子做的精致菜肴,想念策马驰骋在长安街头时,路人投来的羡慕目光。过去的一切,都像一场不真实的梦。
而这场噩梦中,最具体、最让他憎恶的形象,就是队正李敢。
李敢奉命看管他们这些“新兵蛋子”,他把在战场上没杀完的戾气,全都倾泻在了这群纨绔子弟身上。
“被子叠得跟狗啃的一样!重来!”
“吃饭叽叽歪歪,嫌伙食差?到了大漠里,你们连草根都得抢着吃!”
“站岗都能睡着?要是匈奴人摸过来,你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李敢的呵斥声,像鞭子一样,每天抽打在他们的自尊心上。
冲突的爆发,源于一件小事。
那天下午,训练了一整天,所有人都口干舌燥。陈赞好不容易领到了一水囊的清水,正准备喝,却因为太过疲惫,手一滑,水囊掉在了地上,珍贵的清水瞬间渗入了黄沙。
“你这个废物!”一声暴喝在他耳边炸响。
李敢大步走过来,一把揪住陈赞的衣领,将他拎了起来。他那张布满风霜的脸凑到陈赞面前,口水几乎喷到他脸上:“一囊水,在沙漠里就能救一条人命!就这么被你给糟蹋了!你这种中看不中用的瓷器,来军营干什么?来给我们添乱吗?”
多日来积压的屈辱和愤怒,在这一刻被点燃了。陈赞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梗着脖子回敬道:“你横什么横?不就是个大头兵吗?要不是被强征过来,你以为小爷愿意来这鬼地方?”
“嘿,嘴还挺硬!”李敢被气笑了,他松开陈赞的衣领,转而一脚踹在他的膝盖窝。
陈赞“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膝盖撞在坚硬的碎石上,疼得他眼泪都快出来了。
李敢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用脚踩住他的肩膀,让他动弹不得,声音里充满了鄙夷:“在长安城里,你是公子哥。到了这里,你就是坨屎!记住了,下次再敢顶嘴,我就把你吊在旗杆上,让所有人都看看,京兆尹的公子是怎么哭鼻子的!”
周围的纨绔们吓得噤若寒蝉,而另一边的老兵们则发出了压抑不住的哄笑声。
陈赞趴在地上,脸颊紧紧贴着冰冷的沙土,他能闻到泥土的腥味。屈辱的泪水,不受控制地涌了上来,但他死死咬着嘴唇,不让它流下来。他用尽全身力气,记住了李敢那张脸,记住了他此刻的眼神。
他和李敢之间的梁子,算是彻底结下了。
在这样混乱而紧张的气氛中,大军终于准备开拔。
出征前的誓师大会,在高亢的号角声中拉开序幕。数万将士排列成整齐的方阵,旌旗招展,刀枪如林,一股肃杀之气直冲云霄。
霍去病身着全套的黄金锁子甲,骑在一匹神骏的黑色战马上,出现在高台之上。阳光照耀下,他整个人都像是在发光,宛如传说中的天神。
即便是对他充满怨恨的陈赞,在看到这一幕时,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年轻的将军,确实有种令人心折的魅力。
李敢和他的弟兄们,更是激动得热血沸腾。他们昂首挺胸,等待着将军那振奋人心的战前动员。他们已经准备好,为这位战神,去冲锋,去陷阵,去赢得无上的荣光。
霍去病勒住马缰,环视着台下黑压压的大军。他的目光,在那些精神饱满、战意高昂的老兵方阵上停留了片刻,又扫过了另一边萎靡不振、神情慌乱的“纨绔方阵”。
他没有说任何一句“保家卫国”或是“建功立业”的豪言壮语。
他只是抬起手,示意身边的传令官。
传令官清了清嗓子,用尽全身力气,当着全军将士的面,高声宣读了霍去病出征前的第一道军令:“将军令:全军所携粮草,只准带三日之量!每日行军之后,若有剩余,无论米粮清水,一律倾倒、焚烧,不得私藏!违令者,斩!”
“斩”字出口,回音在空旷的校场上久久不散,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血腥味。
整个校场,先是死一般的寂静,随即,爆发出了一阵压抑不住的哗然。
这道军令,如同一道晴天霹雳,直接劈在了李敢和所有老兵的头顶上。
疯了!将军一定是疯了!
李敢的脑子里,只剩下这一个念头。
在大漠戈壁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粮草和水就是命!节省每一个饭团,珍惜每一滴水,这是他们用无数同袍的生命换来的血的教训。一场远征,动辄数月,只带三天的粮草?吃完了怎么办?喝完了怎么办?去吃沙子吗?
而且,吃不完的还要倒掉、烧掉?这是人能想出来的命令吗?
李敢的愤怒,瞬间达到了顶点。他第一次对这位传说中的“战神”产生了深深的怀疑,甚至觉得他根本就是个纸上谈兵、不知民间疾苦的疯子。这哪里是去打仗,这分明是带着数万弟兄去集体自杀!
他下意识地看向周围的弟兄,发现所有人脸上都写满了和他一样的震惊、不解和恐惧。
与老兵们的恐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陈赞他们这群纨绔。
他们没经历过沙漠的可怕,脑子里也完全没有“后勤”这个概念。他们听到这道军令,第一反应竟然是松了口气。
“太好了,不用背那么多东西了,我还愁那几十斤的粮袋怎么扛呢。”一个公子哥小声地对陈赞嘀咕。
“是啊,看来这位小将军还挺体恤我们的嘛。”另一个也跟着附和。
陈赞没说话,但他心里也觉得,这似乎是件好事。他看着不远处李敢那副天塌下来似的表情,看着他那张因为愤怒而扭曲的脸,心里竟然涌起一丝报复般的快感。
“让你欺负我,现在好了吧?跟着一个疯子将军,看你怎么死!”他恶毒地想。
这种天真的想法和幸灾乐祸的态度,更加剧了老兵们对他们的厌恶。在老兵们看来,这群废物不仅无能,而且愚蠢,连死到临头了都不知道。
帅帐之内,赵破奴在听到这道军令时,手心里也瞬间捏了一把冷汗。他几乎是本能地想冲出去劝谏,这实在是太荒唐了。
可当他看到霍去病时,却又把到了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颁布完军令的霍去病,独自一人回到了帅帐。他脱下沉重的铠甲,拿出一张巨大的、只有他自己能看懂的羊皮地图,在上面用朱砂笔飞快地画着一条条蜿蜒的红线。
他的眼神里,没有丝毫的疯狂和不安,只有一种近乎冷酷的专注。那种专注,仿佛天下万物、数万人的性命,都只是他笔下的一个符号。
赵破奴忽然感到一阵寒意。他开始觉得,将军的每一个举动背后,或许都有他这种凡人无法企及的深意。他只能选择相信。
大军正式开拔。
出征的第三天傍晚,夕阳将整片戈壁染成了血红色。
按照军令,所有队伍都必须在军法官的监督下,处理掉吃剩下的粮草。
一袋袋白花花的米粮被倒在沙地上,一个个水囊被拔掉塞子,清澈的、比金子还珍贵的水,就这么“咕嘟咕嘟”地流了出来,转眼间就被干燥的黄沙吸收,消失不见。
那场景,刺痛了每一个老兵的心。
李敢双拳紧握,指甲深深地嵌入了掌心,几乎要掐出血来。他死死地盯着那个方向,眼睛里布满了血丝,仿佛被倒掉的不是米粮和水,而是他自己和弟兄们的鲜血。
他身边,几个老兵更是忍不住低声咒骂起来。
“作孽啊!真是作孽!”
“这么搞,不出十天,我们全都得渴死饿死在这鬼地方!”
李敢猛地回过头,正好看见不远处的陈赞等人,正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有说有笑,对眼前这“暴殄天物”的一幕毫无感觉,仿佛在看一场与自己无关的热闹。
那无所谓的态度,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李敢心中的怒火和恐惧,终于压抑不住了。
他一把拉过身边最信任的一个亲信,一个名叫王五的什长,把他拖到一处沙丘背后,压低了声音,用一种近乎狰狞的语气说道:
“他这是要带我们去死!我们不能就这么坐以待毙!”
王五也是一脸绝望:“头儿,那能怎么办?那是将军的命令,违令者斩啊!”
“斩个屁!”李敢啐了一口,“被他发现是死,渴死饿死也是死!横竖都是死,不如赌一把!传我的话,从明天起,我们自己的人,必须想办法把水分和干粮藏起来!用油布包好,埋在盔甲里,或者藏在马鞍下面!就算被发现,也好过活活渴死饿死在这鬼地方!”
王五眼中闪过一丝挣扎,但很快就被求生的欲望所取代。他重重地点了点头:“好!头儿,我听你的!我这就去告诉弟兄们!”
夕阳的最后一丝余晖消失在地平线上,夜幕降临。
一个以李敢为核心,由绝望的老兵们组成的秘密反抗团体,在这道荒唐的军令之下,伴随着大漠的寒风,悄然形成了。他们将用自己的“经验”,来对抗将军的“疯狂”。
03
大军彻底告别了身后的故土,一头扎进了真正的大漠。
这里,是另一个世界。白天,太阳像个巨大的火球,炙烤着大地,连空气都是滚烫的。放眼望去,除了黄沙,还是黄沙,偶尔能看到几丛半死不活的骆驼刺,给这单调的绝望增添一抹惨淡的绿意。
行军的速度,快得令人发指。
按照霍去病的命令,全军轻装简行,每日只在凌晨和傍晚最凉爽的时候赶路,中午最炎热的时候则寻找避风处休息。饶是如此,每天近百里的急行军,依旧让所有人都苦不堪言。
尤其是陈赞他们这群纨绔子弟。
第一天,他们还饶有兴致地欣赏着所谓的“大漠风光”。
第三天,他们就开始叫苦连天,抱怨马鞍磨破了屁股。
第五天,他们连抱怨的力气都没有了。
陈赞每天都感觉自己快要散架了,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疼。白天在马背上被颠得七荤八素,晚上累得像条死狗,倒在沙地上就能睡着,连做梦都是无边无际的黄沙。
他好几次都觉得自己要撑不下去了,想要从马上摔下去,就那么躺在地上,死了算了。可求生的本能,又一次次地让他咬紧牙关,重新抓紧了缰绳。
让他自己都感到惊奇的是,他竟然撑下来了。
他发现,自己那双细皮嫩肉的手,在血泡破了又长、长了又破之后,慢慢结出了一层薄薄的茧子。他那曾经连四书五经都懒得背的脑子,如今却能清晰地记住如何在夜晚通过星辰辨别方向。
更重要的是,那些曾经被他视为消遣玩乐的“技能”,此刻竟成了他活下去的本钱。他在长安城里为了追逐一只兔子、一只狐狸,可以策马狂奔几十里,那种在高速奔驰中保持平衡和耐力的本事,让他比许多步兵出身的老兵更能适应这种长途骑行。
他的身体,正在以一种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方式,被这严酷的环境和高强度的行军,重新淬炼和塑造。
然而,正当所有人都在勉强适应这种“自杀式”行军时,霍去病又下达了一道让所有老兵都无法理解的命令。
在一片相对平坦的戈壁上,大军停下休整。传令兵骑着快马,在各个队伍之间来回穿梭,传达了冠军侯的第二道军令:
“将军令:全军以百人为一队,分兵散行,各队之间相距十里,不得结阵!各队自行索敌,遇小股敌人可自行歼之,遇大股敌人则以狼烟为号,自由游弋,不得恋战!”
这道军令,再次在军队中引起了轩然大波。
如果说第一道军令“焚粮”是疯狂,那这第二道军令“分兵”,在李敢看来,就是纯粹的自杀。
“他到底懂不懂兵法?”李敢在自己的百人队里,几乎是咆哮着对自己的亲信们说道。
他指着空旷的四周,激动地比划着:“兵法云:‘聚则为力,散则为气’!我们大军行进,最重要的是保持阵型,相互策应!匈奴骑兵来去如风,最擅长的就是分割包围。现在倒好,我们自己把自己给分割了!百人一队,相距十里?这是什么概念?这意味着,任何一队要是撞上了匈奴人的主力,连他娘的求援的狼烟都点不起来,就会被瞬间吞噬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他越说越激动,脸涨得通红:“我算是看明白了,这位冠军侯,就是一个靠着裙带关系上位的门外汉!他根本没打过真正的硬仗、恶仗!他这是拿我们几万弟兄的命,在玩一场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
李敢对霍去病最后一点点的敬畏和幻想,在这一刻,彻底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被一个愚蠢的上级支配着走向死亡的绝望和愤怒。
“头儿,那我们怎么办?”王五忧心忡忡地问。
李敢眼中闪过一丝狠厉:“怎么办?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他霍去病想死,我们弟兄们还想活!传我的话,我们队,还有三队和七队的老王他们,都是咱们的老乡,待会儿出发后,别他娘的真拉开十里!我们就保持个两三里的距离,假装走散了,真要是有什么事,也好有个照应!”
“可是……这要是被发现了……”
“发现个屁!”李敢打断他,“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他霍去病有千里眼不成?按我说的做!保命要紧!”
他和他的小团体,更加坚定了要“自保”的决心。他们相信,只有依靠他们这些老兵的经验和团结,才能在这场由一个“白痴将军”指挥的战争中活下来。
另一边,陈赞所在的百人队里,气氛则截然不同。
他所在的这支队伍,大部分都是像他一样的纨绔子弟,队长也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是个没什么背景的低级军官,被派来管他们这群“刺头”,脸上整天都写满了无奈。
当听到“分兵”的命令时,这群天性散漫的公子哥,非但没有感到恐惧,反而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太好了!终于不用跟那些老兵痞子待在一起了!”
“就是!整天被那个姓李的黑炭头盯着,连喘气都觉得累!”
脱离了大部队的压迫感,远离了李敢那种老兵严厉的管束,他们反而觉得轻松自在起来。虽然对于“自行索敌”也感到害怕,但更多的是一种脱离管教的新奇感。
陈赞看着前后左右都空荡荡的戈壁,除了自己这百来号人,再也看不到其他队伍的影子,心里第一次生出一种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的错觉。
尽管这种错觉,伴随着对未知危险的巨大恐惧。
他们这支“纨绔小队”,行军的队列歪歪扭扭,毫无章法可言。有人不时策马跑出队列,去追逐一只偶尔出现的沙鼠,引来一阵哄笑。这根本不像一支在敌境中穿行的军队,更像是一群结伴外出狩猎的富家公子。
他们的年轻队长几次试图整肃纪律,但根本没人听他的。最后,他也只能苦笑着放弃了,任由他们去了。
赵破奴紧紧跟随着霍去病的中军。这支中军,只有不到五百人,全是精锐中的精锐。
他也对这道“分兵”的命令充满了忧虑。他看到庞大的军队,在自己的视野里,像水滴一样散开,消失在茫茫沙海之中,心里空落落的。
他发现,霍去病似乎根本不关心大军的阵型是否完整,也不担心哪支队伍会掉队。他更关心的,是速度,以及不断从四面八方飞驰而来的斥候送回的情报。
他的帅帐里,那张巨大的羊皮地图上,已经被朱砂笔画满了各种各样的标记和箭头。那些标记,代表着每一支百人队的大致方位和行进路线。
一次休息时,赵破奴终于忍不住,趁着给将军递水囊的机会,低声问道:“将军,如此分兵,万一有队伍遭遇匈奴主力,恐怕……是否太过危险?”
霍去病接过水囊,喝了一大口,然后用手背擦了擦嘴。他没有看赵破奴,而是专注地擦拭着他那把从不离身的宝剑,头也不抬地反问道:
“破奴,我问你,我们是来打仗的,还是来行军的?”
赵破奴一愣,答道:“自……自然是来打仗的。”
“那不就结了。”霍去病抬起头,目光锐利如刀,“匈奴人来去如风,逐水草而居,从不结阵。我们用两条腿的步兵方阵,去追人家四条腿的骑兵,追得上吗?我们用笨重的大军,去打人家灵活的游骑,打得着吗?”
他站起身,走到沙盘前,指着上面广阔的区域:“这里,是他们的地盘,不是我们的。在这里,想要活下去,想要打赢,就得比他们更快,更狠,更不讲规矩!我们得变成一群比他们更饥饿、更狡猾的狼!而不是一群等着被狼吃的肥羊!”
这番话,像一道闪电,划过赵破奴的脑海。
他好像……有点明白了。
他开始隐约捕捉到,将军那看似疯狂的战术背后,隐藏着一个简单而可怕的核心——模仿,然后,超越。
04
命运的齿轮,总在不经意间转动。
陈赞所在的这支“纨绔小队”,在脱离大部队的第七天,终于迎来了他们的第一次“考验”。
那天下午,他们正懒洋洋地骑在马上,在一片布满巨大岩石的丘陵地带游弋。炙热的阳光晒得人昏昏欲睡,连说笑的力气都没有了。
突然,队伍最前方负责探路的一名公子哥,惊慌失措地拨转马头,连滚带爬地跑了回来,嘴里结结巴巴地喊着:“敌……敌人!是匈奴人!”
“什么?”
所有人都吓得一个激灵,睡意全无。他们顺着那人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不远处的几块巨石后面,冒出了二十多个髡发左衽、手持弯刀的骑士。
是匈奴的斥候!
那二十多名匈奴斥候显然也发现了他们,先是一愣,随即脸上露出了狰狞而贪婪的笑容。在他们看来,眼前这支队列松散、军容不整的汉军小队,简直就是送上门来的功劳和肥肉。
“嗷——”为首的匈奴百夫长怪叫一声,举起了弯刀。
几乎是同一时间,陈赞这边的所有人都吓傻了。包括那位年轻的队长,他的脸“唰”的一下变得惨白,握着刀的手抖得像秋风中的落叶。他脑子里一片空白,所有在军营里学过的战阵、口令,全都忘得一干二净。
完了!
这是所有人心中唯一的念头。他们觉得,自己今天就要死在这里了。
就在那群匈奴人狞笑着准备催动战马,发起冲锋的生死一瞬间,陈赞的脑子里也同样一片空白。但在这片空白之中,一种被压抑了十几年的本能,突然爆发了出来。
求生的欲望,让他做出了一个完全下意识的反应。
他猛地拔出腰间的佩刀,用尽全身力气,嘶吼出一句他过去十几年里在围场里喊过无数遍的口号:
“散开!都他娘的散开!跟在长安城撵兔子一样,撵他们!”
这声嘶吼,像一道惊雷,劈醒了所有失魂落魄的纨绔子弟。
“撵兔子”!
这三个字,是他们最熟悉不过的词汇。他们不懂什么叫“两翼包抄”,不懂什么叫“正面迎击”,但他们太懂怎么去围堵、追逐一个高速移动的目标了。
几乎是本能的反应,这近百名公子哥儿,怪叫着一哄而散。他们没有组成任何有效的阵型,而是发挥出自己最精湛、最花哨的骑术,从四面八方,乱七八糟地朝着那二十多个匈奴斥候包了过去。
场面一度变得极其混乱和滑稽。
这既不像一场正规的战场厮杀,因为汉军这边毫无章法,叫喊声、口哨声此起彼伏;但又无比血腥,因为每个人都把这当成了一场你死我活的“狩猎”。
那群匈奴斥候彻底懵了。他们习惯了汉军步步为营的方阵,习惯了汉军骑兵严整的冲锋队列,他们何曾见过这种打法?这群汉军像一群被捅了窝的疯马蜂,嗡嗡叫着,从各个角度冲过来,让你根本不知道该先砍哪个。
陈赞此刻也杀红了眼。恐惧被一种前所未有的兴奋所取代。他催动着胯下那匹从家里带来的千里良驹,紧紧地缀着一名落单的匈奴兵。
那名匈奴兵几次想回头用弓箭射他,都被他用极其刁钻的骑术给躲了过去。那种在马背上闪转腾挪的技巧,是他过去为了在朋友面前炫耀而苦练出来的。
追逐中,陈赞热血上涌,一把抓起挂在马鞍上的弓箭,模仿着记忆中父亲手下那些护卫的姿势,弯弓、搭箭、瞄准。
“嗖——”
一声弦响。
他甚至没看清箭矢的轨迹,只看到前方那个匈奴兵的后心,猛地爆出了一团血花。那人身子一僵,从飞驰的马背上直挺挺地摔了下去,在地上翻滚了几圈,便再也不动了。
陈赞勒住马,呆呆地看着那具尸体,看着那片被鲜血染红的黄沙。
几秒钟后,一股强烈的恶心感从胃里直冲上来。他翻身下马,扶着一块岩石,吐得昏天黑地,连黄疸水都吐了出来。
当他吐完,抬起那张沾满了沙土和污物的脸时,战斗已经结束了。
二十多名匈奴斥候,在他们这群“疯子”毫无章法的围攻下,被全数歼灭。
他们赢了。
虽然赢得狼狈不堪,队伍里有两个人受了伤,挂了彩,但他们真的杀死了敌人,用自己的手。
陈赞看着同伴们或兴奋、或惊魂未定、或同样在呕吐的脸,再看看自己那双还在微微颤抖的手,一种前所未有的、混杂着恐惧和兴奋的奇异感觉,涌上了心头。
他,陈赞,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纨绔,亲手杀了一个人。一个敌人。
这种感觉,比他在醉仙楼一掷千金,赢得满堂喝彩,要刺激一万倍。
与此同时,在距离此地不过二十里外的一处沙谷里。
李敢的队伍,正和另外两支由老兵组成的百人队,紧紧地靠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小小的、由战车和盾牌构成的环形防御阵。
他们严格遵守着李敢“自保”的命令,不敢远离。他们行事小心翼翼,每到一处,必先派出经验丰富的斥候探查四周,然后才安营扎寨。
这种谨慎,让他们免于遭受任何突袭,但也因此,他们的行进速度变得异常缓慢,在广袤的沙漠里,就像一只行动迟缓的笨拙乌龟。
一整天,他们一无所获。除了消耗掉偷偷藏起来的一部分水和干粮,他们连一根匈奴人的毛都没看到。
傍晚时分,当负责联络的斥候带回一个消息时,李敢和所有老兵都觉得不可思议。
“头儿,西边那支……那支公子哥儿队,他们……他们跟匈奴人干了一仗!”
“什么?”李敢心里“咯噔”一下,“伤亡如何?是不是被打散了?”
“不……不是……”斥候的表情古怪至极,“他们赢了!据说斩获了十几个匈奴首级,自己这边就两个轻伤!”
这个消息,让整个营地陷入了一片诡异的寂静。
所有老兵都面面相觑,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
李敢的第一反应是:“不可能!走了狗屎运罢了!肯定是撞上了一群老弱病残!”
但他嘴上这么说,内心深处,一丝微不可查的动摇,却像一颗种子,悄然发了芽。
他引以为傲的沙场经验,他所坚持的谨慎战法,在这次出征中似乎完全失灵了。而那些被他视若累赘、看不起的纨V子弟,却用一种他完全无法理解的、乱七八糟的方式,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战果。
这种认知上的巨大失调,让他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烦躁和不安。
他抬头望向夕阳沉下的西方,那里,是陈赞他们所在的方向。他仿佛能看到那群公子哥儿们得意洋洋的嘴脸。
“一群疯子,跟着一个疯子将军。”他喃喃自语,像是在说服自己,“迟早要玩完。”
可他握着刀柄的手,却不自觉地,又握紧了几分。
05
时间,在大漠中失去了意义。日出日落,仿佛只是一瞬间的事。
转眼间,大军已经深入大漠腹地近一个月了。
霍去病那道“三日之粮,过则焚之”的军令,像一根无形的绞索,越收越紧,已经把所有人都逼到了极限。
虽然各支小队在游弋作战中,偶尔能通过突袭匈奴的小部落或者后勤队,获得一些零星的补给,但这对于数万大军来说,终究是杯水车薪。
全军上下,无论是以李敢为首的老兵,还是以陈赞为代表的“新兵”,都变得面黄肌瘦,嘴唇干裂得像龟裂的土地。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疲惫和饥渴。
水源,成了最致命的问题。
找到水源,就意味着能活下去。找不到,就意味着死亡。这个简单的逻辑,像一块巨石,压在每个人的心头。
所有人的体能和精神,都濒临崩溃。
起初,对霍去病的怨言,还只是在私下里小声抱怨。渐渐地,这种抱怨变成了半公开的质疑。就连最忠诚的士兵,在面对死亡的威胁时,信仰也开始动摇。
“将军到底想干什么?再这么下去,我们还没见到匈奴主力,就先渴死在这里了!”
“我们就像一群没头的苍蝇,在沙漠里乱转,到底要去哪儿啊?”
恐慌和绝望的情绪,像瘟疫一样,在分散的各个小队中蔓延。
就在这全军士气跌入谷底的时刻,一个消息,如同一颗投入死水的石子,短暂地激起了所有人的希望,但随之而来的,却是更深的绝望。
前方的斥候拼死带回一个情报:前方直线距离百里之处,有一片巨大的绿洲,名叫“弓月泉”。那里水草丰美,是这片区域方圆数百里内,唯一的大型水源地。
这个消息,让所有干渴的士兵,都仿佛在喉咙里尝到了一丝甘甜。
可是,斥候带回了第二个消息,这个消息,像一盆冰水,浇灭了所有人心中刚刚燃起的火苗。
匈奴的左贤王,已经集结了麾下至少三万的精锐主力骑兵,在那片绿洲设下了一个巨大的包围圈。他似乎已经洞悉了汉军的窘境,就等着这支饥渴交加的疲惫之师,自己走进那个死亡陷阱。
这是一个死局。
一个赤裸裸的、不加任何掩饰的阳谋。
前进,就是自投罗网,以疲敝之师,去硬撼三万以逸待劳的匈奴精锐,九死一生。
后退,茫茫大漠,没有补给,没有水源,同样是死路一条,甚至可能死得更早,更痛苦。
大军的各个小队,在接到命令后,开始向一个指定的区域缓慢集结。恐慌的气氛,凝重得几乎能滴出水来。每个人都知道,决战的时刻到了,或者说,是审判的时刻到了。
李敢再也无法忍受了。
这些天来,他亲眼目睹了自己手下的弟兄,一个个因为缺水而倒下,又挣扎着爬起来。他偷偷藏匿的那些粮水,也早已消耗殆尽。他心中的恐惧和愤怒,已经积压到了顶点。
这个消息,成了引爆他所有情绪的导火索。
“不能去!绝对不能去!”他在自己的营帐里,像一头困兽一样来回踱步。
“我们不能就这么跟着他去送死!我们必须做点什么!”
他眼中闪过一丝决绝。他找到了当初和他一起约定“自保”的几支老兵队伍的队正和军官,这些人都是在军中服役多年,极有威望的宿将。
当李敢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后,立刻得到了一致的响应。求生的欲望,压倒了对军法的恐惧。
于是,在那个黄沙漫天的傍晚,李敢联合了十几名在军中极有威望的老兵军官,一起闯向了霍去病的中军帅帐。
“站住!将军有令,任何人不得擅闯!”帐外的亲卫立刻拔刀阻拦。
“让开!”李敢一把推开拦路的亲卫,双眼赤红地吼道,“我们要见将军!有紧急军情禀报!再不让我们进去,几万弟兄就都得死在这里了!”
帐内的赵破奴听到动静,立刻手握刀柄,挡在了正在看地图的霍去病身前,神情紧张。
霍去病却连头都没抬,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让他们进来。”
李敢等人冲进帅帐,看到霍去病那副平静得近乎冷漠的样子,心中的怒火“噌”的一下就窜了上来。
他带头“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身后十几名军官也齐刷刷地跪了下来。
“将军!”李敢的声音因为激动而颤抖,带着哭腔,“将军!我们不能再往前走了!前面就是左贤王设下的陷阱啊!”
另一名白发苍苍的老校尉,更是老泪纵横,磕头道:“将军,我们都是跟你出生入死的弟兄,不是让你带着去白白送死的!现在回头,还来得及!只要绕道,我们总能找到别的活路!求将军三思,为几万弟兄的性命想一想啊!”
“请将军下令撤退!”
“请将军下令绕道!”
十几名铁骨铮铮的汉子,此刻全都跪在地上,声泪俱下地哀求着。
帐内的气氛,凝重到了极点。赵破奴紧张得手心全是汗,他死死地盯着李敢等人,生怕他们会做出什么过激的举动。
霍去病终于放下了手中的朱砂笔。
他静静地听完了所有人的哭诉和指责,那张年轻的脸上,依旧没有任何表情,既没有愤怒,也没有动摇。
他缓缓地站起身,迈开脚步。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以为他会走到沙盘前,重新审视路线,听取他们的建议。李敢的心中,甚至升起了一丝希望。
霍去病却径直走到了另一侧墙壁上悬挂的,那张更完整、更巨大的羊皮地图前。
所有人的目光,都跟随着他的手指。
他的手指,没有指向那片代表着生机与死亡的绿洲“弓月泉”,也没有指向他们来时的路。
他的手指,越过了弓月泉,指向了地图上更北、更深入的一片区域。那片区域,在地图上只标注了几个模糊的地名,旁边用小字写着“未知”、“高山”、“危险”等字样。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霍去重重地,用朱砂笔在那个区域,画了一个大大的、血红色的圆圈。
那个方向,根据军中流传的模糊情报,是匈奴人祭天的圣地——狼居胥山所在的方向。
那里,是匈奴人精神信仰的图腾,是他们力量的源泉。也正因为如此,他们做梦也想不到,会有敌人敢于踏足那里。那里,反而是他们防守最松懈、最意想不到的地方。
霍去病转过身,冰冷的目光扫过帐内所有绝望和惊恐的脸。
他用一种不容置疑的、甚至带着一丝凛冽疯狂的语气,下达了一个让在场所有人,连灵魂都为之战栗的命令。
“传我军令。”
他的声音不大,却像重锤一样敲在每个人的心上。
“全军转向,目标,狼居胥山。”
帐内一片死寂,所有人都以为自己听错了。
霍去病顿了顿,一字一句地,清晰地说道:
“我们不去喝水了。”
他看着李敢那张因为极度震惊而扭曲的脸,嘴角勾起一抹冷酷的弧度。
“我们去捣毁他们的祖坟,去他们的圣地,祭我们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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