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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至23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会议指出,2026年,要着力抓好4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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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财联社

关于房地产的表述,重点是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结合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盘活利用存量用地,推动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宿舍、人才房等。优化和精准实施保障性住房供应,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有序推进“好房子”建设;进一步发挥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制度作用,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城市政府要用足用好房地产调控自主权,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有序搭建基础性制度,在房地产开发上,做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制。

在房地产融资上,推行主办银行制。

商品房销售上,推进现房销售制,实现“所见即所得”,从根本上防范交付风险。继续实行预售的,规范预售资金监管,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同时,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探索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新模式,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推动“物业服务进家庭”

对我们买房人来说,实际影响可能有:

1、交付风险直降,所见即所得:现房销售的情况下,房子的户型、采光、小区配套都是实打实的,告别 “样板间美化”“规划缩水”;也不用担心烂尾风险,付款后很快就能收房办证,特别是刚需,不用再 “租房+还贷” 的双重压力。

即便选预售房,资金也会被严格监管,专款专用保障工程建设,开发商想挪钱难上加难,交房更有谱。

2、买房决策更稳,未来维权更简单:从 “看沙盘看图纸” 变成 “实地验房挑房”,这期间的决策失误率会大幅降低;后期如果出现质量等问题,现场核验,举证更方便。

预售房的监管账户信息可查,资金流向透明,万一出问题,有监管兜底,日后若维权不再是孤军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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