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信用能源信用公示栏获悉,12月19日,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能科”)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且逾期未改正”收到罚单,处罚机关是华东能源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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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监能罚字〔2025〕69号内容显示,上海能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且华东能源监管局已就相关问题要求整改,该单位逾期未改正。

对此,华东能源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决定对该单位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且逾期未改正、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分别处20万元、5万元罚款。合计处25万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执行情况:正常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