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6条确立的“吸毒记录封存制度”,网络上流传起“哪位少爷吸了”的质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25年12月14日权威回应,明确制度核心于执行细节,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封存是对治安违法信息的管控措施,如吸毒、赌博等行政违法行为,非处罚措施,目的是避免“一次受罚,终身受限”,记录本身未被删除,仍完整留存于公安系统,仅限制公开查询。
封存也不是所有类型都会被封存,仅适用于因吸食少量毒品被行政拘留的治安违法记录,若涉及走私、贩卖毒品等构成的犯罪行为,则纳入刑事犯罪记录管理,不适用封存。
违法记录仍完整留存公安系统,仅限制公开查询,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依国家规定可依法查询,但需保密,如违规泄露将依法追责。
至于网上“哪位少爷吸了”等言论,法工委援引《宪法》强调“公民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立法工作不受任何特殊利益群体影响,一切违法行为均依法追究。
公安机关对吸毒人员持续实行定期回访、检测等动态监控,戒断三年内未复吸者将不再纳入管控。
国家打击毒品犯罪,如贩毒最高可判死刑的立场不变,吸毒行为仍面临最高15日拘留的治安处罚,并可责令其6个月至1年内禁入娱乐场所,国家惩治毒品犯罪的态度和制度“没有任何改变”。
封存的宗旨是为轻微违法者提供社会复归机会,避免歧视性对待,封存不削弱职业准入门槛,特定行业依法查询的机制确保敏感岗位安全,如幼儿园、保安、网约车司机等岗位,用人单位可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国家规定,依法查询应聘者吸毒记录。
吸毒属治安违法(最高拘15日),贩毒等属刑事犯罪,二者法律评价不同,封存体现“惩戒与教育”的法制精神,非纵容违法。
法工委承认当前规定较原则性,需细化规则,公众讨论将推动制度完善,如复吸人员记录是否持续封存、跨部门查询效率等实操问题待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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