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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江西共青城市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将00后大学生余某的双重罪行公之于众: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和伪造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数罪并罚,获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这个案子,远不止是一起简单的校园偷.拍事件,它像一面多棱镜,折射出法律、教育、心理与网络生态等多个层面的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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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回溯到2023年下半年。江西某高校图书馆的女厕所内,一名男生利用隔板下方的空隙,将手机摄像头对准了毫不知情的女性。这种侵犯他人极度隐私的行为,成了余某难以启齿的“嗜好”。更甚的是,他并未就此止步。

为了获取某非法软件上观看淫秽视频所需的虚拟“金币”,余某竟在2024年2月,将自己偷.拍的6条视频上传至该平台,其中5条成功发布。截至案发,这些视频的累计播放量已超过2.5万次。经鉴定,这些内容均为淫秽物品。这意味着,他的偷.拍行为不仅伤害了具体受害者,更将这份伤害转化为污染网络空间的毒源,造成了二次传播与更广泛的社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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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偷.拍与传播行为展现了余某道德与法律意识的集体“失守”,那么他的另一项罪行——伪造印章,则暴露了其价值观的彻底扭曲与对规则的肆意践踏。原来,为了能够顺利申请到助学金,余某在2024年9月动起了“歪脑筋”。他通过电商平台和社交软件,先后联系不法商家,伪造了“江西某管理干部学院”等6枚事业单位印章,以及1枚社区居委会印章。他用这些假章,轻松“制作”出了申请助学金所需的所谓“社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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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行为并未停止。到了2025年,为参加一项全国性的大学生创业模拟大赛,余某再次出手,伪造了所在院系“经济系”的印章。至此,他累计伪造印章8枚(另1枚已销毁)。从骗取资助到获取参赛资格,余某试图用一枚枚假章,为自己铺就一条看似“便捷”的道路,却不知每一枚假章,都在将他推向法律的严惩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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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公诉机关的指控清晰而有力。余某的行为,已分别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和伪造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尽管其辩护人提出了自首、适用缓刑等意见,但法.院经审理均未予采纳。法.院明确指出,余某是在偷.拍现场被抓获,且警方已掌握其大量犯罪证据,不符合自动投案条件。同时,其犯罪行为性质恶劣,一人犯数罪,不具备适用缓刑的社会条件。最终,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两罪并罚,作出了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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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余某的案例,我们看到的不是一个突发奇想的偶然错误,而是一条逐步滑向深渊的轨迹。从为了个人利益伪造公章(骗取助学金、获取比赛资格),到为了满足扭曲私欲偷.拍并传播他人隐私,其行为内核有着惊人的一致性:极端的自我中心主义,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完全漠视规则、法律与他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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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某的案件,是一个令人痛心的青年沉沦样本。它不只是个人的悲剧,也是对社会、家庭和学校教育的一次尖锐拷问。法律的判决已经落下,它划清了行为的底线,维护了社会的公正。但如何防止下一个“余某”出现,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筑牢法治信仰的堤坝,疏通心理关怀的渠道,净化网络与校园环境,引导每一位青年走好人生的正路。青春不该在监狱中蒙尘,人生更不应因歧途而早毁。这起案件,当为所有人敲响一记沉重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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