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商务局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诚信经营倡议暨消费风险提示
市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广大市民消费者及行业协会:
为促进市场消费,增强行业信用,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促进大理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大理市商务局和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发出倡议、向广大市民消费者发出预付式消费风险提示。
一、向全市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发出倡议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规章,依法规范经营,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建立健全预收资金管理制度,集团卡、品牌开和规模卡发卡企业应严格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开设资金存管账户;其他发企业也应设立预收资金专管账户,保障预收资金安全。
(三)规范发卡行为,认真履行制定购卡章程、签订购卡协议的法定义务,应与消费者明确约定预付卡使用范围、期限、退卡条件等核心内容,并对限制性条款以显著方式予以提示。
(四)主动进行信息公示,主动公示企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经营及信用信息,为消费者提供的购卡凭证上,应清晰注明卡号、金额、使用规则、有效期限等关键信息,主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五)认真履行服务质量主体责任,及时回复消费者咨询,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诉求,杜绝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六)共同维护“有序竞争、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市场环境。
二、向全市相关行业协会发出倡议如下:
(一)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自我约束,监督行业内企业经营行为,维护行业信誉,鼓励公平竞争。
(二)提升行业合规意识,通过政策宣讲、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对会员企业的日常管理,引导会员企业依法合规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提升行业规范经营水平。
(三)树造行业形象,依照本行业特点和业务开展规律,主动、积极、有针对性地向消费者、经营者提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兑付风险,协助化解消费纠纷,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行业形象。
三、向广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者发出风险提示如下:
(一)谨慎选择商家。消费者在选择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时,要确认经营主体资格,核对商家宣传资料与营业执照的名称和注册地址是否一致,多方了解商家的经营规模、市场口碑和社会信誉,要选择有经营资格、规模较大、口碑较好、经营状况良好的商家。
(二)理性充值消费。消费者办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时,要科学理性判断自己的实际消费需求,结合自身实际选择适当的产品和服务,适度购买、理性充值。
(三)签订书面合同。消费者办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时,要和商家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了解预付卡的使用范围、期限、功能、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同时,留意合同落款及盖章名称,应与经营者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四)妥善留存凭证。消费者在办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时,要向商家索要发票、合同等消费凭证或者服务单据,要妥善保存消费凭证,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行消费时,要核实消费记录、服务次数、账户余额等信息。
编辑:杨雨
值周:黑浩川 胡亚玲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二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公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实行风险管理。
排放前款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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