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王柳钦
近日,辽宁省发布《辽宁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出对新型职业农民职称拟设置四个级别,即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12月24日,极目新闻记者致电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上述征求意见稿已结束公示,内容可能会根据收集意见有所修改。记者注意到,河南、山东等省份此前也曾发布过有关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的文件。
据辽宁日报报道,辽宁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拟设置四个级别,即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评审专业包括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基本条件除“掌握一定的现代农业技术,有农业生产、经营实践,有推广、示范、带动或技术指导服务能力,生产经营或技术指导服务达到一定规模、产生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外,还需不超过60周岁,无生产和质量安全事故,无不良诚信记录,无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
12月24日,极目新闻记者致电辽宁省农业农村厅,一名工作人员称,有关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的征求意见稿于12月16日在官网发布并公示了5个工作日,目前已结束公示,内容可能会根据收集意见有所修改。对于网友较为关注的具体待遇问题,他表示,由于文件尚未正式对外发布,因此他不方便具体解读。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按照意见稿的设计,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职称人员,还将获得一些优待,比如基层服务组织在农村招聘相关人员时,可享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聘;优先与相关单位签订有偿技术承包、指导、培训和推广合同;优先享受新技术培训;优先承接新品种、新产品、新模式的试验示范等。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河南、山东等省份此前也曾发布过有关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的文件。据河南日报此前报道,河南省从2018年起就开始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其中2021年1月有23位“新农人”评上高级职称,比2018年、2019年两年加起来的总数还要多。
2023年8月24日下发的《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中,明确了河南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新型职业农民职称隶属农业系列,层级与河南省农业系列职称基本一致,其中,初级职称名称为助理农艺师(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名称为农艺师(新型职业农民),副高级职称名称为高级农艺师(新型职业农民)。专业为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生产加工、农业社会化服务四大类。
另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2025年度河南省新型职业农民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的公示》显示,今年有95人被评为高级农艺师,职称为副高级。
12月24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今年通过种植业新型职业农民高级职称评审的李先生。他表示,自己今年41岁,从事农业种植有15年了,目前在禹州市刘门村经营一家家庭农场,“村里主要种柿子,我自己就种了100多亩地”。他在接受采访时称,他还不知道自己通过了此次评审,2021年时他被评为了河南省乡土林草专家,获得过许昌市“十佳农民”表彰,还和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经济林研究所的工作人员一起开展过科学研究,“我之前没有关注过关于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的事,但身边专业人员建议我去参评,申报条件中的6条我满足5条,因此今年报了名”。对于高级农艺师后的待遇问题,李先生说:“暂时还不知道有什么变化,感觉肯定会有用。”后续他也会考虑继续申报正高级职称。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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